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时任大港区上古林派出所所长刘某、乡政府高某,经常到其家中骚扰,李志琴不得已到女儿家躲避。被高某构陷,威逼李志琴的女婿说出她藏身之处,将她绑架。向她女儿勒索五千元后,放回。半个月后再次绑架她,并劫持到劳教所迫害。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大港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上古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5日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