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王桂霞被国保大队长陈琳带四五个警察非法从家中绑架,同时抄家,抄走录音机、磁带和私人录像带等物品。二零零八年,被绑架到潢川县何店拘留所,勒索一百五十元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疯狂的经济迫害(4)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潢川县公安局 : 陈琳 潢川县何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8日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