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春梅
簡介:
4123、
盛春梅(Sheng,Chunmei),
女 ,
65歲 ,
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一年被綁架、非法判刑九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被“保外就醫”,同年十月十二日含冤離世。二零一一年,盛春梅被非法抓捕,後被紅古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一三年,盛春梅被綁架至女監。開始的包夾是陳麗萍,後來的包夾是郝娟娟。在長期的迫害中,盛春梅身患嚴重的糖尿病,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一次,陳麗萍將盛春梅從衣領提起,扇耳光。盛春梅被經常辱罵,還被逼寫東西,每天寫思想匯報。因經常不按包夾規定一舉一動打招呼,或說我錯了等,包夾陳麗萍就擰、掐盛春梅的大腿內側,揪胳膊上的肉,用尺子打頭,痛的盛春梅直叫。 因為盛春梅身體單薄經不起狠打,包夾就經常不讓她洗漱,罰她端著盛滿水的盆站好長時間,水溢出一點就揪、掐,用下流話罵已經成了常態。在這種折磨下,包夾還要她寫思想匯報、搞衛生、罰站、罰蹲。盛春梅因雙目失明看不見,就給盛春梅一把尺子比著寫思想匯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盛春梅的女兒接到甘肅省女子監獄獄醫電話,被告知盛春梅查出化膿性膽囊炎和膽結石。盛春梅的女兒提出給母親保外就醫,遭拒絕。五月份的一天夜裡,盛春梅突然昏迷,被背到獄醫室,因情況嚴重,又送到蘭州大學二院,搶救過來後送到新橋監獄。盛春梅的女兒陳盛華在電話中提出保外就醫,獄醫不同意。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盛春梅回到女兒的家裡。十月十二日早晨九點多,盛春梅在女兒家中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騷擾;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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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判九年 蘭州盛春梅被監獄迫害致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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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蘭州參與迫害陳德光、盛春梅夫婦的司法機關與責任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陳德光被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蘭勞教【2001】98號);盛春梅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二年(蘭勞教【2001】179號)。
二零一一 年七月六日,陳德光、盛春梅在蘭州市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花莊派出所所長雷富林、民警張國維、繆彥才、特警馬斌等綁架、拘留。後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第二看守所。盛春梅因醫院檢查為陳舊性心肌梗塞、竇性心動過速等嚴重疾病,被非法擄取五千元保證金後,回到家中。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盛春梅在蘭州市安寧區桃海市場租住屋內,被安寧分局銀灘路派出所民警李峰軍、陳玉堂、彭瑋、漢桂玲等綁架。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非法拘留書:(蘭公紅刑拘通字【2011】83號、2011年7月7日)所謂辦案人員:繆彥才、張宏剛。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非法搜查證:(蘭公紅搜【2011】2號,蘭州市紅古區花莊派出所雷富林、張國維、繆彥才,局長:王鑫元(2011年7月8日)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國保大隊:李陵、曹媛媛
蘭州市紅古區刑事科學技術室技術員:霍國德、陳作鵬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非法逮捕書:(蘭公紅刑逮通字【2011】73號、2011年8月12日)所謂辦案人員:繆彥才、張宏剛
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偵察支隊鑒定組:劉永、李波、張學勇(2011年7月18日)。蔣娜、康中強、李泓波(2012年8月1日)
蘭州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工程師:葛艷萍、孫希俊(2011年11月2日),蘭州市城關區武都路482號,郵編:730030、電話:0931-8718307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所謂辦案人員:繆彥才、張國維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 蘭公紅刑收保字[2011】29號)2011年7月8日強行擄取五千元保證金。(蘭公紅刑沒保字[2012】3號)2012年8月6日非法沒收。
蘭州市紅古區檢察院以紅檢刑訴字【2013】第21號非法起訴陳德光、盛春梅,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張松盛、索劍秋非法公訴。
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13)紅刑初字第18號,以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非法判陳德光、盛春梅冤獄九年。
審判長:魯長來
審判員:張雪林
代理審判員:牛高科
書記員:宋麗娟
責任單位及惡人: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園看守所)
紅古區海石灣派出所
蘭州龔家灣洗腦班(蘭州市法制培訓學校)
紅古區海石灣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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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革
蘭州女子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陳麗萍
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法院
:
張雪林
蘭州市中級法院
:
邵軍梅
紅古區公安分局
蘭州市檢察院
花莊派出所
:
雷富林,
繆彥才
紅古司法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21日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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