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作娜
简介:
刘作娜(Liu,Zuona),
女 ,
年龄未知 ,
大连甘井子区大法弟子。大连国保、大连湾派出所、甘井子区、中华路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闯进华南大连市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中心,绑架了力诺瑞特太阳能经理、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金信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金信年的妻子刘作娜、女儿金凡儿、还有一位李姓法轮功学员,在甘井子区前关派出所要求放人时,被前关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将刘作娜劫持到姚家看守所关押,把李姓法轮功学员和金凡儿劫持到戒毒所关押。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作娜非法开庭,原定九点四十开,延迟到十点半,家属十多个人带身份证进庭,刘作娜被戴着手铐、脚镣,消瘦很多,非法开庭到十一点多的时候,法官卢明利才让打开手铐,让她坐下。她仅仅因呼喊“法轮大法好”遭绑架庭审,辩护律师表示,公检法人员的绑架、起诉与庭审“荒唐”、“太离谱了”。 家属聘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按照他们的惯例宣读他们编造的所谓“证据”,声称刘作娜在派出所大厅喊了“法轮大法好”是利用××破坏了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他们捏造、拼凑的一些所谓“证据”荒唐、可笑,根本就不堪一击,律师都一一做了无罪辩护,律师首先声明: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说炼法轮功有罪,所有这些罪名都是不成立的。 刘作娜也阐述了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犯罪,自己的丈夫金信年无辜被绑架两个多月没有消息,自己去派出所询问却没有人接待,在无人的大厅喊“法轮大法好”,就被野蛮绑架。 最后公诉人说:我建议加重量刑三至五年。辩护人说:如果喊了“法轮大法好”就被判刑三到五年,岂不太荒唐可笑了吗?在老百姓面前怎么说的过去?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法官、公诉人不断打断辩护律师与当事人讲话,他们就是走过场,这场荒唐的所谓“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半小时。 刘作娜遭诬判四年,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将刑满出狱。)。 法轮功学员孙兰芳在辽宁女子监狱看到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刘作娜(大连人)因为不“转化”、不穿囚服被送“小号”迫害;不去监狱里的“转化”室,抵制迫害,刘作娜在狱中遭到狱警及犯人集体毒打。被拉到淋浴间淋水,被停止监狱里难得的几次细粮;有时能听到她喊“法轮大法好”;有时不知因为什么事,在车间里有五、六个人打她,打她的犯人是:陈国芳、赵楠、丛伟、赵萍、鲍晓光等,监区的警察是:李思慧、陈园。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刘作娜被九监区女狱警李思慧(音)和犯人丛薇、赵平、包小辉等十一人扒光衣服后进行毒打,被打得遍体鳞伤,然后又被关入小号迫害。刘作娜绝食抵制迫害,被拉到狱内医院进行野蛮灌食,然后又被关入小号继续迫害。现刘作娜已被送回九监区七小队(原四小队),但仍天天被包夹、洗脑,遭精神折磨。 辽宁省大连市大法弟子刘作娜满四年冤狱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迫害亲属;
毒打/殴打;
关小号;
摧残性灌食;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判刑;
精神酷刑;
监视/跟踪;
不给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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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连湾派出所:0411-87600246
所长 潘志庆
中华路派出所:41186508299
所长 刘作臣:13942633450,15541199311
大连市甘井子区610办:41186649757
维稳办 主任 刘智勇:办41186301418
政法委书记 王戈:办41186501232,41186647870,41186647775
副书记 郭红军:办41186749969
区委副书记 刘维木:办41186651635,13700097332(迫害的决策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井子区法院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包小辉,
赵平
姚家看守所
大连市某法院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
丛微
沈阳监狱城女子监狱
:
李思慧,
陈园
前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0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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