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秀英
简介:
崔秀英(Cui,Xiuying),
女 ,
64岁 ,
辽宁省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中午,崔秀英一人在南票区三家子派出所后院的公园里发神韵光盘。当时看到一个人正在跑步,她就上前与他打招呼给他一张神韵光盘,她说看看吧光盘内容谁看都好,不管是当官的还是老百姓……他当时不由分说就一把抓住崔秀英让她跟他去前面的派出所,她不去,他就边拽边拖连推带搡的把她弄到派出所。原来他是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名叫王召。 当时派出所里有很多人,王召把崔秀英弄到派出所后,转身带人闯入她家,抄了她的家,把她的所有大法书和MP3、一台录音机、师父讲法录音带、大法歌曲带都拿到了派出所;与此同时派出所的正所长(也姓王)把她兜里的东西也全都倒在了他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大法书(《转法轮》)和大法真相资料,单张的大法传单、还有神韵光盘,看到这些所长气急败坏的用手一扫所有这些都扫在了地上。她弯腰用手去捡书,他用双手一推,把她推倒在地上。当晚十一点多钟,他们就把她送到了兴城市看守所。女儿当时给她买了好多吃的、喝的、用的,他们都不让给她,她当天将近十二小时没吃没喝。在兴城看守所关了她二十八天,牢房不足二十平米,住着十多个人,她们有的是杀人犯、有的是吸毒犯、有的是抢劫犯等等。 第二天,一男一女两个看守所警察对她进行非法提审,问她书和光盘都是从哪里来的,她说别人放到她院子里的,他们不相信,大约半个月后,南票区法院来了一个人告诉她,她被他们批捕了,并让她签字,她糊里糊涂的就签了字。后来认识到签字等于配合他们迫害自己,第二次他们还让她签字,她就说什么都不签了。有一天早晨七点多钟,就在关她的屋子里,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看守所所长听到后,气势汹汹地来到她跟前,恶狠狠地打了她两个嘴巴,然后用手铐把她两手铐到背后又吊到了门把手上,脚离地面一尺多高,用毛巾把她嘴堵住,从早晨七点一直吊到中午十二点。等放下来时,她的双手和胳膊呈青紫色,手都破了,胳膊不能动。 还有一次,一男一女两警察暴打一名女大法弟子,女同修被他们打得满地打滚,鼻口流血,他们还不住手。她一看他们真是太恶了,就上前阻止说:你们也太残忍了,谁家没有兄弟姐妹,凭啥这样打人?她又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俩又过来打她,恶警把她踹倒用脚狠踢她腰部和肋部,致使她六天不能进食,还经常呕吐。之后,她们把她俩背铐起来,从早晨七点一直铐到下午一点。 又有一次,她不穿囚服,一男恶警过来就使劲跺她的脸和脚,她的脸和眼睛当时就肿了起来,眼睛肿得强睁仅剩一条缝儿。恶警还不解恨,就用穿皮鞋的脚猛踢我的肋部,她当时疼得啊的一声,眼睛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才醒过来。这次迫害之后,为了制止迫害,她开始了绝食抗议迫害。 二十八天之后,他们把她双手反铐着劫持到了锦州市看守所。由于在兴城看守所受到的迫害,到了锦州看守所之后,她经常吐血,邪党的恶警们却视而不见。她被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六个月。 锦州邪党法院诬判她三年,把她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一到监狱,恶警就开始了强制“转化”。她被单独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小黑屋的窗户用纸糊住,派三个包夹轮番折磨、殴打谩骂不停,用尽各种恶毒方式,冬天不给棉衣穿,不给棉被盖(沈阳的冬天,一般都是零下25℃到30℃之间,非常寒冷。),小屋只能站或蹲不能坐,水泥地面一坐在地上就像坐在冰块上一样刺骨的凉。折磨她的包夹是李雪青、王红、朱秀玲。 折磨的第一个阶段是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录像,然后逼写所谓“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她不写,他们就逼她一直蹲着,一直蹲了二十四个小时,她蹲不住倒在了地上,她们就往地上泼凉水,她被泼醒后,她们再继续折磨。 到早晨洗漱时,包夹就往她身上泼凉水,她只好尽量的躲。别的犯人可以用热水,她没有。有个犯人同情她,给她一点儿热水,李雪青就喊:不许给她,没有她的份儿。还用扫帚打她,用书砍过她的头,往她身上泼凉水,往小黑屋地上泼凉水,二十四个小时不让睡觉,整个一个冬天,她没穿过棉袄,有个犯人看她可怜,想给她棉袄穿,她们不让给。 在监狱里,恶徒对大法弟子处处是刁难、歧视,平时三个犯人可以随时去厕所,只要三个人就行,法轮功学员就不行,必须得另两个包夹同意跟着去才能去,否则就只有憋着,憋不住,就只有便在裤子里。大法弟子干什么都得随着包夹的意愿,稍不如她们的意,她们想尽办法来折磨。 辽宁女子监狱对每一个刚入监狱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几乎都是这样残忍的。先准备好一个小黑屋子,窗口用纸糊住,派三个包夹。一看这样,其他的人就知道又来炼法轮功的了。 折磨一个月后,她被转到了生产车间,因为她年龄大,被分配到了“老残队”。劳动任务是搓棉签,因为时常完不成他们规定的生产任务,而时常被带队的吵、骂、踢,她心里只觉得这个生命太可怜,没有对她产生怨,她后来被她感动,就不再对她叫骂了,还说少干点儿活没啥。 直到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她才走出魔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不准上厕所;
洗脑/送洗脑班;
剥夺睡眠;
不给穿衣服;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修法轮功获新生 崔秀英被中共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李雪青,
王红,
朱秀玲
兴城市看守所
南票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0日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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