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霞
简介:
房霞(Fang,Xia),
女 ,
60岁左右 ,
原河南省洛阳市友谊宾馆会计。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房霞被迫流离失所至今,一家人天各一方,不能团聚。 日前【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房霞女士以一纸《刑事控告书》,将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房霞女士在《刑事控告书》叙述的主要事实。 二零零九年我们同学聚会,大家都惊奇于我的改变,如今的我热情、开朗、乐观且自信,与以前判若两人。他们告诉我:“同学中变化最大的就数你了!” 修炼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能够宽容别人,时刻为别人着想。 一次在总机班值班,接到一个骚扰电话,说着不堪入耳的话。当时,我平静地给他讲了很多做人应有的基本的准则,告诉他人生在世对父母、对他人、对自己都应该负起责任,伤害别人自己同样不会快乐……在谈话中他感到了我的真诚,最后,他流着眼泪说,他来到洛阳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如此真诚地对待过他,他很感动,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宾馆的部门经理想安排跟他关系好的人,就通知我明天不用再来上班了。在我流着眼泪回家的路上,有几个出差到这里的人向我打听这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宾馆。 我身边的亲朋好友都亲眼目睹了在我及我孩子身上发生的变化,这些,都是无可辩驳的确凿事实。 被绑架、关押、流离失所 可是,这么好的功法,却因为江泽民一人的小人妒嫉不让炼!把好人关进监狱,这不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吗! 在江泽民发动的迫害中,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也没能幸免。仅仅因为我坚持自己的信仰,洛阳市西工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以陷害的方式将我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非法抄家(当时抄了我家、我的小店、还有我父母家),把我同妓女、吸毒犯关在一起,把我当作“罪犯”对待。在那里,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遭到了侮辱与人格上的羞辱。他们让我缝被子、打扫警察的办公楼,打扫院子的卫生。其间,涧西区“六一零”的刘世斌专门到拘留所对我进行“洗脑”迫害,恐吓、逼迫我“转化”。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西工公安分局的警察监控了我家电话,跟踪我的家人到外地我亲戚家,欲对我进行绑架,被我幸运地走脱了。现在回想当时的情形还难免会后怕,简直比电视剧里演的情节还要惊险!天哪……现在的我是劫后余生啊!我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要遭这份罪! 从此,我便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在这之前,警察让我父亲带他们到我家,撬开房门进行搜查,可怜我那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当时连气带吓,突发心脏病,被送进医院急救。 纵然找不到我,警察也不放过我的父母。就在我流离失所的三年中,警察多次上门骚扰他们,逼问我的下落。可怜的老人,我想象不到他们年迈的身躯是如何承受这巨大的压力的! 我没有经济来源。二零一三年,我已到了领养老金的年龄,却至今都无法回去办理。 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中午,多名警察突然闯入河南洛阳法轮功学员房霞所在的涧西区临时住处,借口是见她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了,将其绑架,并抢走大法经书、播放器等私人物品,现具体关押地点不详。
迫害类型:
骚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洛阳法轮功学员房霞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涧西区610
:
刘世斌
洛阳市西工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27日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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