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燕
简介:
何晓燕(He,Xiaoyan),
女 ,
年龄未知 ,
甘肃省宁县城关镇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何晓燕女士,是位个体经营者。因为修炼法轮功,她在读书、工作期间,饱受歧视。但她秉承“真善忍”的信念,终于使周围的人明白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何晓燕女士日前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她说:“江泽民一手发动、指挥这场迫害,毒害、欺骗了无数众生,使众多公检法司人员犯罪,不起诉这个元凶,我对不起天下民众。” 以下是何晓燕女士叙述自己这场迫害中的部份遭遇: 一九九九年,我才十五岁,由于我父亲也修炼法轮功,警察经常到我家去骚扰,非法抄家,半夜跳墙过去。父亲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十五岁的我承担着家庭的重担,我得陪伴精神失常的母亲和照顾年幼的弟弟。在心里留下了社会的黑暗和恐惧。阴影一直挥之不去。 一九九九年,我在齐庄中学上初中,尚村乡派出所警察和齐庄中学校长、还有我们班主任把我叫到校长室,逼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就逼迫我辍学,直到我写了为止。 我受不了压力,初三转到尚村中学上学。谁知尚村中学只去了一天,校长说因查明我是炼法轮功的,不收。我只好又回到齐庄中学。 后来我到沧州市职教中心上学。一名同学举报说我是炼法轮功的,班主任就让宿舍的同学们监视我,我当时入学的成绩是全校第一的。本来给我班长的职责,因炼法轮功给取消了。 二零零五年,我在沧州市一家化工厂工作。工作半年后,经理知道了我是炼法轮功的,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威胁说:“你不要炼了,再炼就开除。你考虑考虑吧。”我考虑了一宿:我的信仰没有错,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有什么不可以?不让我做好人,那我就离开吧。经理看到我半年的表现——有时连着半个月一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一个夏天穿坏十三双凉鞋,不辞辛苦,没有额外的报酬,他没有舍得让我走,以后也就不干涉我了。 二零一零年,公司组织去香港旅游,因我修炼法轮功,不给申请护照,结果也没去成。 江泽民一手发动、指挥这场迫害,毒害、欺骗了无数众生,使众多公检法司人员犯罪,不起诉这个元凶,我对不起天下民众。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不起诉元凶,对不起天下民众”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
江泽民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0日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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