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新艳
简介:
韩新艳(Han,Xinyan),
女 ,
年龄未知 ,
大连开发区法轮功学员。王立科在大连任职期间为了捞政绩、讨好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周永康等,制造了“6.25” “6.29” “7.6”等多起恶性绑架案。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政法委、大连市公安局针对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绑架了七十多名大连法轮功学员。此次迫害行动与中共恶首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有关。 韩新艳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开发区政经保大队绑架,被抄走办公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五部、还有给工人准备开工资的五万元钱,还有多张银行卡,至今(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未归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大连市“610”、公检法又耍新花招,把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又重新分到大连各法院、检察院,图谋继续迫害。其中,金州法院受理了马瑞田、韩学明、马爱兵、秦玉兰、王秀英(已办理取保候审)的案卷;开发区法院受理了叶树辉、李淑芬、郝跃珊、刘清涛、于袁敏的案卷;大连市甘井子检察院受理了王德发、韩新艳的案卷。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一大早,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法院门前及周围已经布满了警察和便衣,法轮功学员王德法和韩新艳的家属和亲朋好友来了很多,他们也都是从四面八方乘车经过遥远的路途赶来的,集聚在法院门前。警察在门口把守不让他们靠近。开庭前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共进去十人做为旁听。 十点二十分开始非法庭审,法官卢明利主持、公诉人刘忠林说:法轮功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王德法散发法轮功资料是违法的。 王德法堂堂正正证实大法,为自己辩护,说我以前有很多不良习惯和疾病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而且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更好的人,我不知触犯了哪一条法律? 律师李常明从我国现行法律条文和邪教的特征来论证法轮功没有违反法律和不是邪教等。公诉人刘忠林气急败坏的说:公安部早已下达命令说法轮功是ⅹ教(编注:公安部根本没有这条命令,这是公诉人的谎言),如果你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一点,请你退庭! 李律师义正词严的辩驳:命令不代表法律条文,而且作为一个懂法律的人首先应做到尊重别人,我退庭不是你说了算的,我的律师资格是国家给予的,我有履行律师的权利和职责。公诉人无言以对。一小时后宣布休庭。 庭外很多亲朋好友、同修们一直在外面等着,直到下午一点半,警车启动,几个法警押着王德法走向警车,法轮功学员们高喊:法轮大法好!王德法双手合十向他们致意,随着警车的启动,法轮功学员们追着警车喊着:法轮大法好!王德法早点儿回来!韩新艳上车时也有人喊:韩新艳,法轮大法好!早点儿回家!直到警车远去法轮功学员们才离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市甘井子法院对王德法和韩新艳非法庭审
大连十余人被劫持一年半 马瑞田之女呼吁营救父亲
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科罪恶累累
2012年以来大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井子区法院
:
卢明利
甘井子区检察院
:
刘忠林
开发区政经保大队
江苏省委常委
:
王立科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8日 0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