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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

简介:
金星
(Jin,Xing), 女 , 年龄未知 , 阜新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五名法轮功学员,去彰武乡村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彰武县章古台派出所绑架。恶警不顾天气寒冷,强行把杨秀芬等五人的衣服和鞋扒掉,次日凌晨三点,把他们劫持到拘留所。据悉,此次绑架是在彰武县国保大队队长崔海峰操控下实施的,五人被非法关押至今已四个多月。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早晨九点,阜新市中级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齐俊荣进行非法开庭。

这次的非法庭审,法院事先没有通知五名当事人的家属。五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是在多方打听下才知道了庭审的信息。

所谓的“法官”、“检察官”等都在执法犯法,而且所谓“律师”也没能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的辩护。有一名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那名律师没敢进庭,律师的这种不敢依法为当事人辩护的行为估计是受到了当局的警告和压力。最后,与很多中共法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结果一样,都是拿出来刑法第三百条虚晃一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套到法轮功学员的头上。

庭审结束没有当庭判决,下一步要到合议庭。多数关于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最后都是到当地政法委副书记那里定案,阜新市政法委书记是王秋博(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辽宁彰武县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和齐俊荣。法庭拒绝除去法轮功学员身上的刑具,遭家属当场怒斥:“这是什么法院?杀人强奸不管!告他们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高雨民等被非法庭审 法官拒除刑具被家属怒斥
辽宁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彰武县公安局地址:彰武县南承路95号正东方向160米<br>邮编:123200 : 崔海峰
阜新市法院
彰武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1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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