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胡金玲

简介:
胡金玲
(Hu,Jinling), 女 , 72岁 , 河南省平顶山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胡金玲老人发放真相资料,被在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上班的恶人杨松涛看到诬告。上午十一点多,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三分局、九里山派出所六人突然闯入胡金玲家中,把胡金玲绑架,同时也非法抄了家,掠走的有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等物品。当晚,胡金玲就被劫持到西斜看守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上午正式开庭,对胡金玲女士非法庭审。为胡金玲做辩护的北京律师赶到后,又被通知庭审改为庭前会,庭长诱骗当事人辞退律师,采用法院指定的律师。

按照庭前会相关规定,律师要在庭前会上与当事人及法官等相关人员见面磋商。但平顶山湛河区法院主管副院长侯树丽、庭长张莹却故意不让律师与胡金玲见面,而是把律师请到4楼会议室“喝茶”,把胡金玲关押在2楼临时羁押室,然后把胡金玲女儿诱骗到办公室,抢走手机并软禁起来,同时湛河区610从市政协请来陈高科(号称转化专家)联合以从轻审判、法庭免费帮胡金玲指定律师等条件,采用威胁、利诱等手段向胡金玲女儿施压,欺骗胡金玲女儿在解聘文件上签字。同时,湛河区法院又采用欺骗手段,诱使胡金玲在法院指定的律师文书上签字,以达到辞退正义律师的目的。

据悉,在庭前会的前二周,因惧怕正义律师给胡金玲做无罪辩护,湛河区法院就曾通知胡金玲的女儿解聘正义律师,遭到拒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平顶山市科协、“610”政治打手陈高科恶行
河南平顶山法院庭长诱骗当事人辞退律师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湛河公安分局平顶山市湛河区公安分局行政科大队长: 穆和平<br>
平顶山市公安局恶警:张庆平,电话 15136919286<br>王姓副所长,电话 13903751158
湛河区法院 : 侯树丽张莹
西斜看守所
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br> : 杨松涛
九里山派出所
湛河区六一零办公室
平顶山市政府 : 陈高科

更新日期: 2014年6月25日 02:1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