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芳
马艳芳
|
简介:
84、
马艳芳(Ma,Yanfang),
女 ,
33岁 ,
山东省潍坊地区诸城市大仁和乡星石沟村人。2000年被其单位送进精神病院加重迫害,2000年9月,被迫害致死。1999年10月,马艳芳进京上访,半路被查送诸城拘留所,关押30天,罚款3000元。回厂后,每月只给发120元生活费,并给以“留用两年”处分。 2000年6月9日,马艳芳要求到厂里上班,结果被单位非法关押在一间小屋子里,并派专人看管。她绝食抗议,被单位送进诸城市精神病院加重迫害。医务人员用抗精神病类药强制给她打针吃药。“住院”两个多月后,即2000年9月,马艳芳被虐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送入精神病院;
强行施药;
注射不明毒针;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诸城人民路派出所违法行径
东诸城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纪实(一)
十年迫害 潍坊一百六十名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
山东潍坊诸城市被邪党害死的法轮功学员
七年迫害,潍坊至少122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害死
六年来潍坊至少有85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虐杀
山东诸城市马艳芳生前被迫害的一些情况
回忆同修马艳芳
腥风血雨齐鲁夜 正信在心光明路(三)(图)
关于山东省潍坊诸城市3位大法弟子被虐杀一案的责任单位及相关电话
潍坊诸城大法弟子马艳芳在精神病院被迫害致死
山东诸城市法轮功员的人权遭到肆意践踏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及单位:
区号:536
潍坊市委办公室: 536-823-2628, 823-9129
潍坊人民政府办公室: 536-823-3690, 823-9159
潍坊市公安局办公室: 536-823-2713
坊子区公安局办公室: 536-766-1510
坊子区公安局局长室: 536-766-1293
林家村镇派出所:536-653-1110
林家村镇书记名(韩相国):536-653-1396
镇长(逢守荣): 536-653-1169
镇办公室:536-653-1188
邮编:262232
诸城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温志莲(女)
诸城石桥子镇政府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凶手情况:
书记(杨景良):536-647-1169
镇长(钟兆湘):536-647-1128
政法书记(徐兆辉):536-647-1213
副镇长(于红梅,女)--幕后操纵者
党政办公室:536-647-1168
马艳芳丈夫赵丙军
责任单位及恶人:
诸城市公安局
:
曹金辉
诸城市精神病医院
诸城市陶瓷厂
:
王树忠,
王立群,
张志坚,
蒋柱祥,
王利群
诸城市郝戈庄镇党委
:
赵炳军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