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珍
简介:
李凤珍(Li,Feng Zhēn),
女 ,
年龄未知 ,
九六年喜得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二零零零年二月份李凤珍和同修结伴去北京到天安门证实法,刚到就被恶警绑架到黑窝,当天晚上他们用李凤珍的钱买车票把李凤珍绑架到长春宽城区公安局,非法审讯、记录,然后又把李凤珍绑架到“大广看守所”迫害十五天。后来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就上门骚扰威胁不许去北京、不许和同修接触,并抢走身份证。二零零三年冬天,恶警王洪文私闯李凤珍家抢走录音带、炼功带、经书。再一次绑架李凤珍,先到兴隆山派出所,后送八里铺看守所,迫害七天。还让李凤珍老伴(丈夫没修炼)在恶警王洪文写好的“不练功”纸上签字、按手印才放李凤珍回家。后来还有镇政府孙明来、小刘经常到李凤珍家骚扰逼写谤师谤法的”邪恶五书”不写就送李凤珍到”兴隆山洗脑班”自费洗脑。李凤珍不配合,后来镇政府张亚臣把李凤珍老伴叫去带替李凤珍签了不练的字。 二零零七年的十一月五日晚上九点多,七、八个吉林街派出所便衣恶警从邻居家墙跳进李凤珍家院里,闯进屋内,吓的当时七十多岁老伴说话都差声。从那以后李凤珍流离失所长达半年多。后来,李凤珍在接孙子回家的路上,被兴隆山恶警丁维国和俩个便衣邪警劫持到派出所,妄想非法逼供审讯欲加之罪。当时李凤珍身体不适,呼吸困难,面无血色,他们找来医生,检查说心脏病。随后又叫来120急救车把李凤珍送到长春军大二院。恶警不管李凤珍的安危全溜走了,医疗费、车费都是李凤珍儿媳妇付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拘留;
骚扰;
威胁/恐吓;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长春市宽城区兴隆山镇政府
:
孙明来
兴隆山洗脑班
兴隆山派出所
:
王洪文
宽城区公安局
崔黄口镇大曹庄村
:
张亚臣
大广看守所
八里堡看守所
吉林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7日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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