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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舒月


秦皇岛4984人签名呼吁释放16名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七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

简介:
庞舒月
(Pang,Shuyue), 女 , 46岁 , 河北省秦皇岛海港区法轮功学员。

庞隆一家都是知识分子,父亲曾任中国一重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母亲曾是该公司第四中学高级教师,妹妹曾是秦皇岛市职业律师,法轮大法给庞隆一家带来祥和和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家四口遭非法关押、劳教、冤狱等各种迫害,父亲庞吉顺和母亲李巍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零年遭迫害后,身体未能恢复离世;妹妹庞舒月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庞隆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元凶江泽民。

庞舒月的丈夫是大学教师,获得博士学位。曾是秦皇岛海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可是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开始,她也因为替师父、替大法说公道话而被绑架拘留,不久即被秦皇岛司法局以她修炼法轮功为由,吊销了她的律师执照,使她失去了工作。

后来父母过世,丈夫怕受牵连与她离婚。她离婚后与儿子俩相依为命。

庞舒月租下海港区西港里的一户居民楼,招收工人王欣、李丽丽等人(法轮功学员),制作加工床品布艺。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晚七点左右,秦皇岛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开了三辆无牌照车,到庞舒月家敲门,谎说查水表。庞舒月和小儿子没给开门,结果国保大队七、八人把门锁撬开,未曾出示任何证据、证件,闯入抢劫、抄家。把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现金、存折、首饰还有亲属的一套房产证件等一切贵重物品全部抄走。私家车被恶警把方向盘下电线损坏,钥匙拿走,成了废车。庞舒月十四岁的儿子当晚也被带走,两三个小时后才被放回。孩子受到惊吓,几个月都没有恢复。

如今庞舒月、廉宝昌、高纪红、李学颖、化智凯、张晓杰、赵国华、王新、李丽丽、王勇、张鑫钢、王永珍、叶素霞、孙国中、张淑珍、薄长城共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另有俩人因身体状况不好被放回)由于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不让律师阅卷,律师据理力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到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门前打横幅,九月下旬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就已经把案卷退回到秦皇岛海港公安分局,而近两天又听说案卷又送回了秦皇岛海港检察院,不知国保又给被批捕的几位学员罗列了什么新的罪名。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至十月十七日,廉宝昌、叶淑霞、庞舒月、张晓杰等人的律师分别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要求查阅案卷,都被检察院以各种借口拒绝。以管理该案卷的马新(音)休假,另一位承办人员公诉科的科长谭某不在办公室(在学习、在开会、听汇报等)为理由,对前来阅卷的律师进行推脱、搪塞。

截至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仍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至今已经七个多月了。秦皇岛国保大队不但没放人,也不让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探视。有的家属连拘留证或刑事拘留证还没接到,也就更不知当局以何种罪名企图判刑了。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984名善良的市民签名呼吁释放十六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对庞舒月非法庭审。因惧怕民众知道真相不让任何人旁听,家属也只是个别人或几个人,甚至有的家属都没人旁听,只有六一零、秦皇岛海港警察、检察院、法院等人员。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或不让律师辩护,或时常打断律师的话,法轮功学员自己辩护也不让讲或不让讲完。

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庞舒月被非法关押逾一年。

庞舒月(庞淑月)曾是一名律师,深深的知道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是在践踏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所以她抵制迫害,因此长期被看守所女号大队长马梅和分号的队长唐海燕迫害,比如罚站班,看守所夜间站班一次大约1个半小时,一晚上共分6个班左右,她被罚站每晚上两班,而且有阶段是隔一个班再站,就是躺下一个半小时又起来,一晚上基本都睡不了觉。

看守所的这种刑罚很普遍,经常有人困的站着就睡着了,后来出了事,有个人睡着后摔的很严重,看守所才被迫取消罚站。但是唐海燕仍变相的让庞淑月站两班,夏天中午午休站一个,晚上再站个班。

不仅如此,庞淑月长期被罚打扫厕所,一个监舍20人左右,厕所不但要保持干净,还要没有水(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是人工冲水,所以地面上总有水),所以她每天都要付出很多时间打扫。

二零一四年九月,秦皇岛海港区法院非法宣判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廉宝昌七年;张晓杰五年;庞舒月四年半;李学颖、化智凯四年;高纪红二年半;王欣、李丽丽、叶淑霞、张淑珍等人一年零八个月;同时判决在庞舒月家里抄走的85380元法轮功真相币与156773元现金全部没收。

二零一四年二月西港里的房屋到期,房子里还有七个人的衣物、行李、大量生活用品与电器、布匹。于是庞舒月的亲属分别于四月、七月多次联系房东李恩愫(女、四十几岁),与她商量退房事宜。李恩愫说要想退房,得赔偿她五万元。

庞舒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审未公开开庭。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庞舒月从秦皇岛第一看守所被转入石家庄女子监狱第十四监区非法关押。截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庞淑月因所谓“不转化”,不许家人探视,送衣服。

庞淑月的侄子想要回被非法抢劫的私人财产、私人汽车都不行,办案人员还非要庞淑月写委托书,家人想去监狱见庞淑月让其写好委托书,叫监狱方给带出来都不行,声称要等庞淑月关押至刑满回来,才可把抄走的私人财产拿回。目前汽车已经不在租房门前,下落不明。

秦皇岛海港区法院主管枉判庞淑月的张淑霞声称人送走了就与他们无关了,她说属于犯罪物品就不能拿回。不知她指什么是犯罪物品,人被绑架,私人的钱财物是自己的血汗钱也被说成是犯罪证据。

庞淑月在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被迫害。所有被判刑的人员新进来时,都在那里集中培训半个月至二个月,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遭受强制“转化”,另一部份则被送到十三监区“转化”。

法轮功学员在那里基本上属于隔离,除了负责“转化”的人员一般不让和普通的犯人接触,有的早上六点前被迫去“学习”,晚上很晚有时到近十二点才结束“学习”,不“转化”不让接见、打电话,不允许购物,甚至不允许洗澡,在夏季连续一、两个月不洗澡,还要不间断的强迫看造谣诬陷的录像,听转化人员的谩骂、威胁、恐吓。

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统计,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的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十二人):庞舒月(海港区)、张晓杰(海港区)、黄翠金(卢龙县)、李学颍(海港区)、胡日美(昌黎县)、郑艳华(卢龙县)、郎淑英(昌黎县)、杨金兰(昌黎县)、陈立新(青龙县)、扬丽新(青龙县)、李友菊(青龙县)、杜凤芹(青龙县)。庞舒月在第十四监区。

法轮功学员庞舒月结束了四年半冤狱,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返回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迫害亲属非法关押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逼迫放弃信仰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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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石家庄总机可查电话:0311 83939708 秦皇岛看守所 0335-8527 593 秦皇岛拘留所 0335-8527 983 看守所值班电话:7827593 所 长:李化兴 手机(15903396969) 政 委:王旋胜 手机(13933686881) 副所长:翟树宝 手机(13784069919) 副所长:孙新生 手机 (13733357778 ) 副所长:赵树江 手机(13933559938) 副所长:田宏伟 手机(15603312228) 纪检员:关玉英 手机(138335389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电话:7827593<br>李化兴 所长 15903396969、办7827597<br>翟树宝 副所长13784069919<br>孙新生 副所长 13733357778<br>赵树江 副所长 13933559938<br>田宏伟 副所长 15603312228、13930377666、15603385533、3219139<br>王旋胜 政委13933686881<br>关玉英 纪检员 13833538919 : 马梅唐海燕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br>
秦皇岛市公安局区号:0335<br>[国保大队]<br>办公地点:秦皇岛市公安局14楼<br>大队长:张福仁 副队长:于小军<br>[经侦处]<br>王春海:宅电 单位电话 手机13333305990<br>[刑警大队]<br>王永华:宅电 单位电话 手机13383351558 : 陈庆恩
海港区人民法院 : 张淑霞
河北女子监狱(鹿泉市)河北省女子监狱<br>地址:石家庄石铜路(河北省鹿泉市永壁村南500米处)。从石家庄火车站乘44路转乘117路,或从纪念碑乘117路汽车到永壁村下车。<br>邮信地址:石家庄石铜路55信箱12分箱 邮编:050222 <p>狱政科科长,付玉惠
海港派出所
海港区检察院检察长 电话:0335-3028179<br>控申科电话:0335-3552325<br>公诉科电话:0335-3552373、13333283456

迫害证据文件:
庞舒月判决书1
庞舒月判决书2
庞舒月判决书3
庞舒月判决书4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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