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芳
簡介:
張蘭芳(Zhang,Lanfang),
女 ,
57歲 ,
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岸堤鎮五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張蘭芳和未修煉的丈夫賈恩學,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村裡組織人挨家挨戶收書,修煉法輪功的人不論男女老少都得去鎮上參加“學習班”(即洗腦班),被勒索三百到一千元不等。張蘭芳和丈夫先後幾次總共被罰三千三百六十多元,(辦“學習班”勒索五百元一次,三百元三次,說給當官的請客要五百,還有派出所的罰款二百元,派出所索要請客吃飯的二百六十元還是三百元記不清了,還有去濟南勞教所的一千元路費)沒給什麼憑證。 二零零一年年底,岸堤鎮派出所所長王文章帶人闖進家裡翻箱倒櫃,抄走大法書、煉功磁帶,孩子練毛筆字的毛筆也拿走。公婆家的柴火、裝糧食的陶缸都被搜了。 抄完家後過了幾天,村書記張邦軍叫張蘭芳去派出所報到,保證沒有什麼事,要是有事,他父母就如何如何。張蘭芳去了,結果被扣下送到沂南縣看守所。後來被判勞教三年,送到濟南漿水泉女子勞教。縣公安局還到家裡強行索要一千元,說是去濟南勞教所的路費。 張蘭芳在勞教所被迫做奴工,不管黑夜白天都有做不完的活兒。回家後,派出所警察時常到家裡騷擾,還搜查過兩次。有一天輪到張蘭芳回家照顧癱瘓的父親,她在半途中被綁架到派出所,丈夫被叫去逼迫交了二百元罰款,另外要了二百六十元說是招待費,然後才讓張蘭芳回家。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誘騙/利誘;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沂南縣看守所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沂南縣岸堤鎮政府
:
王文章
沂南縣公安局
沂南縣岸堤鎮五村
:
張邦軍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7日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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