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仁霞
簡介:
趙仁霞(Zhao,Renxia),
女 ,
51歲 ,
山東省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上午10點左右,柳花泊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到趙仁霞家,綁架了她的丈夫邢子剛及兒子邢昊東,並非法抄走了手提電腦、打印機及法輪功真相資料、《九評共產黨》等,打印紙十多箱。趙仁霞當時沒在家。趙聽到家中被抄的信息後,一直流落在外,不能回家。六月七日,邢昊東被釋放回家。因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對邢子剛不予批准逮捕,邢子剛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獲釋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柳花泊派出所警察到趙仁霞家,看到趙家鎖著門,就到劉桂蘭家問:趙仁霞去哪兒啦?劉說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及「610」人員等5人,再次到轄區柳花泊街道辦事處獨垛子村法輪功學員趙仁霞家騷擾,因趙家無人,只得離去。 青島開峰會,青島警察及610借峰會之名,非法監視、監控、騷擾、威脅、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清晨6點鐘左右,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靈珠山派出所(原柳花泊派出所)數個警察闖入轄區獨垛子社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女,48歲)家,將趙仁霞綁架,並非法抄家。 被非法抓捕的山東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由親屬“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靈珠山(原柳花泊)派出所幾個警察,闖到趙仁霞家。因她不在家,警察就把她的丈夫邢子剛綁架到派出所。其子邢昊東到派出所要求放人,警察脅迫把趙仁霞交出來。 邢子剛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24小時,次日放回家。之後,每隔一日,警察強迫邢子剛到派出所一次,接連兩次,逼迫邢子剛提供趙仁霞的下落。現在臨近年關,趙仁霞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5點左右,趙仁霞從住處下樓,在單元門口被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警察綁架,而後把趙轉移到戶口管轄地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靈珠山派出所。二十九日下午5點左右,靈珠山派出所警察將趙劫持到青島市普東看守所非法關押。 趙仁霞因身體健康原因,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由親屬“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鐘左右,靈珠山派出所警察把趙仁霞的丈夫邢子剛叫去,以刑事拘留相威脅,逼問其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被非法抄家時的機器設備、耗材、真相資料的來源,企圖收集對趙不利的所謂“證據”,邢的回答:“不知道。” 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普東看守所期間,因出現嚴重三級高血壓狀況,在家屬多次要求放人的情況下,靈珠山派出所警察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通知家屬把趙仁霞接回家。靈珠山派出所對趙仁霞變更為非法監視居住。趙仁霞被非法關押期間,拒不配合警察的審訊,零口供。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早上7點多鐘,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靈珠山派出所兩輛警車七、八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名叫單寶聰,從家中把法輪功學員邢子剛、趙仁霞夫妻綁架到靈珠山派出所,非法關押審訊24小時。參與此案的警察有逄江濤(副所長)、單寶聰等。 一月七日早晨7點多鐘,以國保警察牽頭,數個警察開警車把邢子剛和趙仁霞拉到家門口,沒讓下車,在警車裡再次向邢、趙兩人非法出示傳喚證,又拉回了靈珠山派出所,非法以傳喚代替刑事拘留,公開違法。 一月八日下午,趙仁霞被綁架到青島普東看守所,邢子剛仍被非法關押在靈珠山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四月得知,近期山東省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將法輪功學員趙仁霞羅織罪名,構陷起訴到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黃島區檢察院檢察官朱業宗主辦此案。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近期通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周三)對法輪功學員趙仁霞網絡視頻非法開庭。主審法官:王德成,辦公室電話0532-86975202;公訴人(檢察官)朱業宗,辦公室電話0532-83012883。 因為網絡信號差,時間拖延到與看守所收押的時間相沖突,不得不延期開庭,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青島市黃島區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周四)上午,在青島市普東看守所,對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非法網絡視頻開庭。法官、公訴人、律師等到庭當面開庭,趙仁霞本人沒有到庭,而是在網絡視頻上參與開庭。趙仁霞的兒子邢昊東到庭旁聽。開庭十幾分鐘後,法官王德成發現邢昊東旁聽,便以案卷內有邢昊東的筆錄材料系本案證人為由,令其退出法庭。 趙仁霞正念足,對公訴人朱業宗指控的罪名及所謂的事實證據全部否定。律師當庭指出公訴人指控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法庭沒有當庭作出裁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山東省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被青島市黃島區法院誣判有期徒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趙仁霞不服非法判決,已通過辯護律師向青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黃島區法院將趙仁霞、崔永強兩上訴案移送到青島市中級法院。青島市中級法院主審趙仁霞、崔永強兩上訴案的是刑一庭法官譚士海,辦公室電話:0532-83098027。 近期獲悉,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枉法對法輪功學員趙仁霞、崔永強維持一審非法判決。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被青島市黃島區法院誣判有期徒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崔永強被青島市黃島區法院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趙仁霞、崔永強不服非法判決,向青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青島市中級法院受理趙仁霞、崔永強兩上訴案後,近期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判決。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十五日,趙仁霞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騷擾;
威脅/恐嚇;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非法起訴;
非法罰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青島市趙仁霞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劫入監獄
青島市中級法院枉法對趙仁霞、崔永強維持冤判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14289.html#201026231714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10505.html#208142370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仁霞非法網絡視頻開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08910p.html#20711235516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07911.html#2061823442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07716.html#2061423022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7666.html#20613232344
法輪功學員趙仁霞被構陷起訴到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98723.html#201723588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91058.html#198505229
山東省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遭迫害補充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89417.html#1971231453
山東省青島市趙仁霞夫婦遭迫害情況補充
青島警察劫持法輪功學員趙仁霞的丈夫做人質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70982.html#18712214719
青島市警察及610借“峰會”之名迫害法輪功學員
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仁霞被靈珠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46400.html#171210233932
檢察院不予批捕-青島邢子剛獲釋回家
山東省青島開發區警察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青島市中級法院主審趙仁霞、崔永強兩上訴案的是刑一庭法官譚士海,辦公室電話:0532-83098027。
主審法官:王德成,辦公室電話0532-86975202;
公訴人(檢察官)朱業宗,辦公室電話0532-83012883。
責任單位相關信息:
靈珠山派出所
任宗順 所長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1 13869811827
高明 警察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577 18678905653
李振寧 副所長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577 13853250977
李躍剛 警察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5 13791952957
劉莉 調研員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2 13792451999
郭正悅 警察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9 13708962788
劉文 警察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5 15966922919
趙國強 警察 青島市黃島區黃河西路689號 66581675 13361293298
黃島區檢察院檢察官朱業宗,辦公室電話:0532-83012883
法官:王德成 電話:053286975202
山東省女子監獄(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章丘女子監獄、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山東女子監獄的具體地址:濟南市高新區世紀大道3777號
郵寄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孫村辦事處822信箱111分箱 郵編:250110
電話:0531-85838300、0531-85838066
監獄長:李厥瑞
監獄政委:陳惕路、韓春茜
獄政科:0531-85688205
十一監區 :0531-85838310
區長:李慧菊
副監區長:徐玉梅(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
教導員:魯世霞
警察:陳楠(女)、柏璐(女)、楊揚(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青島市中級法院
黃島區法院
:
王德成
青島市610
黃島區檢察院
即墨普東看守所(青島監管所)
柳花泊派出所
開發區公安分局
靈珠山派出所(原柳花泊派出所)
普東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6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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