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李桂梅被新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拘留。从1月9日至4月末期间,延吉市“610”、国保大队在李桂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李桂梅妹妹勒索5,000元人民币做“抵押”,说是所谓“财保”,还说如果李桂梅一年内不被他们抓进去,就把钱退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999~2014年吉林省延边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延吉市610 延吉市新兴派出所 延吉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26日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