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英
简介:
刘秀英(Liu,Xiuying),
女 ,
78岁 ,
山东省齐鲁石化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16日9点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秀英,因诉江遭临淄区公安局国保警察传讯,被扣押一天后,于10月17日回家。 山东省齐鲁石化法轮功学员刘秀英诉江一事,山东省齐鲁石化齐都公安处骚扰、恐吓其子女。又因在明慧网曝光,齐都公安处又继续进行恐吓和骚扰,说刘秀英勾结国外势力涉嫌间谍特务,停止了她大儿子在齐鲁石化的工作,并逼迫必须找到他母亲。同时,公安还对刘秀英女儿和在氯碱厂工作的儿媳不断骚扰,施加压力,追查明慧网上的这篇文章是刘秀英所写,还是别人所为? 无奈,78岁高龄的刘秀英老人被迫离家出走,漂泊异乡,至今仍有家不能归。孩子们既忍受着齐都公安处的恐吓、骚扰、非法辞退;冬天已来,孩子们又担忧牵挂着老母的生活与身体。 据悉,刘秀英老人在离家出走前,齐鲁石化齐都公安处多人在相隔3、4天的时间里,曾两次去老人家满屋搜查,并在楼梯间不顾老人反对给老人录了像。 齐都公安处停止刘秀英大儿子的工作,恐吓骚扰刘秀英的女儿和儿媳,株连他人,宪法和法律允许吗?是谁在妨碍和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中午,山东省淄博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秀英被齐鲁公司齐都公安局警察绑架,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骚扰;
威胁/恐吓;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东省淄博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刘秀英被绑架
齐鲁石化刘秀英因诉江被骚扰-背井离乡
淄博市临淄区30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受到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齐鲁石化公司齐都公安局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胜利路5号 邮编:255436 局长:陈兴旺 办公室电话:(0533)-7562101 133—0533—9606 副局长:刘波 办公室 7562109 139—0533—5005 186—1533—5005 副局长:张继青 办公室 7562107 139—0533—2966 186—1533—5566 副局长:石广庆 办公室 7562106 139—0643—7107 185—0643—7107 政治部主任:孟爱林 办公室 7562105 139—5332—7669 186—5337—7669 指挥中心主任:李圣杰 办公室 7562122 138—6931—5450 186—1533—5588 指挥中心: 0533-7562110 办公室: 7562123 刑事侦查支队: 7562204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7562224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7562255 治安警察支队: 7562588 消防支队: 7562244 公安局联系电话:7562135 75621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都公安局(原齐鲁石化公司公安处)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22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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