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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贝贝

简介:
张贝贝
(Zhang,Beibe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东营市河口区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范志勇、张贝贝、孙玉霞被滨州市沾化县恶警绑架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沾化县法院协同滨州市检察院以及“610”国安恶警三次非法开庭,污蔑迫害他们。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沾化县检察院第一次非法对范志勇、张贝贝、孙玉霞起诉,陷害他们三人。预定十一月十五日第一次非法开庭,结果十五日这天庭长的母亲突然去世没有开成,后改于十二月六日上午九点公开开庭。法庭之上,沾化县法院给范志勇指定的不良辩护律师刘芳军,支支吾吾,配合法院迫害范志勇。后称择日非法宣判。几日后,刘芳军又向范志勇的父母额外索取五千元的上诉费和一千元的路费,沾化县至河口区五十公里左右。

几天过后,法院偷偷摸摸非法宣判,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贝贝、孙玉霞被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后“610”国安恶警配合滨州市检察院驳回沾化县法院宣判,认为量刑过轻,以“事实不清,理由不足”要求重审。范志勇要求上诉,要求释放。法院称十二月底要结案。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沾化县法院第三次非法开庭。这一次范志勇的家人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认定范志勇、张贝贝、孙玉霞的信仰是符合宪法,他们都属于无罪,应当释放。法院通知张贝贝、孙玉霞回家等待,另行通知。

二零一四年八月底,沾化县法院院长打电话通知已经在外地监外执行的张贝贝,说是要结案,回来办一下手续就没有事了,把张贝贝诱骗到沾化县,非法拘留。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沾化县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范志勇、张贝贝、孙玉霞做了宣判。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六年,现不知下落;张贝贝,三年;孙玉霞,三年半,监外执行,张贝贝、孙玉霞三年,监外执行,两人已于十二月十八日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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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滨州市六一零
沾化县法院 : 刘芳军
滨州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27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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