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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悦

简介:
陈清悦
(Chen,Qingyue), 女 , 8岁 , 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陈广昌,李凡丽的女儿。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李凡丽带着其八岁的女儿从济南东站准备乘火车回老家,被六一零警察搜查并带至泉城路派出所。六一零警察又到李凡丽家,将李凡丽的丈夫带到派出所。随后,全家三人在派出所被关押了二十四小时。李凡丽仅仅八岁的女儿陈清悦被迫目睹警察非法审讯其父母、警察威胁恐吓其母亲等。后李凡丽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其丈夫和女儿回家。进入拘留所后第二天,李凡丽因身体虚弱晕倒,经急救血色素只有四点五克,被接回。此后,陈清悦渐渐暴露出被惊吓后的恐怖症症状。为此,李凡丽向历下区公安分局多次反映,要求对孩子道歉、平复孩子心灵的伤害。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响应。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七日,李凡丽以自己和女儿的名义,分别提出了行政诉讼,起诉于历下区法院。

历下区法院很快拒绝了陈清悦的起诉,但暂时接受了李凡丽的诉状。陈清悦的起诉内容是要求道歉,历下法院表示不属于行政案件诉讼范围,不能受理。李凡丽的诉状要求最初是撤销行政拘留决定、赔偿火车票损失二百六十三元(因火车票已经购买但是没有能够乘坐)、赔礼道歉等。经过两星期左右,历下法院通知李凡丽修改了部份诉求,修改为单纯要求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此后,李凡丽多次询问,历下法院一直说在研究,要求等待。到十二月份,有人透露可能会不给立案。

二零一三年一月初,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正式告知李凡丽不能立案。李凡丽询问为什么,电话中说此案经过反复研究,各个领导都知道,建议李凡丽找一下曹副庭长。李凡丽给曹庭长打电话,曹庭长过了两天答复说:涉及法轮功的都不能立案,同时建议李凡丽可以找一下信访。

济南六一零又给律师协会以及事务所施加压力,间接逼迫陈广昌配合学习,如果不然,事务所就可能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律师协会不通过年检等,陈广昌律师的执业就会遇到障碍,李凡丽一家就会断绝经济来源。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经过几个月的苦难折磨,这一天早晨,陈清悦主动进了学校,渐渐走出心理阴影的标志。其父母都很高兴。可是济南市六一零将李凡丽的丈夫陈广昌绑架到洗脑班。李凡丽的丈夫是执业律师,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多,陈广昌刚从外面进到律师事务所,就有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善民和济南市六一零、历城区六一零等人在办公室等候着,同时在场的还有律师协会、事务所的领导。李善民以胁迫的方式,要求陈广昌去“宾馆”(其实是济南市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实质就是臭名昭著的洗脑班)去“交流观点、统一思想”。陈广昌询问是否可以另外安排时间,因为工作很忙,李善民回答是执行市委任务,必须去。到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后,“法制培训中心”声称有权扣留陈广昌,强调晚上回家必须请假。这一切都给李凡丽全家造成巨大的干扰、威胁。女儿陈清悦刚刚从恐怖症的阴影中走出来,现在其父亲又被强迫“学习”、失去人身自由,济南六一零的这个做法,真的毫无人性。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陈广昌告知“法制培训中心”:交流问题已经谈完,以后不再来了。“培训中心”主任毕思良说需要向领导汇报,去了另一间办公室。不久,“法制培训中心”的另一个工作人员胡科长过来陪同陈广昌,经过长时间的沉默,胡科长开口询问陈广昌:“明白了吗?”陈广昌回答:“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胡科长询问:“撤诉吗?”陈广昌律师觉得很奇怪,就问:“撤什么诉?哪一个案子呀?”胡科长说:“历下法院的案子。”哦,陈广昌律师明白了,原来他们指的是李凡丽在历下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陈广昌律师就说了:“他们对我孩子太过分了!”胡科长说:“唉,哪里有这么认真的事呢!”陈广昌律师没有答应撤诉,就回去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610洗脑班主任毕思良被举报
济南律师陈广昌被要求每日汇报行踪
告610警察违法-济南历下法院称“涉法轮功不立案”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市610办公室电话:0531-2038134<br>
济南泉城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9日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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