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芹
简介:
2459、
李芹(Li,Qin),
男 ,
63岁 ,
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在恶党迫害的巨大压力中,李芹于2012年11月14日含冤离开了人世。2001年9月6日上午9点左右,恶人佟胜杰与另一警察到大法弟子李芹家说是所长找她谈话。 去了邓铁梅路派出所,却根本没让见到所长的面。佟胜杰把她关进后屋里不让出来,下午六、七点左右,恶人把她送进北山拘留所,从2001年9月6日至2002年2月9日共156天(五个多月)。 在拘留所里和犯人关在一起,吃的住的都是犯人的对待,受尽痛苦和人格侮辱。公安部门、政法部门,还有其它一些部门的很多人几乎每天都给精神上施加压力,逼转化,强迫看诽谤大法、诬陷师父和大法的录像、报纸等等;强迫写悔过书、写揭批大法的文章;煽动家人, 使用各种软硬手段,恐吓。 李芹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身心的健康,医院没治好的多种疾病不见了。2005年11月16日,她与法轮功学员佟淑芳、马育新三位妇女正在凤城市大堡镇保家村的公路上行走,一辆面包车开过来,三个警察从车上下来问她们:“你们是干什么的?”她们回答:“走路的。”警察谎称:“我们是林业站的,有人举报你们是偷木材的,跟我们走一趟。”并强行将她们推上车,她们不上车,警察说:“不要紧的,去大堡派出所认一认人,不是你们的话就把你们放了。”结果把她们劫持到大堡派出所。 在凤城看守所,恶警对李芹刑讯逼供,拳打脚踢,并用电棍电击;其中还有一恶警用手拽住李芹的头发狠命地往墙上撞。李芹一直绝食反迫害,遭狱医等人多次野蛮灌食,最后导致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承担责任,让李芹家人将其保释回家。待李芹身体刚有好转,凤城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李洪全伙同国保大队关威等人,欲再次非法关押李芹。李芹被迫流离失所。 2006年2月20日,凤城法院在未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对李芹、佟淑芳、马育新三人非法判刑3 年半、4年、5年。马育新、佟淑芳对判决不服,上诉至丹东市中级法院。2006年12月,丹东市法院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凤城市法院的判决,返回重审。 李芹的老伴和儿子已失业多年,全家只靠李芹一人的一点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待李芹流离失所后,恶警多次上门骚扰,对李芹的老伴进行威胁,并停发了李芹的退休金,致使老伴和儿子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和生活来源。老伴不得不上市场做点小本生意以维持生活,爷俩在家艰难度日,儿子思母心切,整日以泪洗面,借酒消愁。 2012年正月,李芹听说老伴身体不好,儿子又天天酗酒,她结束了在外漂泊六年的生活,回到了已经不象“家”样的家中。她头一天回家,第二天就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对方告诉她:你有个“案子”在检察院,过来结一下……。 在恶党迫害的巨大压力中,李芹于2012年11月14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凤城市六旬李芹被迫害离世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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