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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玲(丽伶)〈利玲〉

简介:
王丽玲(丽伶)〈利玲〉
(Wang,Lili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法轮功学员

河北省女子监狱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南部,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新建的劳教所,从劳教所大门向里看,越过所谓行政办公区向里走,有一道紧闭的大铁门,罪恶就发生在这道大铁门的背后。这里揭露的是在这道铁门背后,河北女子劳教所恶警和恶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一月八日,廊坊香河法轮功学员王丽玲被恶警关在禁闭室迫害,一直被带着手铐。

迫害时间待查,恶警樊苗露,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赵美化太残酷,所里人都知道,所以被象征性的对其进行了批评。然而其恶性不改,还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电棍电击。特别是法轮功学员王利玲被关在禁闭室,每天不给水喝,一天只让吃一个馒头,不让上厕所,只让她穿一件秋衣、秋裤,还要打开电风扇吹着,双手戴着手铐。法轮功学员王利玲实在承受不了她们的折磨从禁闭室跑出来了,却被犯人和恶警樊苗露强行拖回禁闭室,据说这次迫害更严重。几个月后,王利玲被安排和普教在一起,她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有人不小心碰到她身体,她都会痛的哎呀一声,据说她全身都是伤痕。

自从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来,张宪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向民众讲清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真相,多年以来遭受了严重迫害,多次被劫持进洗脑班被强制洗脑、敲诈勒索,曾两次在石家庄劳教所遭受迫害,中共迫害给他本人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2011年10月22日,张宪又遭绑架,同被绑架的还有王丽伶、李秀琴与李连弟夫妇、王奎义等共12人,后多人被敲诈勒索每人3万元才放人,王丽伶因拒绝勒索而遭非法劳教一年半,张宪被非法拘禁洗脑班几天后走脱,流离失所。但于2012年7月5日再遭绑架,被关押于香河县看守所,他的家人为他聘请了北京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营救他。

为此律师于2012年7月26日到香河开展工作,香河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不但不向张宪家属送达法律文书,还做贼心虚,拒不安排律师会见,野蛮剥夺张宪的申诉权,在律师和家属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宪非法劳教,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

之后律师多次与香河县、廊坊市的公安、检察院等单位交涉,依法进行沟通,希望停止对张宪的迫害,立即还张宪自由,但至今各单位未有回复,律师于2013年1月向河北省检察院提起了控告,控告相关的迫害责任人,期望本案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责任人包括冉文杰(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长)等。

律师在控告书中指出:我作为冉文杰、杨建军等涉嫌渎职犯罪一案之控告人,认为在本控告人受当事人张宪家属委托担任其代理律师期间,多次受到非法干预。有关方面肆意违法、践踏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致使当事人的辩护权、申诉权遭到无端剥夺。有关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之行径已经造成并将继续造成冤假错案。其行径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构成极大危害、情节十分严重。

律师对下列人员提出举报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冉文杰,职务: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杨建军,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肖广平,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石克森,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党委常委看守所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杨永利,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曹军英,女,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职务:河北省香河县看守所警官警号:07821

律师在控告书中指出:本控告人介入张宪被非法拘禁一案后,先后于2012年7月26日、7月27日、8月13日、8月14日多次前往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廊坊市公安局向相关责任单位提交法律手续要求会见被羁押人张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处于刑事程序中还是处于行政处罚程序中都有会见律师并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但遗憾的是,至今廊坊公安局及香河县公安局以领导的旨意、省里的意见推诿渎职,违法不向当事人家属送达法律文书、拒不安排律师会见,野蛮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并多次以非法理由剥夺当事人家属探视权,张宪被非法拘禁的后果直接导致其母亲心情忧郁病情恶化,在弥留之际希望见儿子最后一面的愿望最终落空。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通过见面、电话沟通等不同方式,本控告人已将法律诉求反覆明确的传递给具体责任人,这其中包括廊坊市公安局冉文杰局长、香河县公安局杨建军局长、肖广平副局长、陈副局长、看守所石克森所长、国保杨队长、曹队长(女)、看守所李警官07821以及廊坊公安局控申处张处长等。

2012年9月27日,本控告人再次专门致函冉文杰局长,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紧急纠正违法行为,对张宪一案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并查处,时至今日仍然杳无音信。至此,控告人已穷尽了与有关方面沟通交涉的所有努力,控告人真诚希望问题能够在廊坊市公安局框架内依法解决的愿望最终落空。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关禁闭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不准上厕所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吹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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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高阳劳教所电话:0635-8258735<br>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劳教所女子大队 <br>邮编:071500<br>高阳女子中队办公室电话0312-6816141<br>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六合屯工业区新天羽纺织有限公司 <br>邮编:071500<br>电话:0312-6631858<br>传真:0312-6635858<p>一、河北高阳劳教所相关电话(2004年1月20日大陆综合消息) <br>(区号0312)<br>高阳劳教所(高阳蒲口乡)办公室 0312-6816458 传真 6816460<br>纪检监察室 0312-6815765 生产处 6816950 教育处 0312-6816552<br>生活处 0312-6815763 财务处 0312-6815761 管理处 0312-6816866<br>政治处办公室 0312-6815760 警戒处 0312-6815757 库房 6815638<br>老干部处 0312-6815762 医院 0312-6816974<br>一大队 0312-6813111 0312-6815435 二大队 0312-6813632 6816425<br>三大队 0312-6816459 0312-6815431 四大队 0312-6815638<br>五大队 0312-6816444  六大队 0312-6813117 <br>女子中队 0312-6815141 0312-6815245<br>高阳劳教所恶人榜<br>刘惠丽、刘亚敏、马丽、孟红、王亚杰、杨泽民、叶淑仙、张艳艳、张瑞英、赵二红、周海艳(2004/6/8) : 樊苗路
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邮政编码 065000 <br>廊坊市公安局电话总机:0316-2333333,办公室 0316-2333102<br>公安一处处长办公室:0316-2333121 2333151<br>廊坊市安次区公安分局局长孙永明 手机:13503162345 : 冉文杰
香河县公安局地址:香河县新开大街66号 电话:0316----8321236<br>香河县公安局:<br>总机:0316-8322700<br>局长吴海滨13903163789办0316-8625558总机转5601宅0316-2352988<br>政委马小杰,总机转5602<br>副局长李长海13803168099宅0316-8323658总机转5628<br>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总机转5603<br>副局长冯向东13803161599总机转5609<br>副局长肖广平13703260538宅0316-8330300总机转5688<br>副书记孟广武13803166386总机转5608<br>副局长张子来13603369429(曾任国保队长)<br>纪检书记刘国东18231610999宅0316-8581680<br>政治处主任王福良13931687178宅0316-8337086<br>刑警大队长王田华13503264438宅0316-8318195<br>国保大队队长杨永利13503266006<br>陈光华13930682896 : 杨建军肖广平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杨永利曹军英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地址:石家庄市石铜路   邮编:050222  <br>电话区号:0311<br>所长郝林83939188<br>苏瑞平83939198<br>王任83939196<br>刘维真83939138<br>于衍83939166<br>副所长:冯可庄83939177<br>副所长:安焕娥83939168<br>所长助理:于衍 83939166 13582132059<br>管理科长尤杰83939125、83939124、83939133,<br>教育科长83939129、83939130、83939162,<br>警戒科长83939143、83939121、83939122<br>办公室主任 83939199,83939109、83939111,83939150,<br>政治处主任 83939128、83939117、83939152、83939147,<br>监察室科长 83939160、83939161<br>财务科长 83939118、83939131、83939163,<br>生产计划指导科长 83939108<br>生活科长 83939126、83939127、83939139、83939132,<br>医院院长 83939123<p>一大队队长刘子维 83939136<br>一大队内勤 83939191<br>一大队值班室 83939135<br>一大队亲情电话 83939137<br>二大队队长 83939140<br>二大队内勤 83939192<br>二大队值班室 83939104<br>二大队亲情电话 83939106<br>三、四大队队长 83939112<br>三、四大队内勤 83939193<br>三、四大队值班室 83939107<br>三、四大队亲情电话 83939113<br>男护卫队宿舍 83939197<br>女护卫队宿舍 83939171<br>监控室 83939187<p>河北女子劳教所监察电话:83939157<br>河北省劳教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br>值班电话: 0311--85510100<br>局长:吴桐林: 0311--85510201<br>副局长:韩立功<br>值班室83939114<br>大门值班室83939218<br>二门值班室83939100 : 王小丽樊苗谷红叶
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党委常委看守所 : 石克森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4日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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