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淑榮(樹榮)
尹起才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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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屈淑榮(樹榮)(Qu,Shurong),
女 ,
60歲 ,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賓縣大法弟子。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淑榮中午十一點多在龍沙區新化小區,向年輕人發台歷,被受中共媒體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龍沙區五龍派出所綁架、構陷。綁架負責人尹起才、夏英傑。 當天晚上六點多屈淑榮的女兒去五龍派出所要人,隨後被扣在派出所,被林凱和劉洋進行三個多小時的筆錄盤問。在這期間,警察尹起才等人隨後去屈淑榮居住地非法抄家。還在屈淑榮的家門口綁架了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兩名十號晚上回家,一名被綁架到看守所後,折磨得奄奄一息後才回家) 第二天(十一月九日),屈淑榮的女兒又去派出所要人。警察當天晚上六點左右綁架了屈的女兒,要求去屈的女兒家抄家。拿了一張沒有蓋章的搜查證,威脅,嚇唬其女兒。警察們自己走錯了小區,問家到底在哪住,因她女兒不配合,在樓道裡被警察尹起才毆打,踢了肚子,打了太陽穴(半個月才好)。到其女兒家什麼也沒搜到,三名警察威脅了其女婿後開車離開,把其女兒關押在派出所地下室一宿一天,還勒索二千元錢後,十號下午五點左右才讓離開。 屈淑榮在十一日早上二點多被劫持到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關在4監區407室,管教韓淑芬。據消息,屈淑榮在看守所被號長欺負,不讓上廁所,都尿褲子了,還戴手銬。 在五龍派出所時,屈淑榮被三名惡警把胳膊往後拽,現在胳膊還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之前,五龍派出所警察把構陷屈淑榮的案件送到龍沙區檢察院,說已經批捕了,檢察院辦案人是王玉國。 法輪功學員屈淑榮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三個多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第四次律師會見。 在被綁架的六個月的時間裡,迫害屈樹榮的黑材料已被檢察院退回到五龍派出所三次了,目前黑材料在五龍派出所所長鞠興明手裡,屈樹榮仍被非法關押。 尹起才為龍沙區五龍派出所警察,法輪功學員屈淑榮的材料四次被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派出所不但不放人,還勒索屈的家人近三萬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五龍派出所警察再次將構陷法輪功學員屈淑榮的卷宗送到檢察院。負責此案的公訴人是杜艷紅,她說一個月後送到法院,以前都這麼辦的,好在現在是三年以下。目前(二零一六年七月)案件已到龍沙區法院階段。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黑龍江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預定對大法弟子屈樹榮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屈淑榮的女兒和一朋友到齊市五龍派出所索要母親被綁架時派出所扣留的手機和銀行卡,銀行卡著急用。原來去過幾次,警察說給找,至今幾個月過去了,也沒有歸還。此次去,警察尹起才抵賴說:我可沒看見什麼銀行卡,我也沒打過你。別來找我了。又問同行的朋友:你是不是也煉法輪功?你叫什麼名字?等著我把你也抓起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 日,屈淑榮的胡律師去龍沙法院說明原因要求推遲開庭,法官楊文靜說,不行,我們已經定完了,不能改時間,工作很忙,還有很多事要處理。胡律師說:沒給我開庭手續,收到手續十天後才能開庭,否則違法。楊文靜去問庭長孫小光,孫小光說不能改。當時還有梁鳳鳳、田小雪都參與此事,胡律師據理力爭,最後決定庭審推遲到十月九日。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時,屈樹榮在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開庭前,法官楊文靜只給屈樹榮的丈夫和女兒發放了旁聽證,只允許其二人入庭參加旁聽,而屈樹榮遠道而來的家人全部被拒之庭外,龍沙法院非法剝奪了親友旁聽的權利。庭內,除預留的兩個空位外,其余三十四個座位早已坐滿了政法委工作人員,屈樹榮女兒見狀十分氣憤,大聲地質問這些人:“你們是誰?你們和屈樹榮什麼關系?你們這是早有預謀…… 隨後,庭長孫曉光、法官楊文靜、公訴人杜艷紅等人也依次進庭。 屈樹榮的家屬為其聘請了兩位律師做無罪辯護。他們分別是來自北京的余文生律師和湖南的胡林政律師。當律師走進龍沙法院時,法院人員要求扣留律師的手提包(拿走開庭所需的材料),律師說:“哪條法律允許你這樣做”?他們啞口無言,但還是要強行扣留,最後律師義正辭嚴的說:“如果你繼續違法,我拒絕參加庭審”。 屈樹榮被帶進法庭時,她走路步履蹣跚,骨瘦如柴,頭發花白,在當天接近零下的氣溫裡只穿著一雙男式的大號拖鞋,其女兒見狀淚水奪眶而出。 屈樹榮被綁架前她是一個身材微胖,面色紅潤,走路如風、頭發烏黑的健康人。在近一年的時間裡被迫害、折磨成這個樣子。 庭長孫曉光對屈樹榮詢問了一些基本情況後,公訴人杜艷紅指控屈樹榮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和一些莫須有的“證據”。 辯護律師首先要求,讓屈樹榮講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發生綁架的經過: “八號中午我給女兒買菜准備做飯,在龍沙區新化小區電力中心附近,看見有個女人手裡拿著台歷,我向她要了三本,她也給了旁邊兩個小孩一人一本,隨後那兩個小孩就把台歷給撕壞了,我撿了起來。這時,剛撕壞台歷的那兩個中學生(一個13歲,一個14歲)走過來,我想給他們講一講,這時他倆已經報了警。不多時五龍派出所警車飛馳而來,在警車上對我拳打腳踢。 “隨後我被關進了派出所地下室,坐上鐵椅子,戴上手銬,(實際就是老虎凳)把我兩腿綁上,在兩腿下面往起墊方磚,把我胳膊背到後邊戴上手銬,手銬已卡入肉裡,他們問我家庭住址,我告訴了他們。他們不信,煽我耳光,警察夏英傑說:‘再墊高點,說!再不說牙給你打掉’。當時把我疼的渾身是汗。他們還問我台歷是誰給我的等等,我說撿的。警察們就是不相信。所長鞠興明說:‘廁所沒監控,拖到廁所去打’,四個警察把我整個人提起來在往下放,就這樣上下來回狠狠的墩我,我被墩的上氣不接下氣,血壓升高。警察們也累的滿頭大汗。 “之後,又來了兩個“610”的人在派出所對我進行訊問,我問他們:你們是誰?這兩人不說話,對我又是一頓暴力毆打。兩警察用力的往後掰我的胳膊往上抬。還給我的頭套上鐵盔,光光光的猛敲鐵盔,敲的我頭暈眼花,天旋地轉。” 隨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律師在開庭前要求法院證人出庭)審判長問證人,你叫什麼名字?證人回答:“尹起才。”工作單位?“五龍派出所警察。”今天叫你出庭,知不知道什麼事?尹起才答“知道”,又問了其它一些情況。 審判長問證人,你們十一月八號抓的人,為什麼十一月十一號才送走?十一號什麼時間送的?證人答,後半夜兩點多。審判長問:你們這幾天都干什麼了?證人尹起才說:“提問了”。審判長問:“提問超沒超時間”?證人沉默不語。 審判長又問當事人,警察為什麼打你?屈樹榮回答:“警察問我家住在哪,台歷哪來的?我都回答了,他們不相信,還打我,給我上刑。” 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家究竟在哪住”?證人尹起才答:“是她說的這個地方”。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都告訴你了,你為什麼還要用刑?”證人不出聲,低著頭。 胡律師問證人,你們搜查時當事人在不在場?有沒有搜查證?證人答:“沒在場,沒有搜查證,過後補的。” 律師又問,你超期羈押三個月才下批捕,律師氣憤地說你知不知道你犯罪?尹起才低頭不語。 律師多次發問,證人尹起才回答均是:時間太長或記不清了或看卷宗,依“法律程序”辦事等含糊不清詞匯應對。 胡律師和余律師的連續發問,公訴人杜艷紅不停的翻卷宗,法官楊文靜時不時的給庭長孫曉光寫紙條暗中交談。面對莫須有的多項捏造屈樹榮的“證據”時,庭長孫曉光問屈樹榮(指刑訊逼供的事實)你是否有疑義? 此時公訴人杜艷紅慌忙說,屈樹榮送到看守所體檢時身體是健康的(意在否認刑訊逼供)。屈樹榮回答:“送我到看守所時我臉上是青紫的算不算”? 庭長慎重的說:“算”。屈說:“我的手脖子帶血算不算”?庭長說:“算”。屈樹榮還說:“我被他們打的五髒六腑都疼,在醫院檢查身體時,當時值班大夫說,有心髒病,血壓高達180…”。 兩位律師據理力爭,要求法庭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即排非程序)。公訴人發問:“前後共三次派出所對你進行“詢問”,第一、二次是刑訊逼供,那麼第三次在看守所沒人對你刑訊逼供為什麼你承認東西都是你的?”胡律師首先說:“不排除從看守所又拉到派出所進行了刑訊逼供”。余律師接著說:“我本人曾經被非法送入死人牢達一百天,上大掛,那種被打的恐懼會時時伴隨著自己,直到現在還心有余悸,屈樹榮也是”。律師在說自己的這段經歷時,庭長孫曉光中途打斷說與本案無關,律師還是堅持說完。 為了達到給屈樹榮判刑的目的,捏造了莫須有的所謂“事實”,公訴人指控屈樹榮有印章、真相幣,還捏造在某小區經常發現有一婦女貼不干膠,但沒看清臉,來誣陷此人是屈樹榮。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即沒有人證又沒有物證,余律師義正辭嚴的詢問公訴人,既然都沒看清臉,憑什麼說是我當事人屈樹榮所為呢?這都是“莫須有”不存在的。 最後法庭啟動了排非程序。兩位律師把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一一排除,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非法。 最後,法官讓屈樹榮做個人陳述。屈樹榮說:“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我就是祛病健身,我沒有對個人、家庭、社會構成任何威脅。我沒有罪,應該無罪釋放我。” 公訴人杜艷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經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幾個)。她還說:“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聽席上的國保人員定的,說人家沒罪給放了吧!”於是就退回辦案單位。 庭審後,家屬找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艷紅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訴,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樹榮無罪! 但五龍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互相推諉,不放人。 庭審結束後,律師感慨的對屈樹榮的家屬說,屈樹榮的這個“案子”證據不足,法院很可能撤訴。並且說今天的庭審主要實現了三個突破:第一,迫使公安局的預審警察出庭接受質詢,作為證人出庭,使其在法庭上很狼狽,很被動。第二個突破是:對非法證據的排除取得了成功,法院啟動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序,公訴人、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第三,我們對預審警察刑訊逼供進行指控的問題,公訴人對這個問題也是承認的,也把黑證據排除了。 由於龍沙法院剝奪了屈樹榮親屬旁聽權,家屬們非常氣氛,要求見法院院長。屈樹榮七十多歲的大哥及親屬們說:“我們都是從外地趕過來的,這麼大歲數,為什麼不讓進庭旁聽?我妹妹沒偷沒搶,不就是信仰嗎?你們至於這樣嗎?”法院有的工作人員表露出對家屬的同情,告訴家屬外邊第一個窗戶能看到庭審現場。 被迫無奈的親人們只能隔窗相望看一看屈樹榮。屈樹榮看到了窗外的親友,揮手示意和家人打招呼。 法庭外,也聚集了大量的“610”和國安人員在法院周圍給場外所有人員、車輛非法跟蹤錄像。“610”和國安人員還對站在門外的一名法輪功學員破口大罵,非法搜查了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背包,索要身份證,並威脅說:“你趕緊走開,我們還要來大批的警力”。從開庭到庭審結束,一直有多輛國保、610人員的車輛跟蹤。 過些天,屈樹榮的家屬去法院詢問情況,法院說回去等著吧,撤訴了。可是向他們要撤訴裁定,法院不給。 家屬到龍沙檢察院詢問,他們也透漏當天庭下坐的都是政法委的人,是他們同意撤訴的。還說了兩種情況:一種是放人,但家屬不能追究派出所和檢察院,不許控告和索要賠償,另一種是繼續補充偵查,必須判刑。 家屬又找到法院,問什麼時候放人。法院說,我們在等檢察院和派出所意見,言外之意他們沒有要補充的,都同意放我們就放。 家人找到檢察院,檢察院又說,法院說的算,放人得是他們同意,政法委開會只找了法院,根本都不通知我們,具體怎麼商量的我們都不知情。家人到派出所,派出所人員也說法院同意放我們就放。 家屬們在焦急的等著接人回家,一次次不停的奔波於派出所、檢察院和法院之間。最後三家機關沒辦法,異口同聲的讓找政法委,此事就是他們說的算。 不得已,家屬們又來到政法委。走到大廳正巧碰上五龍派出所的一個有關人員,他說:對,你們就得找政法委,這事就他們管。 家人進了辦公室看到開庭那天向家屬要身份證的那個人。他謊稱叫姜昊文(後來打聽此人,他們內部人無一聽過此人),他們說:屈樹榮我們知道。家屬問什麼時候放人啊?他們說:過年吧,快了。家屬說:不行!他們又說:元旦吧那就。家屬說那也不行。我們來很長時間了,就等著接人回家呢。他們就讓等。 後來家屬又去時,家屬談到呼格案,講到辦案責任終身制。政法委干預公檢法辦案違反相關規定。政法委的人問:誰和你們說的政法委參與了?誰說誰是屬於洩密。 再後來家屬去就不接待了,他們讓找信訪辦。可信訪辦根本不管這類案件。家屬在外面等待時,裡面的人(好像是自稱姜昊文的那人)還不斷的打電話問:他們走沒走。家人在不斷的找相關部門時,他們都提到政法委和610辦公室。 屈樹榮的一位在省裡工作的親戚打電話說,前一段時間辦案單位和市政法委為了此案特意去省政法委請示如何處理。省政法委的人說:法輪功的還沒有放過的先例,是法輪功就得判。回來後五龍派出所又補充證據遞交到檢察院,打算再次開庭並預謀判兩年刑期。 屈樹榮家屬聘請兩位正義律師來維護屈樹榮的權利。 黑龍江齊齊哈爾公訴人承認迫害法輪功證據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回了法輪功學員屈樹榮的案子。 如今,五龍派出所、龍沙區法院、檢察院三方機關都同意放人,卻異口同聲讓找政法委、找610,就是610操控不放人! 家人不斷的找相關部門時,都說是610人員操控此事,他們預謀對屈樹榮判兩年刑期。今年六十歲的屈樹榮女士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多了,被折磨的骨瘦如柴,還不知要面臨怎樣的命運。 檢察院有意要釋放屈樹榮女士,610(防范辦)的幾個人,擔心放人之後家屬控告和經濟賠償,企圖要在現關押的基礎上再加幾個月判刑,為自己“塗脂抹粉”,又沒有把柄落在別人手裡。 屈樹榮女士在看守所被超期關押一年多時間,迫害致心髒病、高血壓很嚴重,律師接見時,她記憶力和聽力很不好,反應遲鈍。 迫害屈樹榮的材料被退回到五龍派出所後,五龍派出所非但不無罪釋放屈淑榮,又以補充所謂“證據”為由又將迫害材料送到檢察院。所謂的“新證據”也只是把原有的偽證整理了一下。 現在“案卷”在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艷紅手裡,她一直沒往法院遞交,可能是迫於市政法委的壓力也沒退回派出所。 屈樹榮女士現在被關在齊一看403房間,獄警叫彭麗。律師會見屈樹榮女士時,她已頭發花白,很蒼老,記憶力和聽力很不好,而且伴有心髒病高血壓等疾病。 賓縣法輪功學員屈淑榮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看守所已經一年零五個月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下午將在齊齊哈爾市龍沙法院被第二次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再次對屈樹榮非法開庭。屈樹榮庭上表示,公訴人所謂的證據都是栽贓的,都不是她的。在一番爭論過後,胡律師當庭申請庭長回避,庭長立刻敲錘休庭,並脫下法袍。眾人一看,公訴人也向律師表示,希望他也申請公訴人回避。結果包含庭長、公訴人及書記員等人,律師都申請了回避。非法庭審半小時左右,戲劇性的收場。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在齊齊哈爾看守所的簡易法庭對現年六十歲的屈樹榮女士非法進行第三次所謂“庭審”,在前兩次沒有達到判刑之後,此次龍沙檢察院又重新構陷,公訴人認為屈樹榮已觸犯了刑法三百條,並根據新的司法解釋決定從重處罰,建議刑期三到五年。最後在律師的一再堅持下,可以考慮從輕處罰。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龍沙區法院下達非法判刑三年,並罰款五千元。家屬已委托律師為屈樹榮無罪辯護,上訴到齊齊哈爾中級法院。 這三次非法開庭中公、檢、法都是在捏造事實,在庭審過程中一直沒有明確,撤訴後的補充所謂證據程序違法。而且超期羈押,刑訊逼供,酷刑迫害。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已經承認刑訊逼供的存在。相關的所謂證據應予以排除,沒有證據證明屈樹榮犯罪,所有的證據都是公檢法蓄意捏造。 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均保護信仰自由。 《刑法》第三條規定罪刑法定主義,《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及《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定義濫用職權罪,根據《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五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干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審訊;
迫害親屬;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毒打/毆打;
老虎凳;
手銬/腳鐐;
不准上廁所;
非法提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起訴;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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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24433.html#16220231526
相關單位及個人:
【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法官:曹淨、庭長:於春傑 【相關單位人員信息】 http://pkg2.minghui.org/mh/2017/6/7/mh-contact-qiqihaer.zip 齊齊哈爾市610、公檢法等部門成立九人小組,專門負責內定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年限。該九人小組成員: 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郭曉峰13314654777, 政法委執法辦公室主任:黃雷鳴13836262288 調研員或助理:孫安勤(齊市檢察院副檢察長)13836228815 辦:0452—2458909 家:0452--2406181 王勤芸(齊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具體工作人員;石巖(建華區法院刑庭庭長)13945268058 辦:0452--2561214 金曙(女, 中級法院刑庭副庭長)13199639660、13304521973 孫瑀(齊齊哈爾市國保大隊隊長) 會議記錄人: 尹力; 辛忠江13836225500 辦:0452—2717617 家:0452—2483085 任玉良:2015年7月至今任齊齊哈爾市政法委書記 馬 文:現任齊齊哈爾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王 藝: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檢察院檢察長 馬占江: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齊齊哈爾市政法委書記 張貴海:2011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齊齊哈爾市政法委書記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女獄警韓淑芬13796333442 第一看守所所長李金澤13946285789(微信號) 龍沙區五龍派出所:0452 2487122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豐恆路38號 所長鞠興明:139 4525 7288 (直接責任人) 副所長曹巍:132 0452 9991 尹起才:138?4520?6677(直接責任人) 夏英傑:139?4628?6066(直接責任人) 林凱?:13766564599 (參與做筆錄人員) 宇大成:157 6508 8000(領導,參與人員) 教導員 杜海波:4522423571 ,13304520010 副所長 王法:15145223555 副所長 周燕明:13763512833 副所長 趙偉:13504523938 副所長 閆峰:13946291787 楊征:13136619477 朱恩玉:13836224579 陳學謙:13304627769 劉洋 :15846206789 (參與做筆錄人員) 李艷13303624444 王曉東:15344622288 王全忠18249277878 王振會:13945278707 吳永革:15946261374 趙雅婕:13009756286 馮興昌:13979625059 郭勇華:15904527688 王忠義:13945229627 常文斌:13212967759 榮東梅:13895992347 王長河:13903627323 常紹:13846269996 儀忠權:452-8615858 趙慧玲:13504529193 劉銘:13303620505 劉春和:13845206899 劉寶貴:13846297007 劉波:13019731677 高輝:13946290668 梁林祥:13895992821 馬彩寶:13895998767 梁紅梅:13846287588 趙曉彤:13069735958 張 利:13394520808 唐玉傑:13946293801 宋 野:13945203686 黃 鋼:13836247587 梁顯鑫:13199623505 孫博陽:15845643979 孫岱林:13836251278 白耀淳:13796891797 姜楠:15946268505 張 越:15636966685 齊齊哈爾市龍沙公安分局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光復街5號 局長余志強13019787797辦2426558 政委柳玉國18604525110辦2478709 副局長: 牟永才13945229666 馬東奇13604822226 趙吉成13945208860 秦研13946223939 夏英傑:139 4628 6066(直接責任人) 政委 王憲光 辦 2478709 手機 13836234567 副局長馬東奇、陳立春 黃維民 辦 2487104 手機 13359749191 孫湛淑 辦 2487105 手機 13303623177 韓銳峰 辦 2487103 手機 13354528888 於小彪 辦 2487107 手機 13846218818 韓國棟 辦 2487106 手機 13945236681 秦研 辦 2425078 手機 13304520020 王希舜 辦 2487127 手機 13019734618 付金秋 辦 2423626 手機 13945207879 郭鳳君 辦 2412959 手機 13803620372 齊齊哈爾市國保大隊 副大隊長孫戈15694522228 科員:曲宏偉13945260366 高文榮13945229576 高慶華13846219710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民航路424號,郵編161005 檢察長王藝0452-2347999 副檢察長王曉斌0452-2333898(直接責任人) 劉寶德0452-2348777 閆憲東13946284366、0452-3328218 公訴科: 科長郭洪峰13199625110、0452-2346988 副科長王維軍13384522886、0452-2332886 譚開宇13845235698、0452-2335558 朱瑞建13946275057、0452-2337099 周俊東13945270232、0452-2345899 杜艷紅13069995663、0452-2347599(直接責任人) 內勤姜研:0452-2336161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 地址:齊市龍沙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開發路 105號 領導 院長:姜興波15146236777 武新桂18904524999 李向仁13803617618 薛平13796078567 刑庭: 田曉雪18045287580 張志華13846294936 孫曉光13845285136(直接責任人,庭長) 王亞明13845213797 揚大林13704825177 侯偉18704525177 楊文靜13903620246(直接責任人,法官) 辛麟15636276677 劉佳18686934657 紀檢科: 邵華18904527776 政工: 趙雙玲13136636565(參加旁聽) 於林13945237573 辦公室: 劉新磊13904527259 喬雅婷18714314262 苑海燕13704526052 張鴻鵬14794525757 王學英13704825577 高金國13895997587 郭銳13946295757 於群13904527733 張穎13945234928 齊齊哈爾看守通信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齊雙公路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 郵編:161106 所長李金澤,電話13945285789,副所長:李爽; 看守所警員韓國儒04523128224, 齊齊哈爾看守所電話2487776。 彭麗:13514686002 女獄警韓淑芬13796333442 其他已知警員:劉實秋、程麗、李洋 齊齊哈爾市龍沙分局:0452--2414110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光復街5號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郭曉峰 13314654777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賀錫祥:13904529220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2891544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副局長 辦公室:0452-2468283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辦公室:2423410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電話:2791601 齊齊哈爾市政府辦公廳電話:2790908 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廳電話;2791310,2791329,2791425 齊齊哈爾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九人小組成員: 金曙13199639660、13304521973 石 巖 2561214、13945268058 賀錫祥13904529220(齊齊哈爾市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 郭曉峰 手機13314654777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執法室主任 黃雷鳴 手機13836262288 齊齊哈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孫安勤 電話0452-2458909(辦)2406181(宅)13836228815 市檢察院 地址:龍沙區永安大街190號 區號:0452 郵編:161005)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調研員或助理 王勤芳 辛忠江0452-2791617(辦)2483085(宅) 手機13836225500 齊市政法委工作地址:齊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辦公室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電話:2791601 2796688(辦)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2891544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副局長 辦公室:0452-2468283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辦公室:2423410 齊齊哈爾市龍沙分局:0452--2414110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副局長 辦公室:0452-2468283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齊哈爾市看守所
龍沙區六一零
龍沙公安分局
五龍派出所
:
尹起才,
夏英傑,
林凱,
鞠興明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
:
韓淑芬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
龍沙區法院
:
梁鳳鳳,
楊文靜,
孫小光,
田小雪
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龍沙區檢察院
:
杜艷紅,
王玉國
齊齊哈爾市龍沙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日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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