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元
简介:
周德元(Zhou,Deyuan),
女 ,
68岁 ,
原籍常德,现租住在长沙市左家塘社区。家住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烟草公司宿舍,她是常德市轴承厂退休职工,退休后与家人定居长沙,是一位在街坊口碑极好的厚道妇女。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左右,在长沙市中级法院附近,左家塘小区的一栋居民宿舍楼里,一家房门被敲开,顷刻间,雨花区公安、左家塘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等十多人,鱼贯而入,来势汹汹令这家人手足无措。这是六十一岁的长沙老太周德元的住处。当时周德元不在家,突然闯入的一队人马,强行搜查,将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傍晚五、六点钟,出门的周德元回到家,一进门即被抓。周德元的儿子已被警方严厉控制了整整一个下午,眼睁睁看着年迈的母亲被强行带走。 目前,被抓捕的其它八人中,李玄刚、管登洋、姚大华被关押在长沙县看守所,言虹、周德元、张新其、张灵革、柳春霞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长沙县检察院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对八人提起公诉。至此,部督项目F1307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结案,八位普通民众成被告。 因为证据不足,该案先后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两次被检察院退回长沙县公安局,但来自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国保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构陷,导致八位法轮功学员在经历十个月的超期羁押后,仍面临非法判刑的险恶处境。 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非法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因五位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和管辖权异议,法庭多次休庭,将延续到二月九日至十三日继续开庭。 另外,有两位旁听者二十九日在法庭门口一度被警察带走,当天晚上才被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是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庭审开始,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带上法庭后,法轮功学员和辩护律师相继提出回避申请,直至中午休庭。 他们要求:共产党员回避,审判长、检察官等人回避。由于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检察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均是有神论者,信仰方面是冲突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无神论者是不能对有神论者进行庭审的,否则会对被告造成利益伤害。而且,由于涉及信仰问题,依法,此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及公诉人均应回避。 二十八日下午一时继续开庭,长沙县法庭强行驳回所有回避申请。辩护律师又提出管辖权异议,指出八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属于长沙市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宁乡县和长沙县等地,辩护律师质疑长沙县法庭的管辖权。于是法庭再次休庭约两个多小时。 八位法轮功学员多次当庭善劝审判长、检察官公正执法。审判长罗伶俐最后宣布:将八位法轮功学员分为四组(分别是:李玄刚、言虹、管登洋三人一组,周德元一人一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一组,张新其、姚大华二人一组),进行证据质证。公诉人使用刑法第300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八位当事人,其所谓证据主要是公安搜查到的法轮功书籍、小册子、传单等资料,以及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八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四年三月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已近一年。在五天开庭的时间里,才得与家人见上一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 据知情者证实,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从监控的“情报”中,认为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对此立省头号案件,并上报。国家公安部国保总局遂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随后,公安系统地暗中向星城布下罗网。 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湖南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中队,即所谓的教转队负责人姓窦,李君、唐影是参与迫害的恶警,犯人李红、邓涛、银静等为减刑加分配合参与迫害。 湖南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修炼者有长沙的言红、张灵革、柳春霞、周德元,株洲的吴敏道、张和君、余珍玉,湘潭的黄朵红、姚建平,浏阳的罗丹,益阳的郭照青,常德的张文兰,郴州的文玲,怀化的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曾春梅、李保星、邓月娥、金福晚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日左右遭派出所户籍警察上门骚扰,警察欲拍照,因周德元正念抵制未遂。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周德元、李兰散步时被绑架。参与迫害的是雨花区公安分局井湾子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晚,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周德元、李兰外出散步时,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绑架,李兰被非法抄家,大法书籍被抄走。目前,周德元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李兰被非法行政拘留10天,关押在长沙市拘留所。 现在周德元被非法转刑事拘留,李兰已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 李兰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后回家。周德元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被非法转刑事拘留,关押在长沙市第四(女子)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周德元被绑架,十五天非法拘留结束,又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目前,周德元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被转送至湖南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骚扰;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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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井灣子派出所 73185582523 73185513769 73185598690 18075197195
现在所長 王曙光 13807319368
详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366号
邮编:4100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
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
雨花区公安分局
长沙市拘留所
长沙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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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平
左家塘派出所
长沙县检察院
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17日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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