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乃法
簡介:
2067、
陳乃法(Chen,Naifa),
男 ,
48歲 ,
福建省霞浦縣大法弟子,原為霞浦縣交警隊警察。在浙江省第四監獄九大隊二中隊,殘暴的惡警為達強行灌食的目地竟然將他的喉管切開。陳乃法原本虛弱的身體經受不住這種折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含冤離世。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陳乃法到福建省信訪局信訪被寧德交警大隊非法拘留,受單位警告處分,開除出黨,撤銷行政職務。 二零零零年三月,陳乃法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信訪被中共國保非法拘留,因不願所謂的“轉化”(放棄信仰)被單位以此為由辭退工作,取消一切待遇。 陳乃法被辭退工作後,單位按霞浦“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要求繼續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要求吃、住在單位,不能在外面找工作,只能在單位做臨時工,每月工資二百元,不能隨便回家看望妻子、女兒。 二零零零年五月,陳乃法因為在單位做臨時工的辦公室看大法書籍,被中共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農歷新年,陳乃法在自家門口貼一副對聯,橫批為“真、善、忍存”遭國保惡警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福州勞教所,因陳乃法拒絕“轉化”被非法加期三個月,受到各種酷刑折磨。 刑滿釋放回來後,陳乃法的人身自由依然被剝奪,住所和一切行動受到多方嚴密監視,為抵制監視,陳乃法被迫流浪他鄉,生活極其艱苦。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陳乃法回到了闊別四十多年的祖籍浙江泰順,向那裡的父老鄉親講述法輪大法真相,遭到泰順公安惡警的綁架。霞浦公安國保拿二萬元給泰順執法部門要求重判陳乃法,十月二十二日陳乃法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初,陳乃法被非法起訴到泰順法院,在“被告”席上,面對中共強權,陳乃法正氣凜然的為大法、為自己辯護,陳述自己向世人講真相、揭露迫害真相是合法的。陳乃法《在法庭上的最後陳述》充份表達了一個大法修煉者的寬容與慈悲。 陳乃法被關在浙江省第四監獄九大隊二中隊,一直拒絕所謂“轉化”,堅定信仰真、善、忍,堅持講法輪大法真相。獄警為了達到陳乃法放棄信仰真、善、忍的目地,將陳乃法關入早已准備好的牢中牢,並派四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時“包夾”、四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時輪番看管,罪犯二十四小時視線不能離開陳乃法,貼身監控。在獄警直接指使下,包夾犯人百般折磨陳乃法。 在其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四個月時,獄警又一輪的迫害陳乃法。二零零四年二月份開始二十四小時不准陳乃法睡覺,每天給陳乃法吃一小塊飯(約一兩六、七)、不給菜,強制他在烈日下超強度的跑步。陳乃法跑不動了,包夾犯人就拉著陳乃法衣領強迫跑、後面的包夾犯人就拳打腳踢,夜裡四個包夾犯人輪番看管。 殘暴的惡警為達強行灌食的目地竟然將他的喉管切開。陳乃法原本虛弱的身體經受不住這種折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含冤離世。 惡警為掩蓋罪行,故意在其死後制造自殺的假象:用繩子將其脖子綁住並對著那一條條紫痕對其家中的弟妹說是自殺。而當其弟欲用相機拍照遺體時,惡警不准,並自知理虧的拿出4萬元錢草菅人命,不准家人將消息外漏出去。
迫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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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州勞教所
浙江省第四監獄
泰順法院
霞浦公安局
霞浦“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8日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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