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林
簡介:
4403、
陳振林(Chen,Zhenlin),
男 ,
62歲 ,
山東威海市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裡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損傷,被非法開除公職,沒有經濟來源,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二零零二年九月,陳振林被惡人舉報,再次被警察劉傑指使一伙人非法抓捕,抄家,陳振林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在看守所,陳振林絕食抗議,警察用手銬把他的雙手、雙腳、銬在鐵椅子上,唆使犯人摁住頭和脖子,進行野蠻灌食。過程中,“省工作組”的人員以給陳振林恢復工作的謊言欺騙陳振林,讓他放棄修煉,並揚言堅持修煉就勞教。就這樣反復提審,最後“610”將陳振林非法勞教三年。在陳振林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的情況下,強行把他送進了王村勞教所。 剛到勞教所,警察就找打手對陳振林進行二十四小時車輪戰術,看管不讓睡覺,同時灌輸歪理邪說,逼迫寫所謂“三書”。深夜把手銬鎖緊,用毛巾堵著陳振林的嘴,然後用粘膠帶封上,四個人對陳振林捏腿及兩臂的肌肉筋,往死裡整。人為窒息,等醒來後再繼續折磨。不長時間,陳振林被迫害致不能走路,幾個猶大又拽著他的腿在暗室裡轉圈,拳打腳踢。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罰站,罰坐,?坐在七、八公分寬的小板凳上不准動彈,每天二十多個小時,屁股都坐破了,流著血水,強迫勞動,每天都要干上十八個小時以上。 從二零零二年九月的某一天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歷時近一千天,陳振林熬過了生不如死的“勞教”期限。 陳振林在勞教所裡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損傷,身體虛弱,經常有不適感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十分壓抑。因被非法開除公職,沒有經濟來源,虛弱的身體得不到營養的補充和充分的休養,加上居委會受“上邊”指示對煉功人的不斷騷擾和監視,精神壓力太大。在這樣的多重壓力下,為了生計,還得強撐著身體去找工作。可不長時間,被“610”知道了,就到工作單位威脅老板,老板只好違心地把他辭退了。陳振林只好干一些體力活或零工,很低的收入。就這樣他身體狀況急劇下降,經濟條件又差,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威脅/恐嚇;
私闖民宅;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推、掰、撅;
吊背銬;
手銬/腳鐐;
關禁閉;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人身侮辱;
喂小咬;
打罵;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非法審訊;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電話監控;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勒索錢財;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人為窒息;
銬在某處上;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調換工作、職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惡人舉報;
摧殘性灌食;
坐/鎖在鐵椅子上;
軍訓;
體罰;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洗腦/送洗腦班;
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
眼睛,嘴都用黃膠帶封上;
其它酷刑;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罰站;
坐小板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罰坐;
不准動;
精神酷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遭迫害家破人亡-山東威海市王曉燕控告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威海市610
威海環翠區610辦公室
:
劉傑
王村戒毒所(原王村勞教所)
環翠區城裡派出所
:
王兆震,
張治國
環翠區環翠街道辦事處
環翠區東北街居委會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8日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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