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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苏南

简介:
秦苏南
(Qin,Sunan), 女 , 60岁 , 湖南省长沙市

六十岁退休职工秦苏南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诉讼状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通过快递公司往最高检察院。

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 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三次、劳教一次(原判一年六个月,因坚持“不转化”不放弃信仰被加期一年,实被关押 二年六个月)。期间除给本人造成被单位除名、扣发工资、罚款、遭受酷刑等系列残酷迫害事实外,还给她的家人带来了经济、精神及身体的重大的多重的不可挽回乃至影响终生的伤害。

秦苏南女士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一九九六年通过阅读婆婆(丈夫的母亲)推荐的法轮大法的著作<转法轮》,认定这是在人类社会道德急剧下滑的今天,唯一能拯救人类心灵和良知的一部珍宝,从而自愿选择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初期,本人的身、心、精神面貌就发生了明显的巨大的变化,随着修炼时间的增长,本人改变了对丈夫及其婆家的怨恨,濒临离婚的家庭也变得渐渐和谐安定起来。对待工作和同事的态度也由原来的自私、不愿吃亏、争斗变的忍让、宽容、任劳任怨。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出于对法轮大法以及对修炼法轮功遭到的一切不公正的污蔑诽谤之遇,出于对当时国家政府、法律的信任和爱护,出于对真理的维护,本人自愿到北京天安门通过和平请愿和申诉的方式以证实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的伟大和清白;以争取一个公民信仰和健身修炼的自由。十月二十七日,在天安门广场被执勤民警抓至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被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朝阳派出所及本人原工作单位(长沙市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卫科一行人非法强行劫回长沙,随即对本人实行治安拘留十五天(在长沙市长桥拘留所)。期间,曙光电子集团公司对本人通过内部文件(曙办字[2000]104号,签发人:黄国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留厂察看一年。二、进京接送人员的差旅费(包括我本人的费用)由我本人全部承担。共计一千六百五十元,从我工资中每月扣除三百元,直至扣清为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可能是十九日,具体记忆不清)晚九点~十点左右, 四、五个不明身份着便衣的男子敲门,以“协助调查去天安门经过,问完即回”为由,胁迫骗本人至长沙市朝阳派出所实行关押,大约二天后,四、五个男警通过武力强行抬上警车塞入后备箱中送至左家塘的长沙市看守所实行关押一个月。(中间经审讯才得知他们是长沙市公安局的。朝阳派出所参与此案的有个姓名马道坤的,现调职长沙市文艺路派出所任大队长)期间遭到抄家,搜走本人自用的大法书籍若干本和手抄本(未完成)一本、(本人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劳教结束后,回家整理家务时才发现本人的一枚玉手镯不见了,询问丈夫和女儿均无动过。)

一月后,即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由长沙市看守所直接送至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本人在劳教期间,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拒绝转化,受到多次酷刑;加期一年后---实际被劳教二年六个月。

在刚进劳教所,本人因不服被送劳教的判决,申请过“复议代请”,当时一位驻白马垅劳教所的检察院丁姓女工作人员接待的我,在她听完我的基本陈述我们进行单独谈话期间,她清楚地对我说:“我也看过《转法轮》,我知道你说的都是对的。我私下也承认法轮功是好的。只是上面要求我们这样做的”。在劳教期间,我让丈夫去质问过朝阳派出所当时参与抓我的主要干警马道坤:以什么罪名送我劳教?他回答我丈夫:“上面说害怕她们过年到北京去,是上面让把她们抓起来的”。

本人在劳教期间,受过奴役、连续几月不准家属接见、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关禁闭、被关致“攻坚组”里连续一周以上的罚站背监规(因时间太久已记不清具体天数,只记得当时困到极限摔倒在地时立即被夹控—由吸毒或卖淫人员担任的贴身监控者,拳打脚踢拉起来,继续罚站。由于连续被罚站致使腿脚出现肿胀如碗口粗转而发生溃烂,每日流血脓,无法穿鞋,后又出现身体大面积溃烂流血与脓,至今身上留有伤疤无数。记得当时被强迫去给集体打饭,就因双手溃烂而引起吸毒人员恶心和嫌弃以致怒骂)不准睡觉、酷刑(抽耳光、身体被呈s形背上用小凳子顶住不准落下、手铐嵌至肉中的悬吊、口塞抹布用粘胶带封住嘴巴被多名夹控人员围住毒打)、强迫听看污蔑法轮功的广播电视、强迫与十三个转化人员同住一室,每天被谩骂围攻推搡洗脑,逼迫放弃信仰“真善忍”。

在上述本人几次强行遭非法关押期间,丈夫吴明因一直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当地派出所、610及当时的街道办事处也用不同的方法给吴明经常的施加压力——如干扰妨碍他找工作、逼迫他做我的“转化“并以此来作为让他和女儿来看我的必需条件;劳教所干警调唆他与我离婚。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丈夫很长一段时间是靠每月发至本人的劳教人员的生活费(据丈夫回忆大概只有几十元)与女儿为生的。在此要特别指出的是:当时芙蓉区610(负责人是姓王的和姓李的,名字记不清了)还派人打电话到女儿就读学校(长沙市外国语学校)告知当时校长,“其母是炼法轮功的,要对该学生如何如何”,致使女儿在学校突遭孤立、歧视乃至监视。

结束劳教后的几年里,先是朝阳派出所及社区要求本人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和汇报(被本人当即拒绝),专管干警不定期的打电话要求约我“谈话”、约我见面;后又经历持续不断的610派隔壁邻居监视、敏感日上门骚扰、派人盯梢、国安跟踪、窃听电话等等通过各种变相手法的继续迫害和侵犯人权。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长沙市芙蓉区610指使曙光社区工作人员,以防止我去北京为由,要求本人每天去社区报到,以证实我没有去北京破坏申奥。在遭到本人严正拒绝后,改为要我每天给他们打一个电话,不成后又改为要一个星期见一次面(看看我在不在)。

长沙传递奥运火炬那天(记不清是几号了),丈夫清晨出门散步,一打开门,就被社区的几个专干堵在门口,说是昨晚他们被要求已守候监视这里一整夜了,“理由”还是:害怕我去‘破坏’申办奥运。有两个人一直在我家坐到她们估计火炬传完了才走。后来社区又来人让我写一份类似放弃修炼之类的保证书,我拒绝签名,坚持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而家人又一次的遭受的了无理荒唐的骚扰和不小的精神压力。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晚,秦苏南被天心区公安分局和金盆岭派出所近20人绑架,晚上10点多至凌晨2点多,警察一直在非法抄家,现在秦苏南被非法关押在长桥看守中心第四看守所,据说10天后,可能会被转给长沙市公安局迫害;另外,雨花区一女性中年法轮功学员,十二月九日,就处于失踪状态,至今没有下落,家人很着急;岳麓区也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约九、十点钟,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国保、金盆岭派出所警察共十余人,将法轮功学员秦苏南与她丈夫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查抄了整整四个小时左右,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秦苏南与丈夫被劫持到金盆岭派出所非法审讯,第二天,秦苏南被劫持到长沙市第四看守所,她的丈夫被放回。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拘留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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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沙市公安局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40号 (湖南省人民医院对面)<br>(区号0731):<br>值班电话:82587827<br>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br>李介德 局长     82587899 18608410059<br>单大勇 副局长 82587966 13973107966<br>张 慧 副局长(分管国保) 82587459 18711199860<br>李新民 副局长 82587969 13549663888<br>易 昶 副局长 82587598 13607481768<br>何正良 副局长(分管特巡警及治安) 82587948 13974991988<br>李湘江 副局长(分管警令部、单位安保)82587679 13607489566<br>欧益科 副局长(分管刑侦支队) 82587776 13787217580<br>徐波跃 副局长 82587968 13907318478<br>夏晓鸥 政治部主任 82587862 13975188222<br>唐亚轩 纪委书记 82587696 13908466388<br>王海清 纪委(监察室)信访处处长 82587707 18807408616
天心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直接迫害单位)<br>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br>将鹏洲 大队长 85895078             13908476677<br>曹霞   教导员 85895077  82190588  13905115068<br>凌旻   副大队长85895031  85826897  13873151221<br>傅胜文 副科长 85895079  84723810  13574119358
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邮编:410009<br>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br>杨海军  所 长  85227655            13637318318<br>谢文胜  教导员  85237655 85266628  15874148888<br>李 勇  副所长  85212149 85229988  13574851988<br>刘光跃  副所长  85215489 88808139  13907494926<br>袁益新  副所长  85215489 85203995  13975135609<br>部份警察姓名及电话:<br>孟征(是熊晓兰与贺敏娜所在的天剑小区户籍,直接参与迫害):13787317015<br>易果(2007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慧群):13974887901<br>王文兴(2007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慧群):13974967848<br>游建明:13637311212<br>李殿贵:13607438189<br>彭家华:0731-86658719<br>报警电话:0731-85214689(24小时)
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局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局:83164160,83168984<br>北京市宣武区看守所:61261849<br>
朝阳街派出所地址:长沙市五一东村1号(国储电脑城后面)<br>负责人手机(以下人员现在可能有所变动):<br>所长: 曾菊阳 13908465454<br>副所长:徐九师 13873146141<br>副所长:刘翔? 13973189018<br>副所长:草鹏飞 13975815533 <br>李捷宇(办案警察,警号:013860):13787090909<br>莫东平(参与绑架赖金明的警察,警号:014340):13973187039<br>陆天 (国保专干,警号:014389):13786162164
长沙市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黄国麟
芙蓉区朝阳派出所 : 马道坤
长桥看守中心第四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13日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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