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君玲
简介:
巩君玲(Gong,Junli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六月,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张玉贞和桓台县法轮功学员巩俊玲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绑架关押、构陷迫害。桓台县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卷宗,桓台县公安局仍不放人,继续编造所谓“案子”搞迫害。巩君玲被从家中抄走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搜抢走现金千余元等物品。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9点30分,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张玉珍非法开庭。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9点30分以后,法庭才开始对律师、家属及旁听放行,每一个当事人只可以两名家属进入,并且要求不能带手机和随身物品进去现场,男女都要接受非常细致的安检和搜身。现场只有两小排旁听座位,每一排约八个座位,且第一排不让坐家属,坐了三、四个类似610的头目,入门的地方坐了好几个所谓的执法者在维护秩序。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淄博市桓台县法院非法对戴东武、张玉珍、宫君玲、魏启荣、孙丽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从9点半正式开始,到约11点结束。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经过两次非法庭审后,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张玉贞、魏启荣、孙立菊等五人做出非法判决:戴东武三年半,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三年,张玉贞三年缓期执行。目前,巩君玲被关押淄博市看守所。 代东武、巩君玲的家人请了律师上诉。桓台县法院向淄博市中级法院移交的卷宗由于证据材料不足而被退回。现在桓台县法院仍在对卷宗进行材料补充。以至于各当事人聘请的律师至今仍无法正常查阅卷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博兴县代东武控告刑讯逼供人庞云峰、田一丰
魏启荣在上诉过程中被绑架到淄博市看守所
山东淄博代东武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山东桓台县代东武等五人遭非法庭审
代东武当庭揭露酷刑逼供 律师斥国保无法无天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桓台县公安局: 地址:索镇公安街2号,邮编256400 主要责任人:13989502666 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 国保副大队长庞云风 13506438097 桓台国保警察穆某 18853322677 专案组负责人:13589502666 桓台县看守所: 地址:桓台县寿济路4516号,邮编256400 桓台县检察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西首3112号 电话: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公诉人岳阳05333012834 桓台县法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3018号,邮编256400 电话:05338262001 桓台县“610”:05338267610 桓台县维稳办:05338188166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0533-8180265 桓台县公安局局长:秦志博 桓台县公安局政委:肖永刚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马洪光 小灵通:0533-8224909 办公电话:2131847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毕某(女) 区号0533:8180265、8180266、8180280、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公安局总机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岳洋(女)办公电话:0533-3012839 桓台县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庞云风 13506438097 穆 18853322677 桓台专案组责任人: 13589502666 博兴县国保大队长: 吴亮 15854316988 博兴县610头目: 赵福玉 13954316299 山东省桓台县邪党法院: 审判长: 毕颖超; 审判员:吕军红、张文文; 书记员:张宏丽 院长办公室:0533-8180270 刑一科电话:0533-8180305 政工科电话:0533-8180307 控告申诉科:0533-8180295 田庄法庭:0533-8580048 反贪局电话:0533-8180489 桓台县司法局 办公室电话:0533-8180301 桓台县公安局 总机:0533-8180265 法律服务中心:0533-8181770 局长办公室:0533-8181640 法律顾问处:0533-8180302 城区派出所:0533-8180293 公证处电话:0533-8180303 索镇派出所:0533-8180312 起凤司法所:0533-8681035 田庄派出所:0533-8580131 桓台县 县委值班室:8180001 传真:8180178 县政府值班室:8180102 传真:8186970 陈勇 市委常委、书记 8189001(办)13505331009 王可杰 副书记、县长 8163666(办)13806438726 伊茂彦 常委、县委办主任8180502(办)13805338016 李向阳 政府办主任 8180039(办)139053350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市看守所
桓台县公安局
桓台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27日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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