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梁瑞强

简介:
梁瑞强
(Liang,Ruiqiang), 男 , 44岁 ,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礼乐镇丰盛村大法弟子,曾在江门市白沙工业区怡兴制革有限公司(外企)做磨皮操作工。

一九九七年得法。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间上访,不法人员在判决书上说有二次上访失实,只一次上访被非法扣留,另一次在上访的路上就被拦截放回来。 梁瑞强先后两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勒索一千五百元及二百元,没有收据,还非法抄家。人虽放回来了,但工厂不让上班。

二零零一年开始公安多次派人来逼迫他写保证书,否则就要劳教,四、五月份时,梁瑞强因躲避警察绑架,被迫流离失所,身上只有二十元,一度只能在空置的楼房安身。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的一天深夜,突然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涌进屋里,到处乱窜,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村里人听到动静也来了十几个人跟着进屋,在正义的力量下,恶警自知理亏开车出了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早上,刚下夜班回家的梁瑞强被三个警察绑架到三水洗脑班。同日早上,梁瑞强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张雁娟在上班途中被警察劫持到礼乐派出所逼写三书未果被释回。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孩子出生四天后,梁瑞强才从三水洗脑班回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下午3点钟左右,他去江门□头明星村发真像资料被劫持,晚上7点钟就有恶警来非法抄家,抄走几盒炼功带、一本《转法轮》书。恶警还逼迫他的老父亲,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在抄家的清单上签字,不签的话就没收摩托车, 因当时他是开摩托车去的,车被他们扣着,老父亲没办法只好在纸上按了手印。一星期后,梁瑞强被绑架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一个多月内两次绝食抗议迫害,多次被毒打,处境很不好。他被持续迫害几年,没有稳定工作,生活艰苦,全靠好心的亲戚朋友们的帮助得以维生。孩子出生时,父亲都不在场。家人例行去办出生证,被告知要付1000元才给发证,人家付200多元就行了。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孩子出生四天后他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七日,三水劳教所内有许多大法弟子绝食多日,恶警用硬物撬开牙齿,拿两手掌长的管子插入食道,进行惨无人道的灌食,被灌后的弟子大量吐血,情况十分严重。有的被灌的弟子被分别严管,由四个犯人24小时看守。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5时,几名警察上门骚扰梁瑞强,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执法依据,非法盘问梁瑞强是否还炼法轮功,劫掠梁瑞强的法轮功书籍,并掳走梁瑞强,非法拘留在礼乐派出所,梁瑞强当日下午回家。同年九月二十日早上,梁瑞强的妻子张雁娟也被几名警察带走,在派出所警察取出检验用的胶片,上面有验冰毒、摇头丸等图样的东西(检验吸毒人员用的)。张艳娟拒绝检验,认为派出所不知有什么阴谋。张艳娟被抓不久就在派出所逃脱出去了,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同年九月二十六日,梁瑞强回家。

广东省江门市礼乐镇法轮功学员梁瑞强多次被警察骚扰,家人也不幸免。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在校读书的儿子也被恶警骚扰。4、5个警察先后又去梁瑞强家2次,叫他写所谓「保证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下午3点多,4、5个警察又来要他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书。威胁不写抓他,梁瑞强坚决不写。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几名恶警再次骚扰梁瑞强,让他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并威胁要抓他。梁瑞强坚持不写。20多年来梁瑞强曾多次被非法关 家门口被安装2个摄像头,节假日还让村人对其家监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罚款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私闯民宅抄家非法劳教摧残性灌食毒打/殴打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拘留骚扰非法审讯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迫害亲属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6923p.html#201222233142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16265.html#20129233611
广东江门市人大副主任魏志平遭报应被查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354601.html#171020112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5186.html#17106234023
广东江门礼乐法轮功学员梁瑞强再次被捕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丰盛村梁瑞强被捕
广东江门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用尽手段逼迫妥协 毫无顾忌肉体消灭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广东韶关、江门、原顺德市公安、“六一零”迫害实录
广东江门大法弟子梁瑞强再次被绑架到三水遭受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门市礼乐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报案电话:0750-3623370 所长;陈荣耀13612306131 礼乐警务区电话:0750-36331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劳教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劳教所360信箱 邮编:528136<br>三水劳教所有关负责人:<br>党委书记兼所长:张乡 <br>副书记兼政委:马立明 <br>纪委书记:肖德云 <br>其它党委成员:邓和平、杜志伟、梁鸣华、黄昌华、郑高空<br>三水劳教所三分所队长:石山、陈七古、曹锦清、朱国良<br>三水劳教所教转办:陈福胜<br>电话:0757-7318294,管理科:0757-7756198,监察科 757- 775 6197<br>广东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8号信箱<br>三水电话区号:0757<br>曾庆平 13925485855曾冠华 13709603644 87700166赵伟 13925404950<br>郑国权 13172368881周泽华 13928554360 87312686王成 13172368786<br>杨远 13928553616杨天乐 13925404900  朱琦 13924539268 87713500<br>杨琳 13928575962童朝银 13923104018 87757699李锋 13925404949<br>苏家视 13925404966邱炎华 13702755189 87756189丘安开 13928557017<br>莫文祥 13590519110蓝远航 13590511013  邱剑文 13709601693 87750218<br>雷惠清 13590525399 87822889陈兆 13928597073赖如锋 13078459396<br>柯玉坚 13189655740江焊清 13928552579何晓东 13928573808 87316148<br>郭保思 13702758586 87314676成诚 13928554202陈志浩 13928557073<br>陈伟加 13189620852陈伟泽 13925404998柴宪中 13925406270<br>温志光 13928574188 87759881吴韬 13189620731游少驹 13925404878
广东省法制教育所(三水洗脑班)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在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内,(“三水荷花世界”方向))<br>地址: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北路28号,邮编:524100。<br>地址:2.广东省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3号,邮编528199<br>电话:0757-87778115(对外)0757-87775113 0757-87778798(传真)、0757-87774004、87775128、87771394<br>传真:0757-87774004<br>彭志坚,所长,警号 4470000<br>陈爱中,副所长,警号4470004<br>李美英,副所长<br>古英桂,副所长<br>刘树其,一大队大队长,警号4470037<br>郑某, 二大队大队长,警号4470040<br>李俊建,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号4470021<br>陈瑞雄,二大队科长<br>张欣, 教育科科长,警号4470033<br>徐文奇,教育科科员,警号4470046<br>郑巧珍,二大队科员<br>柯俊婓,一大队科员<br>其他警察<br>张敏清,警号4470020<br>谢某, 警号4470028<br>郑某, 警号4470040<br>古长青,警号4470034<br>李某(科长),警号4470015<br>王某(主任),警号4470016<br>黄某(医生),警号4470058<br>马某,警号4470059<br>黄某,警号4470051<br>颜某,警号4470031<br>梁某,警号4470035<br>殷某,警号4470069<br>郑某,警号4470054<br>钟某,警号4470018<p>相关责任人<p>1、参与非法劫持吴朝棋到三水洗脑班: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天园派出所)两名男便衣、王健(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国保人员)、冯翠云(茂名市电白区610股长)、罗永洋(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府综治办)、及一名男警察(警号224206 )<br>2、三水洗脑班<br>专门负责转化吴朝棋的干警是:古长青(警号4470034);<br>参与洗脑的干警分别有:二大队大队长郑某(警号4470040)、二大队副大队长李俊健(警号4470021)、二大队殷书记(警号4470069)、颜某(警号4470031)、黄医生(警号4470058)等人。<br>夹控人员是:钟文清(二大队)、刘春怀(一大队)
江门市政府 : 魏志平
礼乐派出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br>报案电话:0750-3623370 <br>所长;陈荣耀13612306131<br>礼乐警务区电话:0750-3633110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26日 03:28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