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峰(闫峰)
简介:
阎峰(闫峰)(Yan,Feng),
男 ,
50岁 ,
北京通州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张明霞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清除昌平区十三陵地区污蔑法轮功的展板时,被昌平公安局绑架。 二零一四年初,昌平公安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他们非法提出起诉。六月二十二日,他们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后被昌平区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安、610等构陷,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刑期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晋源涛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3,闫峰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4,蔺福华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5,郝福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6,张明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7,张秀萍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朱劲松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 审判长:杨卫东,人民陪审员:韩玉林,人民陪审员:门朝慧 阎峰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被绑架,十七日被非法抄家,家中剩下八十多岁的父母与年幼的孩子,孤苦无依。抄家的那一幕,让两位老人瞬间就回到了文革的恐怖之中;也让孩子幼小的心灵,一生永远的记住了那一幕。 封孝玲、闫峰、晋源涛三人曾被非法判刑迫害,因出狱不到五年,被说成所谓的“累犯”。说来是笑话,中共所谓的“累犯”,翻译成正常社会的语言应该是“屡次遭到中共迫害的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绑架的北京市昌平区派出所绑架的张明霞、张秀萍、郝福宁、朱劲松、蔺福华、封孝玲、闫峰、晋源涛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前后结束冤狱陆续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北京通州区闫峰(男)和原籍饶阳杨志红(女)在辛集市化工五区生活小区租房处,被北京公安伙同辛集市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至辛集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抄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号下午,两人被北京公安由站前派出所带往北京。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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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实为“屡次遭到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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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公安分局
站前派出所
昌平区法院
:
杨卫东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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