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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田金鑫)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田金鑫(金龙)

简介:
金龙(田金鑫)
(Jin,Long(tianjinxin)), 男 , 39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大法的无理打压,金龙即被市六一零列为全市的重点人物迫害。由于被警察盯梢,蹲坑,电话骚扰,他只得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与妻子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间,多次被绑架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五大连池永丰监狱遭受迫害,全身长满脓包疥。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三日,当时 二十五岁的田金鑫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被红旗大街派出所片警任鹏来和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年轻警察从北京驻哈办事处绑架至香坊分局,国保大队长姓刘,办案人是王胜利、贾润才,被非法关押在香坊区幸福看守所,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被放回,被勒索一万五千元,在孩子一个半月时,金龙终于回到了妻儿的身边。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半夜,田金鑫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十几个便衣警察闯入,说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人,领队的是王姓队长,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一并抄走。恶警把田金鑫绑架到黑龙江省公安厅非法审讯。期间,恶警对田金鑫刑讯逼供,把他吊起来毒打,并让他说出家中的数据源,与什么人联系,把资料都给了谁等。第二天,田金鑫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郭梓臣给田金鑫打电话,骗他去市公安局说明一下情况。随即把田金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俗称鸭子圈),把他与重刑犯关押在一起。在这期间,田金鑫被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非法提审,并遭到犯人数次殴打。由于看守所卫生环境极差,田金鑫身上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期间还被奴役,加工市内各大酒店用的牙签。

二零零零年八月,田金鑫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办案法官叫李耿迪,书记员是一位姓白的女人。

在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田金鑫三个月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转至南岗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在田金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全身上下长满了脓包疥,挠出血,结痂又破,血水与衣服粘在一起,浑身无一块好的皮肤。由于被长期关押不外出走动,田金鑫脸色苍白,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八十斤迅速下降到一百斤左右,身体很虚弱,走路无力,二十六岁的年轻人看上去像个小老头。

二零零一年年底,田金鑫被非法投到五大连池永丰监狱(也叫永丰农场),那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监狱长受邪党毒害很深,逼迫田金鑫放弃修炼,下令不“转化”就打死,并让他写“转化书”,每星期写一次“转化书”,不合格就重写。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四,家人去会见田金鑫,看到他从监舍出来走路一瘸一拐的,后来得知是被管教人员拿木方子打的,方子都打折了,逼迫他放弃修炼。

在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日子里,金龙常被强迫做劳工。监狱要求在押人员出工种水稻,天不亮就要下地去干活,晚上很晚才收工。因为金龙不配合,带队队长一镐头打过去,把金龙眼眶打青,眼睛也打充了血。

二零零二年四月,永丰监狱包种水稻,天不亮就要下地去干活,晚上很晚才收工,监狱要求他出工去种水稻,田金鑫不服从,带队的小队长把田的眼睛打充血了。二零零三年金龙结束了冤狱的生活,回到家中。

黑龙江省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田金鑫因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遂惹恼沈阳不法警察,二零一四年五月,田金鑫被沈阳警察跨省绑架并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沈阳刑警队多名警察伙同哈尔滨警察开七、八辆车,到哈尔滨市平房区牧羊场小区,对正在开车回家的法轮功学员金龙(田金鑫)实施了“跨省”暴力绑架。

警察确定金龙(田金鑫)的身份后,十几名年轻便衣将金龙扑倒在地。强行将金龙戴上手铐,搜出门钥匙,非法进屋搜查,搜走一些资料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并将金龙两个手机没收。警察居然不可理喻的将金龙家户口本、结婚证、汽车执照都一起强行抄走。

绑架金龙时恶警对周围居民谎称抓的人是“吸毒、贩毒”。绑架金龙后,沈阳车辆换掉假牌子,安上沈阳牌照,将金龙劫持回沈阳。

与此同时,哈尔滨市南岗区法轮功学员韩静(女,40岁),在外面也被沈阳警察实施暴力绑架,韩静兜子里的两个手机、现金当场被抄走,具体绑架详情待查。

据悉,沈阳国保大队警察已经跟踪金龙一个多月了,金龙刚刚搬家,就被跟踪蹲坑警察发现。参与绑架金龙的警察里有沈阳大东分局的一名姓王的办案警察,个子不高。此次绑架,是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沈阳刑警队早有预谋,跟沈阳“跨省”绑架案两次开庭、多位正义律师介入有直接关系。这是恶警在没有任何罪名和证据的情况下,对两名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直接实施的“跨省”暴力绑架。

五月二十二日下午,金龙和韩静家人到沈阳沉河分局国保大队,询问抓人一事,他们说是市国保支队和刑警队去哈市抓的人,与他们没关系。

家人来到市国保支队,问门卫警察,说这事他们听说了,但他不肯给问。在家属一再要求下,门卫给里边打个电话。大约十分钟,下来一个中等身材、略胖、小眼睛国保支队姓王的人。韩静家属把拘留票给他看,他说是沉河分局盖的章,应该找沉河分局。家属说:沉河分局说是市国保支队和刑警队去哈市抓的人。当家属质问什么原因抓人时,他支支吾吾,说他不知情。

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家属、律师去看守所要求会见,第一看守所说人在提审不能见,而看守所外面有一些可疑人员在盯梢,看出他们很紧张。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下午,五月三十日上午,六月九日上午、下午,十日上午家属律师又连续六次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均以办案人提审为由不让见。

如此大动干戈,竟是因为这三位法轮功学员为去年晨炼案件中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并猜疑他们近期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揭露沈阳警察的罪恶行径。是田金鑫等发到网上的。

特别是一篇关于沈阳市现任公安局长许文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文章,披露了许文有是如何起家的,其中提到许文有与周永康的密切关系,还有许、周二人在一起的照片。这些老底被揭穿,令许文有气急败坏,于是他发动大规模绑架,近期沈阳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被迫害都是许文有一手所为。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绑架、非法关押当天,田金鑫等人即被劫持到沈阳市公安局办公楼。沈阳警方动用了三批心理专家对田金鑫进行三天两夜的审讯,不许睡觉,搞车轮战术、疲劳审讯,企图摧垮田金鑫的意志。因田金鑫不配合,邪恶警察暴力殴打田金鑫,并将田金鑫的短裤脱下来,塞到田金鑫的嘴里,用胶带粘上。一名叫铁雷(音)的办案警察和一余姓警察还将田金鑫的两条腿一字撇开,猛烈电击田金鑫的腿部等敏感部位,导致田金鑫的腿部皮肤严重损伤。

自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以来,他们的辩护律师七次前往会见,均被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以办案单位在提审为由拒绝。最后在处理警务违法12389部门、公安局督察、看守所监管支队及市检察院的多次沟通协调下,六月十七日沈阳第一看守所张彦副所长才安排律师会见了田金鑫等人。

在沈阳市公安局对田金鑫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强迫三天两夜不让睡觉,田金鑫遭受暴力殴打和电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田金鑫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案卷已被转到沉河区检察院,三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看守所。六月二十日上午,三位律师到沉河区检察院递交了对当事人不予批捕的意见书。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点,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田金鑫、韩静和刘峪含,五名律师为三名法轮功学员做辩护,法官黄刚,书记员姓武,沉河区检察院人员是刘正(公诉人)。因法官等人屡屡违法庭审,最后正义律师退庭控告。

庭堂上,在律师的提问配合下,田金鑫、韩静和刘峪含先后讲述了自己是如何修炼法轮功的,以及为什么多年坚持修炼的原因,向在场人员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刘峪含坦荡直言:自己以前身体不好,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法轮功是宇宙大法,共产党才是世界上最大的邪教,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都在炼,只有中国不让炼。

三位法轮功学员重点陈述自己如何被绑架,特别是遭受沈阳公安酷刑迫害的事实。其中韩静和刘峪含均被两天两夜禁止睡觉,坐在铁椅子上遭痛苦折磨,韩静被不明身份的人打骂,刘峪含的头磕坏了,到医院检查脑部有血块。受迫害最严重的是田金鑫,公安所谓提审并没在提审区进行,因没有监控设施,警察多次殴打田金鑫,并酷刑折磨和侮辱他。致使田金鑫留下后遗症,至今腿部麻木并疼痛,就在前几天还昏倒两次。

沈阳警察如此卖力迫害这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原因,是怀疑他们在网络上发表三篇文章,特别是一篇揭露沈阳公安局长许文友恶行的文章。所以三位学员被跨省迫害完全是许文友等人发泄私愤、打击报复的疯狂举动。

法官和公诉人听到警察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明显感到心虚理亏。田金鑫当场给法官看了他的外伤,并说已将迫害情况材料通过看守所驻检人员递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公诉人刘正不置可否,最后不打自招地说了句:十几个月了,伤还能看出来?

律师们一致认为,检察院提供的所谓口供,完全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按照公安办案机关意图编造的证据,根本没有法律效应。下午开庭不久,韩静和田金鑫的辩护律师提出,希望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要求法院立即休庭。

但是法官黄刚没有理睬律师的合法要求,欲强行庭审。律师向法官提交抗议材料,要求法官立即停止开庭。黄刚拒接材料,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才勉强接收,但没有细看,就驳回律师的要求。

无奈之下,一位辩护律师提出退庭,黄刚对他说:谁允许你退庭了,你坐下。该辩护律师说:国家明令禁止刑讯逼供,你还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现在必须得马上启动。另一位律师还宣读了《刑事诉讼法》中刑讯逼供的相关法条。黄刚只得勉强同意说要庭后启动。

在这种情况下,除两位沈阳当地律师外,三位正义律师集体退出法庭,直接到检察院,控告黄刚等人自行决定管辖异议,并拒绝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违法行为。

法官黄刚等人为完成既定的任务,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仍继续违法开庭。但在举证过程中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很多都是矛盾的,在场的所有旁听者包括法警都看的出来,这个案件就是诬告。

最后三名学员都表示自己无罪,要求无条件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办案法官黄刚通知田金鑫的律师,谎称三人都被判刑四年。但判决书出来后,律师发现三人是不同的刑期——韩静一年半,田金鑫四年,刘裕含三年半。

三名学员上诉后,八月份该案卷被转至沈阳市中级法院,分管案子的主审法官是刑二庭的曹世军,据说几乎所有被冤判的沈阳法轮功学员案件二审上诉过程都由他负责。

因为沈河区法院人员在一审开庭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同时田金鑫及辩护律师对一审认定的证据有严重的质疑,并在二审阶段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按司法公正的原则,沈阳中级法院理应二审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二零一五年九月份田金鑫家属向沈阳中法递交了上诉材料,其中包括证人证词、申请二审开庭的相关材料和律师的委托手续等。因为曹世军从来不接家属打过去的电话,更不见面,家属只好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曹世军。

此后田金鑫的辩护律师给曹世军打电话,希望约个时间见面谈论案情和阅卷。曹表面答应律师可以随时过来,但是律师过来想见他,他却说他人出差在外地,见不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律师专程过来希望见到曹世军,可曹还是说他出差在外地。于是律师在十月二十二日去看守所会见了田金鑫,田金鑫告诉律师在二十一日这天,沈阳中法有位姓贺的女法官,自称是曹的助理,对田金鑫进行了视频提审,对田询问案子的一些情况,当时贺还欺骗田金鑫说法院没有收到辩护律师的手续和证人证词。

律师结束与田金鑫的会见后,连忙与贺姓法官电话联系。下午律师见到贺姓法官后,告诉她曹世军已经收到了田的证人证词及本人的开庭申请材料。律师又将有关二审不开庭属违法的文书亲自交给贺,并请贺姓法官转告曹世军要商讨开庭事宜。

然而曹世军等人无视田金鑫本人及家属、律师的权利,也不屑与律师和家属做任何沟通,坚持枉判田金鑫等法轮功学员,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于十一月三日左右偷偷对田金鑫进行了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田金鑫被转入沈阳平罗监狱非法关押,但至今监狱未给家属任何通知,也不允许家属会见田金鑫。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下午,田金鑫的家属去沈阳市看守所会见田金鑫,看守所窗口让家属去平罗监狱查询。家属又赶赴平罗监狱确定田金鑫被非法关押在平罗监狱入监队。平罗监狱窗口警察说监狱规定田在严管期间,不能会见,让家属到监狱管理局去找。

四月七日上午,家属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信访窗口反映平罗监狱不让家属会见的情况。家属向接待警察讲述田金鑫在三月二十三日被转入平罗监狱,至今已有十几日,但家属并没有接到来自监狱的任何通知。家属到监狱去会见,狱方却又说他在严管,不允许会见。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信访窗口接待警察告诉家属田现在确实不能会见,并给家属一个口头文件──辽监2006139号文件,让家属自己上网查。家属随即用手机查询,并没有查到相关的规定,就对窗口警察讲即使有这样的规定,这本身也是违法的,并没有法律效应,只是内部规定,况且那是十年前的规定。整个一上午家属一直在等回复消息,但最终等来的是还要继续去找监狱那边。

四月八日,家属继续去监狱找驻检部门,驻检检察官再电话谈话中强调田金鑫在严管期间不允许会见,而且符合监狱规定。家属向检察官讲述田金鑫被沈阳市公安局绑架时,遭遇酷刑折磨,曾被连续三天两夜的疲劳审讯,两腿被抻到一百八十度,用电棍电击腿部,导致腿部从此留下疤痕并伴有浮肿,两腿往外撇。所以家属现在非常担心田金鑫在监狱中被如此严管,是不是要受到打骂。检察官推脱说现在监狱都是人性化管理,没有打人情况,他们也会去监区巡视。驻检还是没督促监狱允许家属和田金鑫会见。家属由始至终也没能见到田金鑫。

田金鑫被当地铁路公安处绑架,家也被抄,电脑手机全被拿走,妻子现不知道下落。详情待查。(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田金鑫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于五月七日已经安全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监视/跟踪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审讯剥夺睡眠毒打/殴打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电击非法起诉谎诈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逼迫放弃信仰坐/锁在铁椅子上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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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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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br>电话:23105090,2310583, 23105090(总值班室)。<br>局长:杨建军(2017.4.27~迄今) 18741427555、23105188。<br>前任:刘国秀(2016.3~2017.4),许文有(2008~2016.3)。<br>副局长:许树文 23105089;王晓刚 15945698994、23105007;邓万宏 23105005;王佩军 23105016;王晓东 23105888;魏平 23105052;于江 23105757。<br>纪检组组长:王龙刚 23105196<br>政治部主任:赵金府 23105180<br>[沈阳市国保支队]<br>电话: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br>支队长:马立新 15904065273<br>副支队长:刘鑫<br>[沈阳市国保610]更名为:[沈阳市公安局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7号,邮编:110000,<br>电话:024-2842260、23105972、23106021、24844574、24850789、25850233。<br>[反恐支队]<br>董队长,电话:024-23106002 4<br>支队长:马立新、副队长刘鑫、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br>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 024-23105075传真024-23105129电子邮箱:syjwgk@163.com<br>监督举报电话:024-24847161<br>总值班室23832677、信访接待室23832902、纪检接待室22825491<br>控告申诉处 22833119 : 铁雷许文友
南岗区法院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刑庭<br>承办法官:宋成章,办公电话:0451-82721457 庭长 董兴东 办公电话:0451-82719104<br>副庭长 于成河 办公电话:0451-82721967 副庭长 闫晓霞 办公电话:0451-82704934<br>栗志刚辩护律师:<br>韩志广律师 13439686306 江天勇律师 13001010856 <br>宋成章0451-82721457<br>孙院长 0451-82700399<br>蔡娟0451-82718431<br>李璠0451-82760398<br>韩振杰(副院长)0451-82708316<br>姜彦顺0451-82722787<br>李启明(办公室主任)0451-82721806<br>肖春生0451-82739836<br>苗景 0451-82700628<br>监察室主任0451-82713889 <br>刑事审判庭:<br>董辉0451-82719104<br>于成河0451-82721962<br>闫晓霜0451-82704934<br>文丽荣0451-82721654<br>马荣耀0451-82721461<br>杨春萍0451-82721461<br>余莉0451-82721457<br>徐萍0451-82721464<br>刘艳华0451-82721464<br>程寿昌0451-82723196<br>耿狄0451-82723196<br>白雪0451-82704735<br>举报电话:0451-82713889、0451-82720323 <br> : 李耿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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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市驻京办事处 : 王胜利
南岗区看守所
哈尔滨驻京办事处
沈阳市刑警队
沈河区法院法院法官 黄刚 公诉人 董检察官<br>电话 024- 84119802 17341003177<br>沈河区法院新址在沈河区中医院对面的职工之家大楼<br>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br>邮编 110000<br>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邮编110011 刑庭庭长李红(办案人)024-84119701<br>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br>副院长王崇明024-84119998<br>负责刑事案副院长吴连鸿024-84119997<br>张桂宏 副院长 行政审判负责02484119996<br>执行局局长周全02484119993<br>焦玉玲024024-84119981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2489241898<br>总机:2489241894、2489241895<br>接待大厅:2489241894分机8080<br>所长 张波涛 13940119229、2424859695、2489241898<br>所长 郑罡(gang)<br>政委 何冬宁 15275319027<br>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br>邮编 110148<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br>电话:024-89241894转8084、024-89248084<br>办公室:89342960<br>所 张波涛13940119229<br>所长郑罡024-89340098<br>副所长郭宝安<br>何冬宁、单某024-89348808、15698807010<br>王治31236020、15698800291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辽宁省监狱管理局:<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邮编:110032<br>局长单成繁024-86601366(前局长陈泰宝2010年已被双规)<br>政治部主任周春山<br>辽宁省监狱管理局领导:<br>单成繁、黄涛、单启新、董雪飞、周春山、张代书、李正良、于兆洋、杨莉、姜晓钟、牟家立<br>辽宁省司法厅:<br>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邮编110032<br>传真024-89269067<br>厅长林志敏(前厅长张家成已被调查免职)<br>副厅长崔可兵<br>政治部主任巴文<br>厅长助理任国泰<br>沈阳市检察院:<br>检察长赵东岩(2015年2月上任,2008年后就不再担任司法厅副厅长)
沈阳平罗监狱城
沈阳市中级法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 110013。<br>邮编:110013,(区号:024)<br>院长:吴廷飞 办公电话:22763001需<br>副院长:孔 岩 办公电话:22763003。<br>副院长:朱晓光 办公电话:22763018。<br>副院长:曲阿翔 办公电话:22763057<br>副院长:张延丹 办公电话:22763006<br>副院长:陈青<br>政治部主任:聂雪松 办公电话:22763009。<br>纪检组长:杨丽 办公电话:22763177<br>二审合议庭;<br>审判长 刘大勇 22763664 15940569366<br>审判员 宋永政 22763754<br>审判员 郎冰 22763756<br>助理法官:孙晓康 22763648 15640566919<br>书记员 :郑金玲<br>巴红岩 (刘大勇的庭长)22763159 13840046641<br>王扬东 22763150 13940511499<br>边锋 22763435 15940360345 袁俊峰 22763163<br>蔚增奎 22763751 13309883486 于晓薇 22763172<br>崔仑 22763168 13352457267 洪淳 22763158 13840078566<br>魏冬梅 22763693 于雪 22763059 艾乾宇 22763848<br>范哲 22763530 金明月 22763329<br>李楠 22763416 15640566925 佳峰 22763632 13236666167<br>张素燕 22763302 13940063315 孔祥来 22763149 13898883860<br>郭文 22763428 13940521616 孙晓康 22763648 15640566919<br>曹世军 22763667 13889287087 刘大勇 22763664 15940569366<br>张勇 22763155 13082429463 贺颖 22763151 15640566356<br>贾敏飞 22763564 韩宇川 22763807 13940035331 22763714<br>张立伟 22763686 杨帆 22763852 崔瀛 22763760<br>刘家夫 22763349 程英楠 22763714李晶岩 22763657<br>韩志彤 22763157 13700045367 沈莹 22763153 13654904317<br>孟石磊 22763668 15640566075 温晓霞 22763166<br>罗冠杰 22763303 郎冰 22763756 王宁 22763641<br>彭聪 22763795 李陶 22763152 宋永政 22763754<br>孙晓芳 22763663 高宝鑫 22763616 陈昕 22763269<br>顾心怡 22763832 刘叶 22763823<br>许铭轩 22763211 代绍宇 22763360 李恩泽 22763893<br>孙万刚 22763745 孙佳 22763859 刘美彤 22763317<br>母志文 22763821 王东涛 22763364 程敏 22763380 戴江 22763346<br>朴海花 22763388 焦岩22763195 马晨 22763247 于利军 22763855<br>黄鹤 22763579 孟浣 22763725 白丽萍 22763286<br>赵梦辉 22763268 : 曹世军
沈河区检察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邮编110011<br>电话:024-24843920 024-24854178<br>吴霞(办案人)024-24854965 15640510509<br>吕奎(助手)024-24863509 15640510519<br>检察长黄伟(2018年2月27日任职)<br>副检察长王世航024-24843323、024-24253799、13604925960<br>副检察长王世元024-24844532、024-24863791、13940020639<br>副检察长李阳024-24843302、024-861<br>主管一科检察官:周小彤电话:24858812<br>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 24844596 办公室 024-24844596 其它部门024-24850643<br>检察长 徐广东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br>检察长 张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br>检察员 吕奎(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63509 15640510519<br>吴霞(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br>办公室 赵晓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br>政治处 朱玉洁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br>案管中心 024-24840116 内勤 024-24854965 控申科 024-24850643<br>咨询 024-24854965 024-24858825<br>监察室 闫修权 024-24850470 024-23930685 13998235739<br>侦查监督科 矫卓 024-24854973 024-24325955 13898134578<br>检察院一科 024-24858812 : 刘正
沉河区法院沈阳市沉河区法院:<br>地址:沈阳市沉河区承德路7号 邮编:110011<br>院长、党组书记:李雅君 (女)84119988 13804210666<br>副院长 于淼 84119996 138405993337<br>法官:焦玉玲 办公电话:84119981<br>
哈尔滨市香坊分局 : 贾润才刘某王胜利
红旗大街派出所 : 任鹏来
香坊幸福看守所
五大连池永丰监狱(永丰农场)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 黄刚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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