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利
简介:
程建利(Cheng,Jianli),
男 ,
年龄未知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轮功学员,程建利是山西人,原本在广东佛山工作。(山西曲沃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程建利出差到安徽合肥,当晚在宾馆里炼功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合肥市看守所。律师评价程建利精神恍惚,说话逻辑很矛盾。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律师见到程建利,程建利的状况还好。 审判人员声称程建利有罪的所谓“证据”,是他带给了合肥法轮功学员刘希兰六部手机,手机里有法轮大法真相信息,此外还有他在佛山单位宿舍里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等。 构陷迫害程建利的“案子”曾几次被检察院返回,可是安徽瑶海公安分局国保一意孤行要迫害程建利。 程建利出差合肥被绑架后,程建利妻子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晚上在娘家哥哥的电话中告诉程建利被警察绑架了,娘家哥哥表示要帮请律师。因电话被监听,他们就把程建利妻子的哥哥以所谓“赌博罪”拘留了半个月。 二零一四年七月,安徽和曲沃国保,还有高显派出所一共五个人来到曲沃高显镇程建利家,一个安徽的警察问他妻子:你跟你老公怎么认识的,你的孩子的名字“光普”是谁给他取的?还问程建利的父亲:你家还有人炼法轮功吗? 二零一五年黄历正月初七,一帮人去了程建利的姨婆婆家骚扰, 因姨婆婆在生前发病时,建利电话里告诉他姨常念九字吉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警察几次对程建利家人的骚扰,让家人不要请律师,还曾欺骗对程建利的父亲说:“叫你儿子认罪,不要请律师,给他回来……每个月到派出所报告一下就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刑事一庭对法轮功学员程建利非法庭审(程建利在合肥被非法庭审)。律师在庭上做了无罪辩护,但是很多关键的时候,审判人员不让律师再说下去。案子没有当庭宣判,但是法官扬言要判刘希兰七年以上、十年以下,判程建利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被非法开庭后,不知甚么状况。到二零一六年四月为止,程建利的妻子多次给安徽合肥瑶海区法院责任人打电话,没人接。据说也不在原来的看守所了。程建利的妻子也不知程建利的具体情况,非常着急。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遭非法庭审,期间案子多次被合肥瑶海区检察院和法院退回。 合肥瑶海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达一审判决,刘希兰被非法判七年,程建利被非法判五年,上诉期十天。 程建利于6月30日收到被判五年的判决书,判决书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签字人员有:审判长吴明霞,代理审判长张立群,陪审员李孝年,书记员胡小涛。程建利当即表示上诉。目前上诉书已于七月八日经律师提交给合肥市中级法院。 对程建利非法二审将在合肥中级法院11法庭,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年日九点三十分开庭,审判长沈昊。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希兰、程建利二审开庭,来自北京的两位辩护律师程海、王雅军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十二点休庭,下午一点继续开庭,三点左右结束。 开庭当天,合肥法院方面如临大敌,法庭内外遍布便衣,这些人大多提着公文包,脸上表情僵硬。法院门口站了两排警察,左右每排各约五人,严查所有出入人员的证件。当一些市民表示要入场旁听时,遭到了警察的无理阻挠。程建利上庭时还戴着脚镣,律师指出这不合法,法庭后来才予去掉。 程海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公检法人员在本案过程中办案程序大规模违法,侦查人员武俊等十余人对刘希兰涉嫌非法拘禁罪,合肥市女子看守所长等三人以上对她涉嫌虐待罪,公检法人员三十一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罪,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任何办案机关和人员不得自定标准追罪。程海律师在辩护词指出公检法人员在本案过程中办案程序大规模违法。 程建利在法庭上说,他从广东出差到合肥,见到的人都不认识,被绑架身陷牢狱两年多,实在是冤枉。 山西临汾市曲沃县高显镇大法弟子程建利被非法判刑五年,已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监狱。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法轮功学员程建利现被非法关押在安徽省宿州监狱。中秋节期间在狱中给家里打电话,家人没有接到,后家人给监狱打电话,监狱一直没人接,不知程建利的情况如何。 山西省曲沃县程建利结束五年冤狱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非法起诉;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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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许建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电话:12368 邮箱:hffyw1234@sina.com 邮编:230071 审判长:杨林 审判员(承办法官):沈昊 助理审判员:杨静 公诉人:陈胜 检察官:魏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院长:徐艳阳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东二环路 电话:0551-65352700 邮编:230000 主审:吴明霞(女,刑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代理审判员:张立群(三级法官) 人民陪审员:李孝年 书记员:胡小涛(刘希兰起诉书送达人) 公诉人:丁智慧(女,瑶海区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检察员:戴若璇 书记员:邹玉林(起诉书送达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李军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与经二路交叉口 电话:0551-64692000 邮编:230012 案件物品接收人:钱丽梅 案件物品移交人:周本贵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 局长:武长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 电话:0551- 64212338 邮编:230012 刑警三队:张言波(程建利的讯问人) 刑警三队:江涛(刘文荣的讯问人) 刑警三队:张宏(程建利的讯问人) 国保:卢厚山(侦查卷宗立卷人、电子物证送检人、刘希兰的讯问人) 国保:武俊(动手抓刘希兰的人、刘希兰的讯问人、侦查卷宗立卷人) 国保:朱红英(电子物证送检人) 国保:许俊(电子物证送检人、刘希兰的讯问人) 国保:陶冶(动手抓刘希兰的人、刘希兰的讯问人) 国保:施政(刘希兰的讯问人) 国保:陈前龙(讯问人) 国保:万某(疑似“万郦”,程建利的讯问人)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花冲派出所 民警:王神洲(高桂荣的讯问人) 民警:徐海强(高桂荣的讯问人) 合肥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 高昕(电子物证检查人) 汪珂(电子物证检查人) 朱季(电子物证检查人) 张杰(电子物证检查人) 王斌(电子物证检查人) 李广路(电子物证检查人) 合肥市巢湖市公安局 民警:耀(动手抓程建利的人,姓名不详) 民警:王兵(动手抓程建利的人)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区分局 警察:谢汉民(刘文涛、梅文武的讯问人) 警察:胡世保(刘文涛、梅文武的讯问人)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区分局双岗派出所 警察:庞杰(刘文涛的讯问人) 警察:康升培(刘文荣的讯问人)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稻香树派出所 警察:李明(姚传胜的讯问人) 警察:李必江(姚传胜的讯问人) 主审:吴明霞(女,刑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陪审:李孝年(“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胡小涛 公诉人:丁智慧(女,瑶海区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上图:陪审:张立群(代理审判员、三级法官)。 合肥市政法委 书记:张进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政务中心一区21层, 电话:0551-63537721 邮编:230022 合肥市公安局 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姜明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电话:0551-2928194 邮编:230012 合肥市瑶海区政法委 书记:卫立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1号 电话:13956002138 邮编:230012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 局长:武长江瑶海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头目钟先伦。 瑶海区国保大队长,姓名未知。 此案据说是邪党公安部压下来的,责任人除了合肥市和瑶海区,应该还有安徽省相关人员,比如安徽省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安徽省副省长兼公安厅长李建中。 检察长:李军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与经二路交叉口 电话:0551-64692000 邮编:230012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院长:徐艳阳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东二环路 电话:0551-65352700 邮编:230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合肥第一看守所
合肥市610办公室
合肥市看守所
瑶海区公安分局
宿州监狱(安徽第三监狱)
瑶海区法院
曲沃县公安局
合肥市中级法院
高显派出所
合肥瑶海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26日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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