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董爱凤

简介:
董爱凤
(Dong,Aife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烟台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董爱凤在莱阳龙门张贴“法轮大法好”小不干胶时,被一个莱阳人恶意构陷而遭绑架,随身携带的二千六百多元现金被抢劫。

十几天后被莱阳检察院非法批捕,家人多方奔走,向莱阳各级部门陈述冤情,但莱阳国保互相推诿、拒不放人,还满不在乎地对家人说:你们可以请律师。家人请了北京律师为董爱凤做无罪辩护。

十一月二十五日,八名家属大清早赶到莱阳法院,但莱阳国保和“610”人员守在法院大门口和路口处,近十点钟才允许三名家属进入法庭,家人在法庭上看到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的董爱凤人明显消瘦,几近皮包骨头。

律师从信仰自由、法律事实及总结和思考三个方面为董爱凤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一个人保持人性发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条件;信仰的权利,就象生命的权利一样,不证自明。公民信仰自由在法律上也早已得到确认。

法庭上,董爱凤也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历,是法轮大法救了她一家的命。她因为将自己的亲身感受告诉大家,竟多次遭迫害,还被非法劳教。

法庭完全置法律及律师有理有力的辩护不顾,于十二月十八日强行对董爱凤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

董爱凤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提前释放回家,但是得知需要当地610前往办理户口事宜,说是610办理,还不能出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3286.html#17218231327
贴“法轮大法好” 山东董爱凤被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阳市公安局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邮编:265200<br>总机:0535-7212790 <br>电话:0535-7264655、7264667<br>局长:孙文程18660078000,杜少伟。<br>刑侦科员警:位海波(男,40岁左右),传呼:1291623579、办电:0535-7263155。<br>[国保大队] <br>大队长:尉海波18660067710、13863860286<br>教导员:宫模华18660067733<br>副大队长:盖树荣18660067558;孙姿伟18660067553、13964530088;王勇18660067551。
莱阳市610办公室莱阳市610洗脑基地设在莱阳党校内。<br>莱阳市610成员:尉海波、刘鹏、徐××(司机)、孙洪进。他们是绑架大法弟子的急先锋。<br>莱阳国保大队610<br>于跃进,原610主任,已遭恶报身亡;<br>郭文兴遭恶报身亡;<br>宋顷中遭恶报身亡;<br>尉海波现任莱阳高格庄派出所所长;<br>王磊、马曙光、何晓、梁兵现仍在610参与迫害<br>
莱阳检察院
莱阳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27日 03:4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