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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桂敏

简介:
于桂敏
(Yu,Guimin), 女 , 58岁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轮功学员。丈夫已去世,有个女儿在外地工作,曾在富区黑龙江化工厂担任财会工作,现已退休。二零零八年修炼了法轮功。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杨秀花、于桂敏在熙熙攘攘的富区兴隆大家庭超市讲真相。遭人恶告,红岸派出所所长李瑞新唆使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手无寸铁的妇女实施暴力,绑架了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杨秀花、于桂敏。她们被劫持到红岸派出所,被关进派出所的办案区。

李瑞新指使警员非法搜身搜包,擅自用钥匙打开房门,闯进杨秀花家,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翻箱倒柜。温馨干净的家瞬间被洗劫,一台笔记本电脑及所有的大法书籍等许许多多私人物品均被抢走。

杨秀花、于桂敏顷刻之间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囚禁,非法审讯,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五月二日下午两点多,杨秀花又被富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到郊外的齐齐哈尔看守所。在看守所,于桂敏在第六天被非法提审时,在来回过道中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次日上午,被女警韩丽梅带到一个空屋,周围围着一群警察和刑事犯, 于桂敏被这伙人拳打脚踢,紧接着,被铐上六十八斤重的脚镣手铐,手被反铐又和脚连上(“穿后刑”)。两天后,手铐拿下,脚镣又戴了十二天。大约一个月后, 她的脚脖子和手腕上还有很大的疤痕。

律师给看守所所长打电话,反映于桂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受虐待的情况后,看守所给调了监室,情况有所好转。

于桂敏、杨秀花,现被关押在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她们关押号的狱警是韩素芬(音近),她们现在被铐背铐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二零一五年八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两位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非法庭审。十一月三日十点多,法院前突然来了很多警察分成几伙,把守法院大门。当事人于桂敏、杨秀花的亲友前来参加庭审,都被要求登记身份证,并被一一录像,还发给两张准许进场的纸片儿。之后,被安检排查,一个一个的被探测仪扫描,并被严密搜身。法庭中容纳大约五十人,警察却占了半数。据说,富拉尔基区每个派出所都派来三个警察。当事人家属和亲友都被要求坐在旁听席的中间部位,周围一圈坐满了警察。

十点三十分,开始非法庭审。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是:王磊和刘律师。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刑庭庭长刘庆华,陪审员是王龙怀、洪涛(女);公诉人是李建军、张维维。

庭审时,王律师要求法庭给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卸掉刑具。刘庆华却狡辩说:“卸掉刑具,你能对她的安全负责吗?”于桂敏不解的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刘谎称:万一她们自杀或自残怎么办?于桂敏听出刘庆华故意诬蔑法轮功,就说:法轮功学员连苍蝇、蚊子都不打,又怎么可能自杀、自残呢?刘庆华才不得不同意卸掉刑具。

于桂敏举起双手,让庭审人员看她的两手腕,上面清晰可见戴手铐留下的厚厚的伤疤。是被公安人员刑讯、残暴殴打所致。

检方公诉人指控的理由是:二零一五年的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曾在一家商场送给人一张带有上网网址的卡片,之后被人恶告,随即被当地警察暴力绑架、并非法抄家。

庭审中,于桂敏每次回答刘庆华的讯问时,就被审判长刘庆华粗暴地打断、终止,王律师对此提出异议。可刘庆华居然滥用职权,无理的让法警把于桂敏带下法庭。

在讯问笔录质证时,鉴于于桂敏双手臂有被迫害的严重伤痕,王律师要求法庭启动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刘庆华却让律师把公安人员非法刑讯的证据“庭后提交、再转给检察院,而且要证据的原件”。企图藏匿真实的证据,替滥用酷刑的公安人员推脱罪责。

王律师要求询问于桂敏,以便核实她被刑讯的经过,并请求审判长准许法庭当场验伤,又被刘庆华无理阻止。王律师为此申辩、并提出异议,刘庆华再次打断,不让说下去。

法轮功学员杨秀花面对刘庆华的无理质问表示沉默时,刘庆华居然厉声责问说:“敢做怎么不敢承认?!真善忍怎么修的?!”刘庆华滥用职权,肆意篡改中立权为主动权,整个庭审现场变成了刘庆华的私设厅堂。

面对检方肆意捏造的罪名,于桂敏要求法庭重新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王律师也再次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恢复法庭调查,却都被刘庆华粗暴阻止、拒绝。王律师说:法庭忽视该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刘庆华却叫嚣说,要终止王律师的辩护权。

王律师说:于桂敏、杨秀花无罪,因为“两高”的解释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刘庆华立即打断王律师的话,野蛮地说:不准提《刑法》。王律师说,这也违反《宪法》,又被刘庆华打断,不准提《宪法》。王律师对刘庆华的野蛮做法表示抗议,认为自己是在正常履行法律辩护权。他说:信仰自由、传播教义自由,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的基本人权。

王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语气不卑不亢,然而作为审判长的刘庆华却暴怒地狂吼:“我现在终止你的辩护权!”于是命令法警:“立即把王磊逐出法庭!”

王律师退出后,在法庭最后答辩阶段,刘律师从法律角度多方面阐述了法轮功根本不构成组织,更谈不上利用组织、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官的无稽之词,完全是跟“两高”的解释生拉硬套;而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何况判断一种信仰的“正”与“邪”,也不是由哪个部门或组织所能决定的。

在庭审的最后,两位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时,于桂敏刚说两句话就被刘庆华打断了。打断的借口是:于桂敏说自己学法轮功后身体变好了,刘庆华就说这是在宣扬法轮功,于是粗暴打断她的话。而杨秀花在最后陈述时,也否定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诬蔑说法。刘庆华违法庭审,在滥用权力驱逐律师后,草草了结了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64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敏出门时,被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个人物品。被勒索现金2000元。被非法羁押一天后,于翌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回家。回家后,社区人员经常来骚扰,于桂敏不开门。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的一天,于桂敏回家取房证时,被摄像头拍到,不出十分钟,社区人员和几个警察来到她家,于桂敏没让他们进屋。现在不时的还有人敲门骚扰。

大法弟子于桂敏独自一人居住,最近一周左右(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七日),家中一直无人,经询问得知,于桂敏被绑架,具体绑架时间未知。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那天,于桂敏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安居小区给两个学生讲真相,被红岸派出所两个警察跟踪并绑架,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于桂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二零二四年三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讯勒索钱财骚扰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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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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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 韩丽梅韩素芬
黑龙江女子监狱黑龙江女子监狱 电话:0451-8663903X(尾号为连续号)<br>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邮编:150069<br>黑龙江女子监狱:<br>监狱长 史耕辉<br>监狱六一零科长 杨立滨<br>监狱六一零科员 许辉<p>牡丹江犹大姜春梅,电话:13555016270
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 : 李瑞新
富拉尔基区法院 : 刘庆华王龙怀洪涛李建军张维维
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红岸派出所:<br>地址:齐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180号,邮编161041<br>电话:0452-6883327<br>所长李瑞新15546676999<br>副所长杨威15846214586<br>警察闫建国15164642940 警察李富娇15845220101 警察张宝祥13845213508 警察赵玉东13904622069<br>警察潘耀鹏14745664541 警察刘一龙13945251258 警察张家明13704614233 警察张玉清13945231234<br>警察刘骁锐18245269761 警察张久罡15164645888 警察刘广维15145218700 警察张家铭13704614233<br>警察刘金涛13946233306 警察秦振程15304524564 警察兰春雨18745271616 警察李继斌13069975017<br>警察赫庆俞13845213377 警察李光明13614523617 警察邱胜利13504829040 警察李雪明13803631520<br>警察刘成立15845229417<br>警察周宇13803603527 警察韩兵18846321717 警察杨林15845624887 警察栗寒15845627110<br>警察王亮15645223745 警察陆国18585405003 警察谭震18845282388 警察刘凯13234524822<br>警察王京18643512096 警察杨超13766572100 警察魏巍13846249609 警察某某13704614233<br>警察:李达、曲立超、郑朝野<br>富区公安局电话:0452-6882303 0452─6885668<br>局长:李小龙 0452--6885773<br>富区看守所电话:0452--6884017 <br>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6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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