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奇
简介:
张新奇(Zhang,Xinqi),
女 ,
51岁 ,
湖南省长沙地区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岳阳人,电子工程师。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宁乡县经营汽车节油器配件的张新奇、姚大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宁乡县公安局绑架。警察将他们工作住地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和私人用品抢走。目前,张新奇被劫持到看守所。姚大华和刘姓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长沙县看守所。因张新奇与父亲住一起,张新奇的父亲家也被警察非法查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除二人被放回、赵亚玲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后含冤离世外,其余八人均被长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 据知情者证实,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从监控的“情报”中,认为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对此立省头号案件,并上报。国家公安部国保总局遂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随后,公安系统地暗中向星城布下罗网。 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沙中院枉法裁定-二审开庭摆样子
蓄意构陷-长沙警察3.29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
湖南省长沙地区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张新奇下落不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乡县看守所
宁乡县公安局
长沙市中级法院
:
鲁平
长沙县检察院
长沙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23日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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