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素华(佟淑华)
简介:
佟素华(佟淑华)(Tong,Suhua(tongshuhua)),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桦甸市大法弟子。吉林桦甸市李洪玉和佟素华夫妇,与薛桂云等数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李洪玉的孩子到派出所打听父母下落,被推说不知。据悉,李洪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桦甸看守所。四月三日,薛桂云和佟素华被劫持到吉林看守所。 下面是李洪玉和佟素华的女儿诉述情况,呼吁正义人士关注。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往家中打电话,发现父母双双失踪!四处询问得知,他们被绑架到吉林省桦甸市新华派出所。原来,在三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左右,在家的父母及四位客人在一起交流法轮大法修炼体会时,突然有一名警察来敲门,母亲佟素华开门迎客。警察来家查看的原因是:桦甸市发生的一起机动三轮撞人事件,看见我家门口停着几辆车就来敲门询问,警察进来发现这么多人还有一些法轮功书籍,就逼迫他们出示身份证明,并叫来其他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及法律文书就将他们劫持,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就随意抄家、拿走物品(由于没有物品清单东西不详只知道有书籍和锅)。父亲李洪玉抵制,被直接戴上手铐。没有通知家属。(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并将拘留的原因和关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单位。) 我急忙赶回,到新华派出所了解情况,得到的只是嘲笑和无理的盘查。我问新华派出所所长“我的父母李洪玉和佟素华(佟淑华)在哪?我要见他们”,可是得到的答案却是“不知道啊?不在我们这?要等上一边等,别在这边等”。然后,一名警察记录了我的电话说“有事我们会给你打电话的”。后来新华派出所所长还叫两位女警对我进行物品搜查,我说“那是我的私人物品,你们无权搜查。”一名女警威胁道“你最好老实点”,未经过事情的我因为害怕,只好展示了物品!之后我就离开了。第二次来到新华派出所,问我的父母在哪?有一个警察敷衍道:“所长办案去了?我们不知道!”我只好离开。 我只好回家等消息,可是等了一天都没有来电话,经多方打听得知父母在二十一日就已被送往桦甸市看守所,母亲佟素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而父亲李洪玉被刑拘。什么法律依据?为什么没有通知家属? 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是母亲佟素华被放出的日子,可是我在门口等了一上午却没看到母亲的踪影。询问门卫说应该放走了吧。我只好四处打听,说她早就被带走了,说她和父亲一样也被刑拘了,说又查出事了,这一切只是猜测与听说,现在母亲佟素华究竟在哪?我真的不知道! 佟淑华曾在长春被非法判刑3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启辛派出所片警打电话给她儿子要照片、要电话号。 李洪玉曾在二监狱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下旬,吉林二监狱人员打电话找女儿要电话号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佟素华被关进了启新派出所,在晚上七点时开始被铐在老虎凳上,一直到第二天的晚上六点钟,才被放了下来,送进拘留所,说是非法拘留半个月。 十天后,晚上八点钟,佟素华突然被提审,警察以帮忙办理廉租屋为诱饵,让她在认罪书上签字,见她不答应,就左右开弓抽嘴巴打脑袋,不一会,她就觉得嘴里往外淌血,脑袋胀乎乎的,脸火辣辣的疼。看她还不屈服,一个胖胖的警察平掌向她脑袋横击过来,她立刻昏迷,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明华派出所的于长江到拘留所和佟素华说:我就喜欢钱。意思很明显。佟素华告诉他,我就没钱。于长江不相信:这些年打工,你就没攒点?……最后悻悻而去。 三天后,佟素华被送进了吉林市女子看守所,才知道自己被非法判了三年。在那里,她被迫做奴工产品,磨锡纸(有毒)、叠元宝等等。从早上八点半开始到晚上八点,中午吃饭不许超过十分钟,上厕所必须快速来回跑,因为长时间接触有毒物品,她感觉自己经常浑身无力,五个月后,她提出不想干了,包夹说她在装病,扇她嘴巴子,按倒在地,踩胳膊拽腿的灌药,无奈她只好接着干。因为迫害,身强体壮的她排泄系统出现了异常,第一回,二十七天才大便一次,然后二十八天后是第二次大便,也就是说两个月内,她才大便两次。 九个月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佟素华被送到了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上午检查身体,高血压140。下午,大家都在大厅站着排队,号长马红菊对她高声大叫:你这个法轮功咋不好好站着,话音刚落,佟素华就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大便拉了一裤兜子。 在监狱医院住了八天后,回到号里,因为高血压,经常昏迷,心脏也出现了异常,每天要做两遍心电图检查,三十日上午深度昏迷,又被送进监狱医院抢救,下午回到了监狱。 过完年,监狱开始迫害了。码坐:20厘米高、20厘米宽、30厘米长的小板凳,双脚并拢,双手并拢按住裤线中间,腰板挺直,目视前方,一动不动,包夹在旁边不停地污言秽语的骂着,稍有动弹,就是暴打,高高壮壮的佟素华硬挺挺的熬过了两个月。 看这招不起作用,监狱换花样了:换板凳。小凳子是直径约半尺的圆形塑料凳,中间有个洞,表面还有很多花纹,非常硌人。不允许坐全凳,有时坐二分之一凳,有时坐三分之一凳,身体的重量只能靠脚腿来支撑,把人坐的腰弯,肚子大,腿肿得很粗,屁股坐破,出脓、出血、结痂,如此反复,长时间血液循环不畅,血液像粥一样,心口像一个秤砣堵在那儿。 每个不“转化”的学员都经受过这一酷刑,这是一种严酷的体罚,每天坐长达十八个小时,总是一个姿势手放在膝盖上,身体不能动,眼睛都不许动,长时间盯在一个地方看,视力下降,看东西双影,眼神呆滞。最后都不能站,站起血供不上,人就会心慌,浑身哆嗦,甚至休克。很长时间不许洗澡,洗漱、不让刷牙,限制上厕所,佟素华承受不住,被迫写了“悔过书”。 然后是每天被强迫坐板,强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有一天因为跟法轮功学员祝薇对了一下眼光,号长马红菊领着几个人把她拽到厕所,没等她站稳呢,马红菊举起右手照她脑袋就是一下,她立刻倒地失去了知觉,等到她醒了爬起,走到了大厅,看见马红菊她们都在那儿,就说刚才发生的事,马红菊几人异口同声:谁看见了!侮辱谩骂不只是肉体上受折磨,精神上备受煎熬。监狱里的包夹经常谩骂,不会正常说话,都是大喊大叫,总是挖苦,侮辱人格,就是要把人管成机器人、木头人,做任何事都要喊报告,还要自称“罪犯”,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报告”,喝水、上厕所都要“报告”。就是强制洗脑,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摧毁人的意志,让你自认为是罪犯。 八月份以后,上午被强制洗脑,下午一点到六点被迫做呢子大衣。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佟素华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四月份,李洪玉和佟素华因为诉江被桦甸市警察骚扰,找不到老俩口,就不停骚扰他们的儿子,要交照片,让人生活不得安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私闯民宅;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亲属;
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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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市看守所
桦甸市新华派出所
启辛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11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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