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珏
简介:
王玉珏(Wang,Yujue),
女 ,
58岁 ,
河南省太康县大法弟子,汉族,中专文化。二零一零年王玉珏被太康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四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珏、申俊兰遭太康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太康县公安局不让他们的家人探视,也不告诉他们的状况。王玉珏、申俊兰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王玉珏在太康县符草楼镇“接二连三”超市门前,讲真相、发小册子,发到警察手中,当即被绑架到符草楼派出所。副所长刘燕辉层层上报,导致案件报至淮阳县检察院被公诉科,王红旗、刘琴将王玉珏起诉到淮阳县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河南省淮阳县法院对太康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珏非法判刑三年半。王玉珏当场提出上诉。当天上午,淮阳县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王玉珏开庭,有亲属闻讯到场,强烈要求等律师到再开庭,但屡屡被拒绝。王玉珏也再三拒绝开庭,审判员刘芳均置之不理。 审判员刘芳匆促草率的主持下故意非法剥夺王玉珏的辩护权。并声称开庭法院没有义务通知家属,还说因王玉珏已经两次被(非法)判刑没有必要请律师到庭。家属电话在案卷卷宗中,但开庭并未通知家属。法庭还严重违背家属意愿强行“制造”证人,家属在此次庭审中未被通知到庭却被“制造”为三位证人之一。中共邪党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枉法裁断,迫害好人。法官、公诉人竟敢当庭更改起诉书。法官(刘芳)竟敢当庭说请律师也照样判,公诉人(王红旗)竟然当庭说这类案都是610、政法委当家。 本案自始至终王玉珏只持有2本“小册子”。上午在淮阳县法院开庭,下午法官竟然跑到位于周口市的周口看守所给王玉珏送达了应该是早已制作好的所谓《判决书》,非法枉判三年六个月,王玉珏当场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本次开庭由淮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王红旗、刘琴支持公诉,淮阳县法院法官曾小飞任审判长,刘芳任审判员,鲁瑞雪任书记员,刘红彬任陪审员。整个庭审竟然由刘芳一人主持,审判长一言不发。刘芳越权审理,如走过场。 王玉珏被非法关押周口看守所后,由于做好人、讲真相没有错。王玉珏在周口看守所受到残酷欺凌。 二零一八年六月初,周口市中级法院通知王玉珏的律师,双方协商王玉珏二审开庭事宜。经过一个多月的交涉,周口中院副院长张云周通知律师将于七月二十四日在淮阳县法院二审开庭。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早上,王玉珏的辩护律师与周口中院联系提交律师手续和阅卷事宜时,周口中院法官突然说案卷不在他们手里而在检察院,并说开庭改成后天二十五日,让律师二十五日一早在开庭前提交手续。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周口中院郭姓法官突然电话通知律师,说二十四日当天就要提交律师手续。下午三点,律师向周口中院递交了手续,当时周口中院法官并没提出异议。但律师离开周口的半路,郭姓法官将律师叫回到周口中院,退回了律师的正常合法正规手续,说律师没有年检。律师指出,没有年检不影响律师正常执业,家属聘请公民也可以为当事人辩护。但郭姓法官断然拒绝了律师的代理资格,非法剥夺王玉珏的辩护权。当晚,家属给周口中院副院长张云周和郭姓法官发短信,要求再行聘请律师暂缓开庭,二人没有回音。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早上,家属再次打电话给副院长张云周要求暂缓开庭,说:明天请律师后天开庭行不行?张云周又断然拒绝,说法院开庭日期不能变,家人来不来都要开庭,他们已经安排了律师给王玉珏辩护。开庭前,法院以人满为由一度不让家属旁听。在家人强烈要求下,法院才勉强让家属入庭内,但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两排穿便衣的群众演员,他们和法警很熟识,不时打着招呼,休庭半个小时后也不见他们出庭。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周口中院刑二庭在淮阳县法院二楼二审开庭。审判长张云周,合议庭成员张云周、赫志平、李静;周口市检察院公诉人是张先锋、张振,周口市司法局指定律师赵炎为王玉珏辩护,家人请的维权律师被拒绝在法庭之外不让出庭。 周口中院法官赫志平在宣读一审判决书时,把王玉珏在“接二连三超市”门前发两本小册子,说成接二连三的在超市门前发小册子。公诉人要求维持非法原判,律师赵炎没做无罪辩护,也没提王玉珏在周口看守所被打致休克的事实,但是他当庭提出证人证言的虚假和证据的虚假、缺失,并要求法庭考虑到当事人身体的情况高血压三期、多发脑梗、视网膜脱落等身体原因,要求释放回家治病。 家属要求向审判长张云周提供新证据证实一审证人虚假作证,遭张云周拒绝,最后法庭在家人的强烈抗议中宣布休庭。休庭后家人又找审判长张云周进行理性的沟通,对开庭时虚假证人、证据以及上诉人身体状况及上诉人在看守所被打休克的事实进行陈述。这些话张云周当庭不许说,让庭后反映,又让写出书面材料给他们快递过去。 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周口中院裁定维持非法原判,却未通知当事人及家属。直到八月二十二日,家人经多方打听才获悉王玉珏将被送往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谎诈;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周口市法院二审剥夺法轮功学员请律师权利
河南周口看守所酷刑折磨哺乳期妇女和花甲老人
两本“小册子”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南太康大法弟子王玉珏被非法关押在周口看守所半个月
河南太康县大法弟子王玉珏被绑架到周口市看守所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王玉珏、申俊兰遭绑架 下落不明
相关单位及个人:
符草楼派出所:15896796110
【周口中级法院】
副院长:张云周15225759666、17838466588
法官:赫志平13938094536,李静13949992000。
【周口检察院】
电话:03948156169
公诉人:张先锋 1352571681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康县公安局
周口市看守所
周口市看守所
川汇区法院
:
刘红兵
淮阳县法院
:
鲁瑞雪,
刘芳,
曾小飞
淮阳县检察院
:
王红旗,
刘琴
周口市检察院
:
赵炎,
张先锋,
张振
周口市中级法院
:
张云周,
李静,
赫志平
太康符草楼派出所
:
刘燕辉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30日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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