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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鹏(李大朋)

简介:
李大鹏(李大朋)
(Li,Dapeng(lidapeng)), 男 , 42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法轮功学员。

在二零一三年过新年时,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到各地巡视,在哈同高速公路依兰至宏克力地段,看见跨线桥上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法办周永康”等内容的标语和用彩色喷漆罐喷的“天灭中共”、“三退保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标语后,直接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孙永波立案追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兰县公安局、方正县公安局统一行动,对依兰县内、达连河镇、三道岗镇、道台桥镇、团山子镇,按事先拟好的名单大肆抓捕。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亲自到依兰县指挥,通过特务手段获取法轮功学员的手机号码,每半个小时一次跟踪定位,对不知道其手机号码的法轮功学员,就到住家附近蹲坑。

已知姓名的被绑架的依兰县法轮功学员有:莫志奎、费淑芹、左振岐、陈艳、徐峰、倪春燕、张敬娟、杜静、吴英秋、姚玉莲、唐立飞、李大鹏、李艳艳、史荣先、张久慧、段淑岩、邢老九、邱宇芹、郑臣、汪家荣、姜连英、侯桂香、吕凤云、王海峰和他的母亲、婶婶等。其中:史荣先、张久慧、邢老九、侯桂香及王海峰和他的母亲、婶婶等七人已被释放;费淑芹、李大鹏、李艳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费淑芹已被送往依兰县医院抢救两次;至少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哈尔滨市看守所。

三月二十九日晚上九点半,李大朋在接补课的女儿回家的路上,被手机定位、跟踪的哈尔滨警察伙同依兰县恶警绑架,关押在依兰县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月十八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张金库、莫志奎、李大鹏、徐峰、孙文福五位法轮功学员。莫志奎的家属请来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针对公诉人宁岩对当事人的非法指控,依法辩护,使旁听的人都听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无罪,发放光盘、真相资料是言论自由,根本就没罪。法官和公诉人宁岩等哑口无言。律师要求合议庭对当事人莫志奎的案件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宣告其无罪。

然而依兰法院法官张安克、吕守芳公然违反法律,强行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冤判,十天后才把判决结果通知律师,非法判莫志奎十二年,张金库、孙文福五年,徐峰、李大鹏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判非法判刑电话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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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孙永波
黑龙江省委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  邮编:150080 <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吉炳轩<br>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建盛<br>联系电话:0451-86358822 : 王宪魁
依兰县看守所
依兰县法院(区号:0451)<br>院长:孔庆春 办电57239229 手机13303607168<br>依兰县法院:<br>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br>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br>吕守方13904640390<br>副院长:史锦田57222378、宅电57283066、13845028828;陈佰新57223862、15104509997;熊双龙13100953444。<br>副书记:张丽红 办电57221788 手机13314506788<br>审委会专职人员:郎继娟57223531、13604815363;王友13263617999。<br>执行局长、审委:王冲57221091、13845026999。<br>执行局副局长:郭利 手机13845028818<br>立案庭负责人:郭利57222467、18945018818。<br>刑庭长:张安克13234501063、13904640569。<br>张丽红13314506788<br>办公室主任:王永军 办电57223229 手机13304613338<br>监察主任:魏晓军13766923335<br>立案庭庭长:吴红13329310606 : 吕守芳张安科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6日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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