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尹淑媛

简介:
尹淑媛
(Yin,Shuyuan), 女 , 69岁 ,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

云南昆明市现年69岁的尹淑媛,系昆明重机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三点左右,与女儿刚从街上回家,被西山国保在家中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十六日被非法逮捕,并一直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西山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向西山区法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十点,西山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尹淑媛,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三十分钟走过场结束。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西山国保,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先非法抄家,将抄到的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罪证」,因定罪的「证据」数量不够,又将空白光盘等加大数量,以此加害尹淑媛。

二零一四年七月,西山区法院秘密宣判,非法判尹淑媛四年刑。尹淑媛认为信仰无罪,要求上诉。

二零一四年八月,律师接受了尹淑媛家属的委托,先后四次会见了尹淑媛,两次跟中院的法官交涉,要求二审重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五年三月,律师在会见尹淑媛时得知,西山区法院在案件已移交中院后,竟派西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让尹淑媛先签字,后看文件内容,补充证据证陷害好人。律师向各级检察院控告了西山区法院的严重违法行为,并向最高法院举报此违法行为。因为上诉期间,一审法院无权到看守所讯问调查,补充证据;而且对在押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应该让在押人员先阅读内容,后签收法律文书。西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让在押人员先签字后送文书,构成对被送达人的欺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起诉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69岁尹淑媛女士被偷偷判刑四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兴苑路1132号)电话:0871-68107700

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人:李俊,叶平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苏琴、普会峻、陪审员:郭一入 ,书记员:刘文静
昆明市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符明榕,温永翔,张云贵,邱学彦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军(上诉案的法官)0871-6496525
西山区法院院长何家华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沙路477号<br>邮编:650102<br>邱学彦:13888664499<br>温永强:0871—68100483<br>王忠芳:0871—68100483
西山区法院地址:昆明市兴苑路,邮编650100<br>电话:0871-68181782、0871-68182205
西山区检察院地址:昆明市马街北路11号,邮编650100<br>电话:0871-68182826、0871-68192000传真0871-68182826<br>此案承办检察官:高娟、祁溪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8日 04:0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