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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福

简介:
李春福
(Li,Chunfu), 男 , 年龄未知 , 霍林郭勒市人,露天矿生活服务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被非法抄家三次,大法书籍全部被抄走,中共邪党授予的劳模和党籍全部拿下,在看守所被迫害四十五天,罚款一千五百元。

一 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郑明道、温玉华、包杜冷、胡本荣等强迫李春福说:「你老伴是炼法轮功炼死的。」李春福说:「不是。」又问:「有病 不吃药?」李春福说:「没有。我老伴两年前身患骨癌。医生说话不过三个月了。后来老伴修炼法轮功,生命延长了一年半才去世,你说好不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李春福被非法抄家,女儿因中共恶党的连续性的非法抄家,母亲没了,父亲天天被监视,只好外出打工,本来是医学院毕业生,却因为中共恶党的迫害,分配当地工作的机会也被剥夺了,被迫外出打工谋生,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二零零二年九月,国保大队秦宝库、翟拓、赵凤云等再次到李春福家非法查抄,把李春福绑架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审讯时质问:谁和他联系?和谁炼功等?李春福没有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后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罚款一千五百元。三天后,警察就把法轮功学员贾海英绑架,而后对贾海英说:「李春福将你出卖了。」警察妄图用挑拨离间的手段迫害更多的人。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非法罚款非法判刑非法劳教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二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中共的政府犯罪:暴力截访和恶意回访(中)

责任单位及恶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长:陈宝文、<br>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br>局长室:0475──7922368<br>政委室:0475──7922369<br>副局长室:0475──7922782、7922781<br>国安大队:0475──7922734<p> : 秦宝库赵凤云翟拓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8日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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