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前后,赵春兰、刘召换在秦安县陇城乡讲真相时被村民构陷,被乡警察非法抓捕,后转押在张家川县行政拘留所(罚款五百元,时间十五天)。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水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四年被迫害案例综述(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张家川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3日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