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亞芳
簡介:
孫亞芳(Sun,Yafang),
女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五常市大法弟子,五常市建設局會計,家住五常市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孫亞芳去北京上訪,被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到五常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押七天。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大法弟子孫亞芳被五常團結派出所惡警陷害,將她家在花園小區的一處空房打開,擺上真像傳單和條幅,逼迫她承認。在所長孫英傑的指使下惡警楊大鵬、趙延陶將她吊起來毒打,她的乳房、陰部被擊打,又將她從二樓推下一樓,後腦勺朝下,當時她被摔得昏迷不醒,惡警揚大鵬、趙彥陶將所有的號門打開叫大家聽著,如果孫亞芳死了,就是因煉法輪功她丈夫將其打死的。 後來孫亞芳經過八天的昏迷不醒,在未吃未喝的情況下,奇跡般地活了過來。最後惡人強行趁機在編造的筆錄上按手印,她被非法關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團結所的惡警怕孫亞芳的丈夫揭露他們的丑惡罪行,又將其丈夫(五常建設局某部門主任)抓來,逼著她丈夫承認所謂窩藏五千份真相材料的偽證。 她丈夫拒絕承認,被非法關押在五常市第二看守所。並以煉法輪功名義將其丈夫報勞教三年。孫亞芳的兒子為了將其父親要回來,到處托人、花錢,幾乎蕩盡其家所有,在其父親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才被放回。在孫亞芳被非法關押期間,曾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她的丈夫更是多方奔走。 二零零三年四月,五常市法院(五常市公安局勾結五常市法院)在沒有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分別對蘭洪英、王文麗、孫亞芳等五位大法弟子非法審判。孫亞芳因邪惡栽贓證據不足被非法判三年。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日間,二監區三隊惡警隊長楊華、趙希玲,獄警於波、孫秋霞、任萌、常曉麗和防暴隊惡警和犯人孟霞、閆亞霞、雷穎、陳歡歡、湯靜娟等把大法學員二十多人扒掉棉衣後,拉到後院凍著,犯人肆意毒打,還往雪堆裡推。惡警白天凍完大法學員,晚上將大法學員背銬在方廳裡,用電棍電,冷風從門縫吹進來,每日只給吃很少的飯,晚上不讓睡覺。孫亞芳曾遭受過此迫害手段。 後來孫亞芳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又被強制參加“轉化”,剛進去就被強制看誣蔑大法師父和大法的錄像,不看就被犯人趙燕玲打嘴巴,之後獄警賈文君指使犯人張春艷、楊秀芹給念誣蔑大法師父和大法的書,楊秀芹還用她穿著的皮鞋猛踢孫亞芳的腰,並揚言說要把腰子給踢出來,致使孫亞芳腰痛難忍了一個多月。 強行“轉化”期間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了兩個犯人進行包夾,監獄許諾給能“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減刑,在這種利益的誘惑下這些包夾的犯人們每天不斷的變換著招式進行著非人的迫害。她們把五名法輪功學員同時鎖在四監室裡,組長指使楊麗君她們輪著打嘴巴,法輪功學員何文珍被打得鼻口出血,孫亞芳被打得頭暈目眩,她們有惡首“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的密令撐腰,法輪功學員遭受什麼樣的迫害都無理可講。 她們打累了休息時還得逼迫孫亞芳她們站著、跪著、蹲著,或者就是一動都不許動的按著他們要求的姿勢坐著,只要是稍微動一點就是一頓毒打。這樣她們每天都在念誣蔑大法師父和大法的書,並要求寫心得體會,思想匯報。邪黨每年都會給監獄撥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款。監獄為了達到“轉化率”,她們每天早上都開會專門研究迫害的措施,不停的變換著迫害方式,除上面提到的之外,迫害的手段還有長時間的強迫站、蹲、跪、跑、凍、上大掛、大背銬、燒頭發、拔陰毛、扎針、用膠帶封口,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整天不許說話、別人都睡覺時,法輪功學員還得在地上坐著。 有一次孫亞芳和大慶學員劉桂芹因上床睡覺,就被犯人何清艷、劉艷、趙艷玲用毛巾捂住嘴抬到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暗室(空屋,窗戶已擋死),她們把孫亞芳扔到地上,正要實施迫害時有人送來了指令,說孫亞芳再有五天就出獄了,不要留下傷痕避免惹麻煩,這才避免了一次惡性迫害。孫亞芳提出要見大隊長談話,可他們對沒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律不見,孫亞芳要求借紙筆,給雁大隊長寫了七張紙的勸善信。 非法判刑到期了,可是監獄還不放棄迫害,惡警賈文君繼續勾結當地公安局和610,他們妄圖繼續將孫亞芳綁架到洗腦班進一步迫害,孫亞芳堅決反迫害,邪惡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二一 年三月二十八 日上午,五常市法輪功學員孫亞芳接到轄區派出所片警打來的電話,說要與其見面,並還問她煉不煉法輪功了,孫亞芳就給她講真相,講了半天他不聽,並還說你說服不了我,最後還問:你就說你煉不煉了?孫亞芳就直接掛斷了電話。 二零二一年四月,法輪功學員孫亞芳遭到轄區派出所警察打電話騷擾。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吊綁/吊瓶;
毒打/毆打;
推、掰、撅;
非法關押;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剝奪睡眠;
不給穿衣服;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電擊;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戴背銬;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6510.html#2161224513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22687.html#2132822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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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五常團結派出所:
所長 孫英傑 手機 13904661115 住宅 w--0451--53521020 惡警 楊大鵬 手機 13904661101 住宅 w--0451--53535718
惡警 趙延陶 手機 13936150471 住宅 w--0451--53534494
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常市第二看守所
五常市公安局
團結派出所
黑龍江女子監獄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
常曉麗,
任萌,
於波,
孫秋霞,
趙希玲
五常團結派出所
:
楊大鵬,
孫英傑,
趙延陶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楊麗君,
楊秀芹,
張春艷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賈文君,
楊華,
趙延玲
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五常市法院
五常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4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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