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火伦
简介:
吉火伦(Ji,Huolun),
男 ,
年龄未知 ,
重庆市潼南县。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晚,重庆市潼南县尹元珍和丈夫吉火伦被当地警察绑架,并遭刑讯逼供。警察绑架他们的借口是他们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晚八点半,重庆市潼南县国保人员李恒毅、唐红旗二人、玉溪镇副镇长赖逸、廖干事、杨旭、冯警察、董警察等共八人,闯入吉火伦、尹元珍夫妇的租房处,他们亮出了公安片警传呼证、搜查证,开始搜查抄家,抄走了法轮功师父法像和《转法轮》等大法书,以及他们写的修炼交流稿,以及为什么要告江泽民的材料。 这些警察把夫妇二人绑架到县公安局审讯室,一人关一个房间,逼供通宵,核实夫妇俩人告江泽民的刑事诉状是谁写的,谁打印的,谁叫做的等,他们车轮战术、软硬兼施、问取笔录,并说是最高检察院返回了我们的控告信并委托他们来核实材料,问完就要尹元珍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尹元珍看他们写的和自己的控告信相符,就在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后他们又拿出一份印有涉嫌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扰乱社会秩序的纸叫尹元珍签字,并强制她签“三书”,尹元珍拒绝签,警察就把尹元珍强制弄到一个象刑具的椅子里坐着,脚和手都用手铐铐起,使劲把手铐往肉里卡紧,尹元珍的两手腕被弄得青紫红肿,警察还威胁说:不签就直接判刑几年等。尹元珍的丈夫害怕就被他们威胁违心地签了,她的丈夫怕尹元珍被判刑,准备替她签,被妻子拒绝,尹元珍严厉地对警察说:如果你们要强制我签,我就死在你们面前,一切后果由你们承担。他们怕承担责任,不再逼她签“三书”,九月九日早上九点多钟尹元珍和丈夫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晚上6多钟,曾科龙骗吉火伦说送他回家,却把吉火伦拉到了潼南区桂林派出所,叫吉火伦在所里过夜,吉火伦不进去。曾科龙就威胁吉火伦说:老吉,你不进去,我们就用手铐把你铐进去。后吉火伦被非法关押在桂林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桂林派出所腾姓所长拿着给吉火伦做的构陷材料,去潼南区公安局批,意图非法拘留吉火伦5天,最终没批下来。 后由玉溪派出所警察刘好来接吉火伦出桂林派出所。当时吉火伦正在炼功,刘好说:不要炼了,签个字,回家去炼。吉火伦看是让他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吉火伦拒绝了。吉火伦说,炼功讲真相是合法的。刘好也没说什么,就把吉火伦从潼南区桂林派出所释放了。吉火伦安全的回了家。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82.html#2333203717
重庆潼南县吉火伦、尹元珍夫妇因诉江遭绑架逼供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潼南区桂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10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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