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芳
简介:
孙志芳(Sun,Zhifang),
女 ,
61岁 ,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巴林左旗白音敖包乡人。二零零零一年八月,巴林左旗白音敖包乡派出所所长和一警察到孙志芳家骚扰,污蔑大法,辱骂孙志芳,逼她签不炼功保证,被她拒绝,他们就威逼她的孩子在保证书上签字。 二零零二年三月,孙志芳去东乌旗探望母亲,期间向人讲真相,被人诬告,东乌旗派出所恶警闯进她母亲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将孙志芳和她二弟及她年近七十的母亲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恶警扒光她们的衣服非法搜身,打她耳光子,把她身上拧出两个青疙瘩,威逼她母亲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将他们非法拘留九天。 后来,巴林左旗公安局把孙志芳带回,并威逼家属做保证:不许孙志芳炼功、不准她出门。警察隔三差五开着警车去孙志芳家骚扰,还威逼远在东乌旗的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妹妹来到孙志芳家,来“转化”她。之后又绑架孙志芳到赤峰洗脑班还被乡政府人员非法罚款四千五百元。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孙志芳去呼和浩特市伺候儿媳妇坐月子,乘火车回家,上车两个小时后,被翻包、绑架,在火车上遭乘警无理盘查并转林东火车站派出所非法审讯。原来中共在身份查询系统中,将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作了标记。乘警强行搜查她所带物品,抢走了她包里的三本大法书、mp5、mp3、一部真相手机、四、五十张“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好”的不干胶,还有儿子给买的未使用的新手机也被他们抢走了。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一日早晨,孙志芳被移交给林东火车站派出所。一个人称“于所”和“小黄”的警察逼孙志芳坐“犯人椅”,她不坐,“于所”就恶狠狠地捶了孙志芳几拳。随后巴林左旗国安大队宋海龙、李宏柱和高树军把孙志芳劫持到旗公安局,对孙志芳非法审讯了一上午,并让签字,孙志芳不签,宋海龙暴跳如雷,破口大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并说拘留孙志芳半个月,罚款一千元。孙志芳不给,李宏柱从孙志芳包中抢走了钱;高树军把大法书和mp3、mp5等大法物品摆在地上照相。 五月十一日下午,宋海龙和另一女警察把孙志芳送到巴林左旗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六天。十七日宋海龙与另一五十多岁的警察把孙志芳劫持到阿鲁科尔沁旗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天。在去阿旗的路上,宋海龙和那个年长的警察大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十九日孙志芳又被劫持到林西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七天。 非法拘留期间,孙志芳受到折磨、恐吓和非人待遇。 二零一五年秋,巴林左旗政法委、公安局、隆昌镇镇政府等邪党人员去东乌旗口岸骚扰孙志芳,孙志芳不在家。他们各房屋找她,连床底下都看了。 二零一九年秋,巴林左旗政法委、公安局、隆昌镇镇政府等邪党人员去东乌旗口岸骚扰孙志芳家,孙志芳没在家,他们在孙志芳家非法录像,追问孙志芳去哪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邪党搞所谓的清零行动,隆昌镇镇政府人员打电话骚扰孙志芳的丈夫和她的儿子。追问孙志芳的去向。 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黄历大年初一,巴林左旗国保大队长徐剑峰,副队长韩东栋,等十多人,一人穿警服,早就等在法轮功学员季云芝家门口,预谋绑架季云芝。 早8点左右,季云芝的家人出去扔垃圾,刚一开门,徐剑峰等十多人突然闯进季云芝家,非法抄家,抢走了约四十本大法书,绑架了季云芝。 警察让季云芝穿外衣,要想绑架她,季云芝给他们讲真相,徐剑峰说:“你说的我们都知道,你就穿衣服吧。”季云芝不穿,然后徐剑峰就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来了一车穿警服的警察,这时屋里就有十多个警察了,穿警服的警察就把季云芝和去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孙志芳强行架走了。现非法关押在巴林左旗看守所。 孙志芳几次被非法审讯后,被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孙志芳绝食五天,后来吃饭了。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宋长影(牢头)和犯人付思瑜殴打孙志芳,她们把孙志芳胳膊拧了三个紫疙瘩,不让她上厕所,。还有叫仁爽和张会婷的犯人不让孙志芳上厕所,她俩受宋长影指使,而宋长影是被警察指使的。警察把发给孙志芳的手纸不直接给她,而是给了犯人牢头宋长影,宋长影用不让孙志芳上厕所、没有卫生纸用威胁她。致使孙志芳又不敢吃饭了。 所长高永刚恶狠狠地威胁孙志芳说:“你也想像她(指季云芝)一样穿鼻饲灌食吗?”高永刚还指使两个警察强制给孙志芳戴手铐,非法提审时给孙志芳戴手铐子,有两个警察一边一个把孙志芳按在犯人坐的椅子上。 犯人仁爽和张会婷很多次不让孙志芳上厕所,不让她炼功,强制她穿号服,强制坐板,还殴打她。看守所警察唆使罪犯宋长影,宋长影再指使罪犯付思瑜、张会婷、于阳摁着孙志芳,给她穿号服。罪犯宋长影、张会婷、仁爽、王占华、盛树玲多次骂师父骂大法,强制孙志芳坐板。去另一个监室时,她们趁孙志芳睡觉时把号服盖在她被子上,孙志芳不盖,一个叫张宇欣的罪犯和一个叫孙立影(颖)的罪犯,让一个叫刘京的罪犯骂孙志芳,还用不让孙志芳上厕所威胁。警察总头子乌雅罕打孙志芳嘴巴子,给她戴了三天手铐。 牢头宋长影在警察的唆使下,威胁孙志芳说:明天剪头发,我非得把你的头发贴跟剪断不可。第二天有两个警察,强制的把孙志芳按到椅子上,由牢头宋长影把孙志芳头发剪掉。 在一次又一次非法审讯时,政保大队警察和队长徐剑峰威逼孙志芳说家庭住址和家庭信息。 二月十七日晚,在释放孙志芳时,看守所不给孙志芳释放证。 二月二十四日前后,左旗公安局政保大队人员打电话骚扰孙志芳大伯嫂子说找孙志芳。 孙志芳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晚被家人接回家中。在二月十七日晚上释放孙志芳时,政保大队副队长韩东栋非法盘查孙志芳的住址,开车的司机是一个叫建华的也附和着,政保大队队长徐剑峰当着孙志芳家人的面恶狠狠地看着孙志芳说:“你再让我看到你,我非得把你搁里(指监狱)一两年不可”。他再次威逼孙志芳说家庭住址,他说:“你不说你住在哪,这钥匙你就别要了。”(指孙志芳的钥匙)他威逼孙志芳的大伯嫂子签了字。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迫害亲属;
非法拘留;
抄家;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罚款;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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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洗脑班
巴林左旗公安局
:
李洪柱,
高树军
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
:
宋海龙
巴林左旗看守所
巴林左旗白音敖包乡派出所
林西县拘留所
巴林左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2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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