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玉因书写大法标语,被公安取保候审,并罚款5000元,单位扣发工资,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扣5个月工资、奖金约4000多元,单位领导多次协助公安、610等邪恶逼其写保证、抄家等。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罚款;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省法轮功学员遭经济迫害综述 河南南阳天冠集团恶人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阳天冠集团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日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