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张三荣被迫害,降为勤杂人员,工资连降三级和三年内不得晋级。参与迫害人员:勐腊县国保大队岩保,校长刀明,教师咸连芬,刘洪萍,县教育局王明生,县纪委张福兴等人。
迫害类型: 调换工作、职务;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 : 舒杰, 郑晓平, 岩保 勐腊县小学 : 刀明, 咸连芬, 刘洪萍 勐腊县教育局 : 王明生 勐腊县 : 张福兴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16日 09:28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16日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