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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华

简介:
王洪华
(Wang,Honghua), 男 , 五十多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王洪华开车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前往樟树市经楼镇边上的一个村庄发放真相资料。在发放的过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经楼镇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当时,王洪华作为司机坐在车上,被四、五个警察强拽下来,拳打脚踢、浑身上下暴打一通,王洪华的眼角被打损伤。

当天,王洪华被单独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而其他几位女法轮功学员则被异地关押在宜春市看守所。关押期间,王洪华遭到多次非法讯问,逼问他谁是领头的?是谁通知他来的?发放的真相资料是从哪来的?走脱的法轮功学员叫什么名字?在反复的高压讯问下,王洪华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晚上无法入睡。非法讯问过程中,王洪华抱着慈悲心,告诉警察:自己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在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用所谓的《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给自己枉判定罪是非法的,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自己信仰法轮大法没有违法。

后来又来了几个生面孔的人(可能是610人员)非法提审王洪华,说已经跟踪他好些天了。说他到了很多地方参与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节目的卫星锅,威逼利诱他到了哪些地方安装卫星锅?什么时间去的?和谁同去的等等?王洪华拒绝回答任何讯问。

在王洪华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期间,那里的环境非常恶劣,吃的是黄斑陈米,糜烂的菜叶。每天从早到晚有干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务还要挨打、受罚,数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从头浇到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级法院对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洪华被非法判刑三年。王洪华当庭提出上诉。

宜春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对江兰英等五人秘密宣判,维持原判,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将江兰英、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四人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王洪华亦被送到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王洪华被劫持到南昌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在四大队,大队教导员胡越峰指使刑事犯对王洪华进行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不许王洪华与他人交谈,甚至上厕所都要尾随监控。王洪华所在的大队是服装流水生产线,每天没日没夜的被逼着完成生产任务。有一次,新来了一批服装加工,第一天每条流水线完成200件的任务,后来每天都要递增几十件,到最后增加到了每天900多件。跟不上流水线的速度就要被逼罚站数天,两腿严重肿胀无法行走。完不成任务就要加班到半夜十二点,次日凌晨还要照常起早干活。

大队教导员胡越峰经常威逼王洪华写“三书”,遭到王洪华的拒绝。胡越峰就搞株连,用王洪华的小孩正在上大学一事胁迫王洪华。王洪华身心遭受摧残,既要承受白天高强度的奴工劳役,夜晚又担心家人受牵连遭迫害……

后来王洪华被转押到七大队,大队长涂修品制造恐怖气氛,有一次将斗殴者锁在老虎凳上,晚上铐在铁床上,屎尿都拉在铁床上。在那种封闭的环境下,整层楼臭气熏天,臭味难当,根本无法生存。有一次,王洪华当面向涂修品讲真相,告诉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犯罪,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涂修品蛮横呵斥王洪华就是犯了法。当王洪华问到自己犯了哪一条法律时,涂修品就发狂怒骂,还威胁恐吓王洪华。

王洪华在南昌监狱被非法关押两年多的时间里,家中的妻子既要照看店铺、又要照顾两个年幼上学的女儿,日子非常艰难。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王洪华冤狱期满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毒打/殴打非法审讯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南昌县法轮功学员王洪华遭受三年冤狱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2372.html#18228221555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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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江兰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15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地址:宜春北路895号;电话:(0795)3595304 ,邮编:336000宜春市中级法院院长:何春芽;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永超; 中级法院审判员:孙疆;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吴忠阳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甘恩明;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帅晓东;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范桂云; 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黄军毅;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豫军;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李刚;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邓建辉; 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李航;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纯清; 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周晟;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宏;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陈文建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卢树立、黄锐琴、胡厚生、吴燕、徐瑾

责任单位及恶人:
樟树市看守所
南昌监狱地址:南昌市新建县长征西路366号  邮编:330100<br>南昌监狱专教办(专门教育法轮功办公室)主任<br>洪惠民,家电:0791-3710357手机:15879176042<br>万建雷更邪恶,是副主任兼洗脑班的总负责。
樟树市法院
宜春市中级法院
樟树市经楼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5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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