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林美芳

简介:
林美芳
(Lin,Meifang), 女 , 六十多岁 , 福建省南平市法轮功学员,目前居住在福州。

福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近期被绑架,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年妇女,她们是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周日)下午,外出用手机讲真相时,被福州市鼓楼区国保恶警跟踪绑架。当天晚上,在亲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两名警察胁迫林美芳回到家中,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籍、手机等私人物品,过程中不出示搜查证、物品清单等合法手续。据说,因为林美芳的儿子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工作,所以警察把她送到了福州闽侯县看守所一零三号监室非法关押。

在绑架林美芳老人前,福州市鼓楼区国保警察调派了鼓楼区各派出所的二十多名警察跟踪了她好几天。幕后的黑手无疑还是福建省和福州市六一零”,打手是福州市国保和福州市鼓楼区国保警察。鼓楼区各派出所和仓山区金山派出所不明真相的警察参与了迫害。

福建省南平地区法轮功学员戴振珠二零一四年二月下旬在厦门和福州被绑架,现在仍被非法关押着。

福建省南平地区法轮功学员戴振珠,居住在福州西湖附近,她的女儿在厦门工作,二零一四年二月,戴振珠到厦门帮女儿带孩子。戴振珠与林美芳、张水莲因同在南平地区,居住在福州,相互间比较熟悉,平时有用手机、电话联系,遭到中共邪党不法之徒的非法监听。

之后,戴振珠与林美芳、张水莲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月二十三日分别在厦门和福州被绑架。福州610曾要求把戴振珠绑架回福州,被厦门市610的拒绝。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前后,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先后被福州市国保绑架,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当时鼓楼公安分局第一次非法将她们三人向鼓楼区检察院报捕,被鼓楼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一年以后,二零一五年三月底,鼓楼公安分局以完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非法报捕。这次林美芳和张水莲被非法批捕,王珠妹被非法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国保经过了一年多的所谓侦查也没有获得任何所谓证据,却坚持要非法逮捕她们。有所不同的是,二零一四年的经办是国保警察周迅、林峰,而二零一五年却换成了鼓楼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的王琦斌与黄见璋──国保警察躲到了背后。

据悉,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是迫于福州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压力。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林美芳被福州市国保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亲属为她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林美芳,遭拒绝。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在第一次退查阶段,律师将公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用特快专递邮寄给经办单位、鼓楼分局辖下东街派出所的所长。特快专递竟被该所违法拒收退回。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律师和林美芳的家属一同到鼓楼分局投诉,但被值班民警告知领导都在开会,督查都出去办事了。律师和家属从上午10点多等到中午12点过后,好不容易才等到了鼓楼分局督察队的3名警员给予接待。可是其间律师和家属的客观陈述频频遭到督察队警员打断和斥责。对于律师提出的“将被东街派出所违法拒收的邮件交由他们处理”的合理要求,督察队警员以“无权代替东街派出所收件”为由拒绝。鼓楼分局至今也未对律师和家属的投诉依法处理、答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律师又到东街派出所交涉辩护事宜,质询邮件被拒收退回的原因,却又被分管的副所长告知“因派出所不具有法人资格,辩护意见需向鼓楼分局提出”而拒收。

二零一五年七月上旬,律师向鼓楼区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对鼓楼分局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侵犯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要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查处。并建议鼓楼区检察院及时补救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的明显过失行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释放林美芳和张水莲。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律师再次对鼓楼区检察院重申了她的辩护意见,希望鼓楼区检察院能够采纳。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林美芳和张水莲被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起诉。鼓楼区法院法官卓建伟以林美芳的辩护律师在今年年检截止日期之后新换的律师证上没有盖年检章为由,拒绝接受律师的辩护。

十月十二日,林美芳的辩护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刑庭要求查阅林美芳的案卷。经办法官卓建伟因律师的律师证没有加盖年检考核备案章而质疑律师的辩护权。

律师向法官卓建伟做了解释:因为律师抵制律协违法乱收费受到福州市律协和福州市司法局的报复,自二零一一年以来律师证都没有年检盖章。律师长期为此事进行维权诉讼。福建省司法厅[2011]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认为根据现行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证没有年检盖章不影响执业。凭此行政复议决定,律师已代理了很多案件,包括完成了林美芳案件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的辩护工作。而且,在今年(二零一五年)律师年检截止期五月三十一日之后的六月五日,由福建省司法厅领导拍板为律师换了新的律师证。年检之后的新证自然无需盖年检章了。

目前我国律师的执业权受司法行政机关管辖而不归法院管辖;律师的辩护权由当事人或其家属授予,法院无权剥夺。法官卓建伟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刑辩律师的诉讼权利和李亚萍的受辩护的权利。

十月十二日当天,律师就此事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信访机构提出信访,律师填写了群众来访登记表,要求法院纠正法官卓建伟的违法行为。立案庭的法官接待了律师。

十月十三日,律师就此事以特快专递致函鼓楼区法院分管刑事案件的院长,随函提供了近期几个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证明材料。律师要求法院及时处理并给予书面回复。

十月十五日,鼓楼区法院院长接待日,律师再一次当面向院长提交了相关手续及证明,要求法院处理并书面回馈。

之后,鼓楼区法院又以法官卓建伟休假为由拖延。目前法官卓建伟早已结束休假多日了,可是鼓楼区法院还是不给律师答复。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林美芳、张水莲秘密非法开庭。

林美芳案件的经办法官卓建伟,以律师今年年检之后的新换律师证上没有盖年检章为由,拒收律师的辩护手续;鼓楼区法院对律师针对此事的信访、致函、当面和院长反映情况置若罔闻。

十月二十九日秘密非法开庭前,鼓楼区法院没有向林美芳送达起诉书。秘密开庭时,法官卓建伟当庭欺骗林美芳说她的律师的律师证过期,已经被吊销,不能出庭辩护,以此逼迫林美芳更换律师。当林美芳拒绝后,卓建伟强行开庭,让所谓公诉人唱“独角戏”。

这是检察院和法院合谋进行的一场黑箱作业。因为案子在此前的检察院阶段,作为检察院公诉人的赵文庭,明明接受过律师辩护。

林美芳的律师对此违法行为表示不能认同,于十一月三日致函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和鼓楼区法院院长,要求立即纠正此严重的违法行为,责成经办法官在依法通知律师阅卷和出庭辩护的条件下对本案重新开庭,并对直接负责的司法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通报全区以儆效尤,将处理情况向律师和当事人林美芳书面回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林美芳的辩护律师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递交起诉该院法官卓建伟侵犯其名誉权的民事起诉状,该院拒绝收件,并非法拘禁律师,还一度宣布司法拘留十五天。

在各界特别是律师界的关注和声援下,当晚律师获得自由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律师再次到鼓楼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经周折,十一月十九日鼓楼区法院立案庭收了件,二十四日暗示律师求私了。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是鼓楼区法院对外接见日,林美芳的家属去鼓楼区法院见卓建伟时,他说下午宣判。之后,林美芳从看守所寄了一张明信片给律师,说是七月十七日收到了判决书,林美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审判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福建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六、七月份被绑架
福州市四位老年妇女被非法判刑
福州市鼓楼区法官被控侵权-法院欲私了
福州市法官阻律师出庭-遭控告
福州市李亚萍疑被秘密二审开庭
林美芳遭秘密开庭-律师投诉违法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郭碧珍被华大派出所绑架、构陷
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构陷林美芳等法轮功学员
阻止律师会见-福州第二看守所被告上法庭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阻止会见-律师和家属起诉
福建南平市戴振珠在厦门被绑架
福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近半月遭绑架
福州市三名老年法轮功女学员近期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7241
分管刑庭院长:苏维海
经办法官:卓建伟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10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370501
院检察长:严孟灿
经办检察员:赵文庭

责任单位及恶人:
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公安局 电话:0591-8702666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br>局长:王锡章 政治部主任:潘臻颖<br>副局长:陈武成 朱卫 潘明 吴祖刚<br>纪检组长:陈绍榕 办公室主任:潘宣彬<br>鼓楼区分局局长:黄绍兴<br>仓山区分局局长:徐东联<br>晋安区分局局长:郑南<p>福州区号 0591<br>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周迅、林文强、“李处长” 电话 87623013(办)<br>福建省福州市国保大队地址: 福州市永安街15号建行四楼 邮编350000 电话: 0591-83476234<br>队长:李榕辉 政委:严整 副队长:郑连江<br>队员:王青雨 王庆裕 徐邦荣<br>参与人员电话:13906932532 : 林峰周迅
福州市“六一零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610<br>福州(福建省省会)包括五区二市六县。<p>福州市政法委610<br>地址:福州市乌山路 96 号,邮:350001<br>福州市政法委书记、610主任: 林阿善87023001 (办) <br>福州市610副主任:陈若望83306556(办) <br>福州市610人员:徐卡
鼓楼区公安分局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鼓楼区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邮编350001<br>电话:0591-87567241<br>分管刑庭院长:苏维海<br>经办法官:卓建伟<br> : 卓建伟
福州市中级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256号,邮编:350008<br>电话:0591-87073008<br>审判庭庭长:高艳芬<br>立案一庭庭长:李曦<br>立案二庭庭长:林薇<br>刑二庭副庭长:林燕芳<br>法官:梁庆榕059187073292 <br>执行庭副庭长:林敏
东街派出所 : 王琦斌黄见璋
鼓楼区检察院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10号楼,邮编350001<br>电话:0591-88370501<br>院检察长:严孟灿<br>经办检察员:赵文庭<br> : 赵文庭
福州国保
闽侯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8月8日 06:12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