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霞
简介:
于文霞(Yu,Wenxia),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于文霞与丈夫王维启及家人,共十五人,第2次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请愿。途中被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派出所的恶警察徐君利、焦亚贵、巴图勒、孙国等劫持到齐齐哈尔的一个派出所。再非法关押到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看守所。对她及家人打骂、非法审讯,甚至暴打于文霞嘴巴子。把丈夫王维启和二哥绑架到森警队一顿毒打,恶警察们还拿着木棒把王维启身上打的一块块的青紫。 之后,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包永、焦亚贵等还有两个女警察,强行给于文霞戴上手铐和脚链,劫持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女队非法劳教。在劳教所,恶警们使用各种邪恶手段,由恶警察武红霞对她审问迫害,不准炼功,逼着写“悔过书”等“五书”,打嘴巴子。利用普通犯人包夹,监控不准与法轮功学员接触、说话。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当成了奴役的工具,天天超负荷做工。恶警们每天晚上还逼着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随时都有包夹监控。吃饭,睡觉,干活,都得喊口号,不喊就不让吃饭、不让睡觉、罚站等等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中旬,一个下雪的早上,尹桂娟点名、报数、喊口号,孟呼伦、刘桂芝、马秀琴、于文霞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不喊邪党的口号,尹桂娟觉的在那些普通警察面前没了面子,就指使犯人徐桂娟(白城人)、包宝喜(蒙古族,锡盟人)将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恶警办公室反铐起来,吊铐在空中,脚尖离地,整个身体的重量都落在双手上,痛苦无比。不知多长时间,马秀琴昏了过去,才放下来。留下了大杨树法轮功学员于文霞,恶警尹桂娟,翟秋华,李月华,黄爱玲等恶警,又对于文霞大打出手,用脚踩在脑袋上,致使她的左眼球变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打骂;
非法审讯;
迫害亲属;
手铐/脚镣;
非法劳教;
长时间吊拷;
毒打/殴打;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睡眠;
罚站;
逼迫放弃信仰;
精神酷刑;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王东风一家十五口人所遭受的迫害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孟呼伦十三年受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图牧吉劳教所
:
李月桦,
黄爱玲,
宝希,
徐桂娟,
尹桂娟,
翟秋华
鄂伦春自治旗610
内蒙古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
:
武红霞
阿里河镇看守所
乌鲁布铁镇公安分局
:
焦亚贵,
孙国,
巴图勒,
徐君利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
包永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4日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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