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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义

简介:
王明义
(Wang,Mingy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宝鸡市眉县

在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遭受迫害,曾经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年底,当地610还时不时上门骚扰。

二零零零年七月,为了证实大法,为了大法得到公正的对待,王明义等人去北京上访,讨个公道。当走到河北涿州时被当地交警无理拦截,后被眉县警察非法押回眉县,分散关押在各个派出所。

王明义被非法关押在眉县槐芽镇刑侦队,晚上被关进地下室滞留室,关了一个星期。在此期间,槐芽刑侦队中队长王飞对王明义家非法搜查数遍,抢去大法书籍,又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实际十六天后转到公安局打煤厂所谓“监视居住”,在煤厂被强迫干活十几天,最后以每人罚款两千元保释。王明义一家三人被敲诈去六千元钱。被劫持回眉县时,警察白新杰非法搜去王明义身上的三十元钱未归还。

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将王明义劫持到眉县营头沟原“八二零”基地办强制洗脑班一个月左右,在洗脑班灌输对法轮大法的诽谤性谎言材料,强制写“三书”,并威胁说,不写“三书”就送劳教所。在此期间,“610”还到王明义家中骗去所谓的生活费一百元钱。这次迫害参与人员及单位有县“610”办公室主任王立三、公安局、国保大队、政法委等。

同年(二零零一年 )六月份的一天晚上,“610”办公室、齐镇派出所副所长(据说姓汶)带领几名警察在“610”主任王立三的指使下,三更半夜从家中将王明义绑架,当晚劫持到县拘留所。拘留所警察默许人犯对刚被关押、经济条较好的大法弟子强制消费,购得物品却据为己有。迫害至八月份,王明义又被绑架至宝鸡市石坝河强制洗脑班。在洗脑班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企图让王明义放弃修炼。直到十月份,因为王明义的家人也被绑架送进县拘留所,时值秋收季节,家中无人,才将王明义放了回来。

从二零零零年以后,中共610派村上不明真相的党员干部一直对王明义家监视,向中共有关部门汇报其全家的活动,还派人时不时的骚扰,所谓谈话“看望”,其中有国保人员严新社、一姓邓的人员、县委、镇委人员。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上半夜时分,在国保大队长许幼平带领下,一帮警察翻墙砸门,闯进王明义家中,翻箱倒柜,抢去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等一编织袋,其中一个警察还顺手牵羊,偷去王明义的一块进口手表,并把王劫持到汤浴温泉宾馆非法关押,私设公堂、非法审讯。警察李峰和张姓警察对王明义扇耳光,拳打脚踢,王提出抗议,他们狡诈抵赖。二十三日对王明义刑事拘留、关进县看守所,刑拘期满后他们没有得到他们要的东西,不死心又将王明义改为监视居住,关押至眉粮饭店楼上十天,在饭店一直用手铐将其铐在钢管上,期间经常到王家非法搜查,企图找到所谓的证据强加罪名,加重迫害,未果,又改为刑拘三十七天,二次关进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王明义被劫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劳教所,警察指派吸毒人员谷爱民、王鹏两人包夹王明义,二人受侯姓大队长和刘姓副大队长的暗示,强制王写“三书”,学习劳教所人员守则等等。王明义不配合他们,他俩就对王拳打脚踢,不许去食堂用餐,上厕所限制时间,晚上不让睡觉,等等。每天强制要看那些用谎言编造的攻击、诬蔑大法及师父的邪说歪理,进行洗脑,还要不停的写日记。

劳教所为了加强这种洗脑宣传,不定期的开所谓的批判会,制造邪恶恐怖气氛。为了增加所里的经济效益,强制所有人员不停的劳动,吸毒人员为了讨好警察,监视大法弟子,看大法弟子稍有停顿就大打出手。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王明义从劳教所回到家中。才一个月,县公安局几名警察十二月二十日翻墙入院,又强行将王明义绑架至汤浴温泉宾馆进行迫害,参与绑架的一名警察叫李军强。在温泉宾馆,以许有平为首的警察和万景、严新社、李峰等私设公堂,非法审讯,实施人身伤害不择手段,李峰乘无人之际对王明义重拳相击,万景对王明义说,经过他们反复查证,其实知道王明义他们没有组织,江泽民要这么干的。二十三日王明义被关进县看守所,进行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六月,眉县法院对王非法庭审,审判长名贾婷(女),其实这一切只不过是在“610”办公室操纵授意下走了一个过场,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王明义判三年六个月的刑罚。九月份将王明义绑架至渭南监狱,继续迫害。

在监狱里,每天强行灌输谎言,指派罪犯们每天读那些诬蔑大法的谎言,放造假录像进行洗脑,将法轮大法的内容断章取义,任意抹黑,与国际上一些邪教的东西混在一起,以混淆人们的视听。强迫大法弟子写“三书”。冬天将王明义等几名大法弟子限制在工房通道里,天气寒冷,过道风又很大。在一次监狱组织的对法轮功的揭批会后,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张姓警察嫌几位大法弟子没有象他们要求的对大法所谓的批判,在中午开饭时将他们几人关在房子里训话,有意错过开饭时间,不让他们吃饭。监狱还命包夹强迫大法弟子写所谓的作业,其实就是恶党的政治洗脑,更不准他们炼功。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冤狱迫害期满,王明义随即被当地610派人带回,继续监视,不定期到王明义家里所谓“谈话”。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晚,齐镇派出所教导员杨芳劳与另两名警察突然闯进王明义家里,到处翻腾,企图寻找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抢去师父法像和mp5机子,搜走一部手机,威胁让王明义第二天到派出所去取手机。

至二零一四年年底,当地610还时不时上门骚扰。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骚扰非法关押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审讯洗脑/送洗脑班绑架/劫持非法拘留勒索钱财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宝鸡市眉县王明义遭劳教、判刑等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眉县公安局陕西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峰 18991710003<p>地址:眉县首善镇首善街156号,邮编722300<br>局长:董海滨<br>政委:景谦军<br>副局长:王建平、霍仓科、汶晓林、荆存周<br>纪委书记杨继宗<br>政工室主任潘明<br>巡特警大队长舒海峰<br>国保大队大队长杜康<br>指挥中心主任王科理<br>眉县看守所所长王海科<br>国保大队警察张雯蕾<br>电话:0917-5542849,0917-5542832 传真:0917-5542849<br>局长办:0917-5542223<br>政委办:0917-5542585<br>总值班室 0917-5547110<br>警务督察队 0917-5549131<br>总 办 公 室: 0917-5549130<br> : 严兴社徐有平白新杰李峰
齐镇派出所 : 杨芳劳
眉县齐镇610 : 王立三
眉县法院地址:陕西省眉县美阳街东段,邮编:722300<br>电话(传真):0917-5542228<br>院长:王全怀<br>副院长:窦剑、王建洲<br> : 贾婷
汤浴温泉宾馆 : 李军强万景
眉县槐芽镇刑侦队 : 王飞
眉县营头沟“八二零”基地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9日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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