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环
孙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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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艳环(Sun,Yanhuan),
女 ,
64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发电厂技术骨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代王燕欣去第八巡视组递交举报信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和李香莲,被建三江国保大队队长刘长河截访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多,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孙艳环、陈秀玲和李桂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孙艳环和两名法轮功学员从她家出来,走到路对面孙艳环私家车旁边,一下子上来十多个警察,把她们抓住往车里推,有东风分局的,安庆派出所的,建国路派出所的,把她们拉到建国路派出所,早上九点多分别问话,到了晚上六点半让通知家属接两名同修回家。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孙艳环被劫持到拘留所。孙艳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转非法刑事拘留,转押入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孙艳环被“取保候审”回家,仍遭小区蹲坑和盯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孙艳环去后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当即被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无罪、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停止迫害程序”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面对这野蛮的恐吓,孙艳环拒绝配合。据悉,这次抓捕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究其因由,得从所谓的二零一五年的“10.28案”谈起。孙艳环曾作为“建三江案(10.28案)”当事人的亲友走访相关部门,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像之一。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周四)孙艳环的辩护律师李明到佳木斯,阅卷并会见孙艳环,现检察院已退卷,卷宗返回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审理孙艳环控告江泽民案的是市局李忠义,李忠义先是把孙艳环案由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的手里移至东风分局杨海涛的手里,并且反复进行所谓的补侦,第一次是提外审,时间是四月二十五日,地点是东风分局;第二次是在佳木斯看守所里六月二十八日。两次提审的人员均是杨海涛和李志刚。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在看守所的孙艳环身体出现不适,胸腔憋闷疼痛,送医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告诉本人,但医生跟警察说必须立即住院治疗。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仍然错误套用刑法300条,对孙艳环进行非法起诉。在孙艳环案进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给孙艳环送达起诉书的前一天,佳木斯公安局李忠义非法提审孙艳环要求其认罪,可以给其取保或判缓刑。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杨海涛去提审孙女士时,事先拟定好的证词,让孙艳环签字,孙艳环拒绝。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对孙艳环首次非法开庭,律师到庭做了无罪辩护。东风区法院刑庭庭长许丛杰。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在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当庭对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证据材料一一质证,认为证据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官也认为证据有问题,要求公诉人补充说明。待公诉人补充说明后再次安排开庭时间,本次庭审至下午一点半结束。东风区检察院公诉人于丹。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孙艳环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将公诉人罗列的所谓犯罪证据一一驳回,指出起诉罪名不成立,应当庭无罪释放孙艳环。在庭审中,公诉人也不象首次开庭时那样积极表现寻找所谓的“证据”,当被孙艳环质问时,表现出无奈和求助的眼神。面对律师和当事人孙艳环有理有据的庭上辩护,法官和公诉人被驳斥的无声应对,自知理亏。在正常情况下,本应当庭无罪释放,但法官的一锤“择日宣判”,已经证明法院没有审判法轮功案的权力,如何宣判,还得听命于所谓的“上级”。中共政法委、610是胁迫公检法犯罪的幕后黑手。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孙艳环在看守所收到了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不服,当即要求上诉。在被非法拘禁一年多的时间里,孙艳环精神上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压力,身体局部经常出现疼痛难忍的状况,无法入眠,消瘦的很是明显,十分堪忧。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作出了二审刑事判决,判三缓五。回家后,孙艳环身体疼痛加剧,到医院做检查,医生告知是癌症晚期,并且已经转移到周边的骨头,急需入院放化治疗。孙艳环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住院,十二月十二日出院。就在孙艳环身体处于危机的情况下,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周晨打电话给孙艳环的小叔子,让他到佳木斯市司法局办理监管手续,要对瘫痪在床的孙艳环继续监外管制,被孙艳环的小叔气愤回绝。在孙艳环住院期间,东风司法局的人,四女一男的到医院骚扰她,他们没有拿到孙艳环的身体状况证明,就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孙艳环摔倒送医治疗,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出院,当时还是无法下地行走,医生让她回家。此后孙艳环一直卧床。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周四,佳木斯中级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李海艳和书记员史俊岭到孙艳环家,说是一来看看她的身体状况,把两次住院的诊断等拍了照;二来是让孙艳环的小叔子去司法局替她报到,履行“司法程序”。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周五,市司法局的两个男士、东风区司法局的李薇和东风区司法所的高波一行四人到孙艳环家,给她拍照并要她配合办理“社区矫正”(即洗脑迫害)。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高波一行四人到孙艳环家,要求她在表上签字,开始了所谓的“司法程序”。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新来的市司法局人员蒋佳男(女) 和孙卉(女) 威胁并“警告”孙艳环,若她再不配合洗脑(如写“思想汇报”)以及所谓司法(迫害)程序,三次“警告”,就撤销缓刑,让法院给她送监狱去。此后,分别六月二十八日和七月十日,又下了两次“警告”。蒋佳男和孙卉是前市劳教所的警察,当年在劳教所也是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程序上,也由原来的每月来孙艳环家一次,上升到每周到家一次,有一周到她家两次,目的是找到孙艳环生活中的蛛丝马迹,当作迫害借口。 二零一九年七月卅一日下午3点多,东风区司法所的高波,建国路派出所包片警察杨志刚和五、六个不知姓名的警察上门绑架被判缓刑在家调养身体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并非法抄家;警察洗劫她家所有的大法经书、师父法像,还有墙上的年画和福字,一台式电脑,一部手机等私人财物。四、五个警察从八楼把孙艳环抬下楼进的警车。恶人欲将孙艳环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但体检不符,当晚22点,将其送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撤销对孙艳环的缓刑裁定书,下令对她收监执行原判三年。当日,警察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由于孙艳环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又被送回家,继续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的警察和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李薇带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去了向阳区检察院。他们告诉她,说要对她非法起诉,并开始从新立案走程序。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孙艳环用EMS给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李利锋同邮了一份「不起诉自我辩护意见书」。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两个检察员给孙艳环送了一个「书」。后来,他们就让孙艳环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书」,孙艳环没配合。 在所谓「缓刑」期间,孙艳环遭东风区司法局人员高波恶意陷害,二零二零年九月,由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再次把孙艳环非法起诉到向阳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8点45分,孙艳环在哥哥的陪同下到了向阳检察院,与办案人打电话却又说让她九点直接去法院。到了法院后,正赶上负责此案的法官宋涛去市内开会了,十一点半才回来。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艳环。最后法院裁定取消缓刑,重新非法审判,加上上次未执行完刑期,孙艳环共计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此次冤案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始起算,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孙艳环不服判决上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三十分,一法警把检测化验结果取回后,便把孙艳环送去佳木斯看守所,欲非法关押,执行非法判刑。 这时,看守所负责接收入所的狱医又给孙艳环测了血压,说:血压真高。女警官和狱医说了孙艳环二零一七年在看守所病情严重的情形。于是,狱医向当班所长说了他给孙艳环下的诊断,共三个病症:血压高、心梗、肺结核。看守所所长说,不用签字了,直接退回吧。就这样,孙艳环回到家正好是晚上五点。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佳木斯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关押,暂予监外执行,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收到向阳区法院邮寄的《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被告知要予以收监。次日孙艳环聘请律师向佳木斯中级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上午,向阳区法院对孙艳环强行采集了个人信息;三月二日上午,孙艳环被向阳区法院的人带去市宏大医院体检,但体检结果被篡改,当日下午,孙艳环被关入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强行将孙艳环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方对孙艳环进行强制洗脑「转化」,不到两个月,就将孙艳环迫害致脑血栓。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威胁/恐吓;
骚扰;
非法起诉;
非法提审;
看管/蹲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持续抓放七、八年-孙艳环在黑女监被迫害致脑血栓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7335.html#221262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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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无事生非 佳木斯善良妇女孙艳环再次被构陷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9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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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周桂海被绑架-警察哄骗家属(图)
2017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被迫害病重-佳木斯善良妇女孙艳环仍被判刑
10月份3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被“约谈”扣押-佳木斯女教师被非法判三年
再次被开庭-佳木斯女教师孙艳环要求无罪释放
佳木斯教师孙艳环被非法庭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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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孙艳环被警察构陷-检察院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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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绑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孙艳环被绑架情况
黑龙江建三江孙艳环等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控告“建三江案”违法人员-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在不同地区同时遭绑架
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刘让英等持续被骚扰(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孙艳环的主要责任人:
1、宋涛,男,(此案主审法官)
出生年月:1969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
电话:04548709816 13512645666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家庭住址:向阳区光复路安民公共服务中心立新社区合作新村11号五单元302
宋涛的妻子:武颜,工作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18903687999
长女:宋文茜
2、纪忠, 刑庭 法官(有时宋涛在背后指使,由他出面)04548709817 13091637128
3、李利锋,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电话:138461692813318697098055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家庭住址:前进区春光社区21组9号
婚姻状况:离婚
其他相关责任人: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地址:佳木斯向阳区法院。胜利西路1号
邮编:154007
区号:0454
周哲 04548709801 13504546655 (院长)
王晓方0454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长
杨清江0454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长
岳强 0454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长
张海燕04548709806 13845477975 副院长
赵玉斌04548709807 13298762222
向阳区检察院
吴畏 检察长 13836667777
黄永成 副检察长 13945495555
汤浩洋 副检察长 13091635767
陈斌 副检察长 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检察长 13945484777
佳木斯东风区司法局长刘宏宇0454 8382448
东风区司法工作人员
高波:18145441964
李薇:13354549011
佳木斯东风公安局副局长
冯凯东:04548347068 13836669777 18645451835
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
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汇鑫源小区院内,邮编154002
接警电话:0454-8394110
马喜栋 所长 15045401333、13846158679
季永生 教导员 13846136377
李伟勋 副所长 6858885、15046483777、13089679577
刘德惠 副所长 13945464733
王 凯 副所长 15946535558、18645451620
朱文斌 8382933、13199117887
曲泽斌 8382933
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
吴锐利:13845453939
迫害孙艳环的主要责任人
原佳木斯公安局陈万友
现佳木斯公安局反教支队副队长李忠义
原佳木斯东风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副所长曲泽斌
佳木斯东风区检察院公诉人于丹
佳木斯东风区法院刑庭庭长许丛杰
佳木斯司法局蒋佳男
佳木斯司法局孙卉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
楊波:15945183001
佳木斯市公安局
李忠义13945454488、18645450507
佳木斯东风区公安局
国保大队:0454----8399301转3051、3052、3054、3056
国保大队大队长:贺文革 13604868906
耿岳 04548388110、18204544333
魏彩娟 13945470070、18645451880
杨海涛 13836666448
局长徐永利 04548347666、04548762222、15645460888、18645451717
副局长张雪峰 04548387816、04548241666、15804541666、18645451616
副局长孙铁莉 04548376333、04548150678、13945476666、18645451763
副局长栾晓磊 04548394688、04548990110、13503693333、18645451919
副局长冯凯东 04548347068、13836669777、18645451835
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
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汇鑫源小区院内,邮编154002
接警电话:0454-8394110
马喜栋 所长 15045401333、13846158679
季永生 教导员 13846136377
李伟勋 副所长 6858885、15046483777、13089679577
刘德惠 副所长 13945464733
王 凯 副所长 15946535558、18645451620
朱文斌 8382933、13199117887
曲泽斌 8382933
佳木斯东风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东风区检察院。长安东路393
控告申诉接待室395号
邮编:154005
区号:0454
检 察 长:肖阳 8299001 13803676288
副检察长:姚剑鹏 8299002 15845457999
张洪军 8299003 15545418888
伍冰 8299004 13009762733
王佳军 8299005 13349553333
张树峰 8299007 13845444555
史焕良 8299008 13019767888
曲颖 8299009 18304546888
办公室
刘金伟 8299008 13512663438
王巍 8299010 13224543333
公诉科:于丹(孙艳环案公诉人)
佳木斯东风区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光复东路893号
邮编:154005
区号:0454
院 长:孙士河 8839301 13349547766
孙迎秋 8839302 13634548899
张凤敏 8839303 13089638333
运雅娟 8839304 18246366666
刘丽荣 8839316 13159985777
牛国臣 8839326 13069765866
龙国栋 8839310 13945479999
王作武 8839320 13945458510
李慧斌 8839328 18645480123
办公室
潘骁勇 8839300 13704545222
许丛杰(孙艳环案承办法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蒋佳南,
孙卉
佳木斯市公安局
:
李忠义
佳木斯市看守所
东风公安分局
:
李志刚,
杨海涛
建国路派出所
:
曲泽斌
向阳区法院
:
纪忠,
宋涛
东风区法院
:
许丛杰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长胜派出所
:
朱文斌
向阳区检察院
前锋农场公安分局
:
刘长河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东风区检察院
:
于丹
东风区建国乡派出所
:
杨志刚
东风区司法所
:
高波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24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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